李白爱酒尽人皆知。杜甫着名的《饮中八仙歌》里,以李白“酒中仙”压轴,“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就这样,经过杜甫的一宣扬,李白不但被尊为诗仙,还被尊为酒中仙了。
有人曾细心做过统计,李白的诗现存有上千首,提及酒的大约有200首之多,涉及得意时喝酒,失意时喝酒,一个人时喝酒,去宴会时喝酒,怀念人时喝酒,重逢时也喝酒,他拜访别人要喝酒,别人拜访他就买酒,在酒楼喝酒,在家里喝酒,在宫廷里也喝酒,好吧,最后结局是“以饮酒过度,醉死于宣城”(《旧唐书》),说嗜酒如命一点也不过分。
那么,李白的酒量到底有多大?
既然他是“斗酒诗百篇”,首先我们太搞明白斗这个计量单位。从出土的青铜斗看,这个斗和我们现在家里的饭勺大小差不多,一斗的容量也就是现在常用的大一点玻璃杯。还有《史记·滑稽列传》,齐威王问淳于髡能喝多少酒,淳于髡答:“臣一斗亦醉,一石亦醉。”“一斗亦醉”,这是说喝得很少。
战国时秦商鞅变法统一了量制,10斗合1斛(或石),1斗为10升,后世沿用。古代的“升”量值不大,1升大约能合现在市制单位的4两,1斗合10升就是4市斤重量。汉代王莽传世的“铜方斗”上有篆书铭文:“律量斗,方六寸,深四寸五分,积百六十二寸,容十升。”容积和秦朝的量制差不多。
唐朝的斗和以上所说的没有多大出入。
李白曾有“金樽清酒斗十千”,“一斗合自然”这样诗句。如果按照他自己诗中所说,他一次喝一斗,也就是4市斤的酒量
当然,他所喝的酒和现在的白酒不是一个概念。关于白酒蒸馏技术在中国的应用,一直没有定论,普遍接受的概念应该是元代,也就是利用酒曲反复酿造,来提高酒中酒精浓度的方法,通过一遍遍蒸酒、加酒曲的反复操作,以得到清澈醇香的高度数上等美酒。
一般认为,唐朝的酒,大多是自然发酵的米酒。这种米酒粗糙、混沌、未经再蒸馏加工的,酒精度无法进一步提高,大约能达到15度,不会超过现在的黄酒。
因此,我们按15度这个古代自然发酵难以逾越的度数来换算,能喝4斤15度酒,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