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提督多为非正式官职,各地镇守总兵官,有时因军事需要常加提督军务、提督等衔。而到了清朝,提督一职则为常设。
提督为武职官名,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主要负责统领一省的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可以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随受总督和巡抚节制,但权力极大。
清朝共在全国各地设置了十二名陆路提督,三名水师提督,即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和长江水师提督。总的来说,提督所统辖的官兵通常只是包括绿营,不算八旗。
提督在清朝时从一品的官衔,不可谓不高。有时,我们也听到过一个名词“九门提督”,在清朝,这又是什么官职,秩级几品呢,是不是比提督的官大的多呢?
“九门提督”,算是清朝时期的驻京武官,正式官衔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九门提督统领满、蒙、汉军八旗步兵和京师绿营的马步兵。
步军统领创设于清初,后数次变迁。原来只统辖八旗步兵营,到康熙十三年,开始提督京城九门事务,这就是“九门提督”。
“九门提督”,设立于康熙十三年,主要负责北京内城九座城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内外的守卫和门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