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的发展经历了很长的时间,在西周建立之后这种政治制度终于达到了鼎盛时期,其实说起来这个制度就是为了维护君王的统治,希望可以从藩地或者诸侯国这方面更好的保护君王的利益,分封制的内容也就是将土地分封给诸侯之后,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统治诸侯国,但是这些诸侯同时也被君主束缚着,这样一来才可以让分封制达到最大的利益,那么分封制特点是什么呢?
分封制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起。首先在了解分封制特点之前,先要知道另一个制度,就是宗法制,这个制度的意思就是诸侯们可以将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世袭给自己的嫡子,其他幼子和庶子就继承比较少的权利,这样一来就可以将父系的权力扩大化,同时也为分封制的延续奠定了基础,也就是说分封制的特点之一是这两种制度之间是相辅相成的。
分封制特点中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在血缘的基础上开始实施的,也这是当时国家内的一种政治结构,就算是要世袭诸侯之位,在君主没有特别的命令的时候,一切还都是要依靠着血缘的关系才可以继续下去。分封制这个特点也是区分其他制度的主要问题。
分封制特点的第三个方面就是君主虽然表面上看掌管着权力,但是说到底这种权力还是没能高度的集中,因为要知道诸侯国之内这些诸侯的权力还是非常独立的,就算是最高统治依旧是君主,但是其中还是会避免不了的出现割据的现象。
分封制是一种很早就有起源的一种政治制度,后来在西周时期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分封制其实就是国家的君主为了缓解国家内最高阶级之间的矛盾而设置的一种分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矛盾冲突,并且也加强了统治者手中的中央集权。而西周过后诸侯国之间相互争霸的情况之下,促使分封制最终土崩瓦解,而秦朝时期就开始实行郡县制。那么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比较会是怎样的呢?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比较可以从多方面来进行,首先来看分封制之下的诸侯国是君主赐给功臣或者贵族后代的一种奖赏,在这一代的诸侯去世后他的后代依旧可以延续,也就是说分封制是世代沿袭的制度,再没有特殊情况之下这些诸侯国可以世世代代享受君王的恩赐。那么郡县制就不同了,郡县制的长官都是皇帝亲自下令来任免的,而且和普通官员一样,长官依靠的都是自己的能力,不可能往下世袭的,也就是说在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比较中可以看出二者的传承是完全不同的。
另外也可以比较一下分封制和郡县制的职责都是什么。首先分封制度之下,各个诸侯拥有许多的权力,他们是这个诸侯国的最高统治者,政权和统治权是自然掌握在他们手中的,不管是诸侯国下的土地还是人民,诸侯们都具有同样的管理权,但是这一切的前提就是诸侯还要受周王的辖制。而郡县制中郡县的长官们一般拥有的只是政治上的管理权,关于土地和人民他们是没有统治的权力的,只是在一定程度受伤享有管理人们而不是统治人民的权力罢了。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异同
分封制和宗法制都是西周时期重要的制度,在西周时期这两种制度都是君主非常重视的,分封制和宗法制都是为了君主的统治而服务的,许多人都知道这两种制度,那么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区别是什么呢?
想要知道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区别,首先要清楚的明白这两种法制的概念和含义。分封制是为了加强西周君主手中的统治权,将国家的土地分成若干份然后派出诸侯过去镇守和管理,这种制度是对土地和人民统治的一种措施,同时也是为了防止统治阶层发生矛盾的一种非常有效的制度,当时这个阶级因为权力和经济产生了一些潜伏的冲突,只有通过这种手段才可以避免冲突升级。而这个制度的前提是必须要听从君主的号令,原则上则是根据君主的亲密程度和功劳的大小进行分封的。
而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区别在于宗法制是用血缘来维护政治上的秩序,通过血缘来进行等级的分配,也就是说嫡长子占有绝对的优势来继承统治权,而诸侯其他的儿子只能作为一些少量的财产,并且在地位上也是在嫡长子之下的。宗法制也是分封制的一个重要基础,这就是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区别。
除此之外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区别还在于一种是政治制度,后者则是一种社会上流行的社会秩序,一切都是在宗法制的基础上发展的,但是宗法制的存在又证明了分封制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