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章,抄袭必究
当一个男人的心已经不在你身上的时候。对于女人来说,你做得越多,失望越大。
感情这东西,是心与心的交融。当两颗星出现了分离,从某种角度来说,真的很难回到从前。
任何事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包括感情。或许,一开始的时候,彼此是很恩爱的。但随着岁月的推移,有些东西悄悄发生了改变。这个时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就淡了。
若这个时候,男人的心已经彻底远离的时候。对于女人来说,即使你委屈自己,也挽回不了男人的心。
可女人对待感情,往往会很执着。在这样的时候,她们会选择继续努力。并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让彼此的感情回到从前。
但她们这个时候,或许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感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当男人已经不付出了,已经不爱了。你付出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是啊,对于这样的女人。或许,我们也只能感叹一声。也或许是不愿意承认这个现实。但最终,她们还是会选择接受这样的现实的。
下面这个女人,就曾经这样做过。现在她已经离婚了,才意识到以前的做法错了。希望有着相同经历的女人,不要太过执着。若感情真的到了尽头,要学会去接受。
01:
红玉和前夫大兵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婚。离婚是红玉主动提出来的。她不想再继续“委屈自己”了。
她心里也明白,前夫大兵之所以不主动提出离婚。是想把离婚的责任推给自己。这一点,她离婚前夕才想明白。
明白了这一点,她越发的感觉到这个男人的虚伪。
是啊,在不知情的旁人看来,离婚的责任应该是红玉去承担。而前夫大兵,似乎是没有责任的。
但两口子之间的事,其实也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
对此,红玉不想去解释些什么。对于不理解的人来说,你越是去解释,越是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又何必要去这样做呢?
离婚的时候,红玉没有哭,也没有闹。把该走的流程,都走了下来。最后,带着女儿默默地离开了。
虽然离婚后带着女儿的生活,是有些拮据。虽然最开始的时候,自己的心情是有些不好,也还有一些东西,没有想明白。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父母的帮衬下。红玉也渐渐开始了新的生活。
02:
红玉和大兵结婚5年,最初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曾经一度,还让朋友们羡慕。
或许,谁也没有想到,5年后他们会离婚。其实,这也是正常的。人生中很多事,本来就无法预料。
红玉和大兵之所以走到离婚这一步。跟大兵的移情别恋是有直接关系的。事业上得到了一定的成就。这就是大兵选择背叛婚姻的“资本”。
红玉看在孩子的份上,选择过原谅。大兵也说过会改正。但没过多久,还是回到了从前。
红玉一直都在委屈自己,她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挽回男人的心。她也希望男人能看见她的付出。可越是这样,男人越是觉得红玉“不值得留恋”。
最终,红玉的付出并没有得到回报。我想,离婚的时候,红玉是带着满心的失望离开的。
但这些其实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离开了那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对于女人来说,就是一种幸福。
是啊,在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中。若女人还继续委屈自己,希望男人能回心转意。说实话,这样的想法,是有些幼稚的。
感情这东西,很多时候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的。不爱了,就是不爱了。若你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就要勇敢去承认。
03:
“离婚后,我才明白,委屈自己换不来婚姻的幸福。”红玉说这是她离婚后最大的感悟。
也对。经历过这样一段失败的婚姻。自己也应该有所感悟。而离开那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带着孩子好好生活。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一种幸福。
其实,感情这东西就是这样,它必须是“你情我愿”才能过得幸福。它是两个人之间的事。
但很多时候,当感情发生变化的时候。总有一个人,不舍得放下。他们还是会固执地坚持付出。
不过,当自己的付出一直都没有得到回报的时候。他们就会醒悟。而这个时候,选择离开,就会很果断。
红玉就属于这样的情况。
其实,现实中,也还有很多女人和红玉一样。或许现在还在继续委屈自己,认为自己这样做能换回男人的心。
若那个男人对你还有一丝的感情,或许还有希望。但若这个男人已经下定决心了,已经不爱你了。你付出越多,失望就会越大。
对于感情的失败,我们要有勇气去承认。面对这样的现实,才是成熟的表现。
04:
女人要明白:婚姻里的委曲求全,挽回不了男人的心。
既然已经到了“委曲求全”的地步。说明你们的感情已经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个时候,你需要做的是审时度势。若真的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就应该要学会及时止损。
是啊,这个时候,要学会对自己好一点。
对于女人来说,这种情况下,即便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要多为孩子考虑。
在不幸福的婚姻里,对孩子的成长其实是不利的。所以,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说,女人面临这样的情况,都应该要认清现实。
不值得自己付出的男人,就不要付出。我们的付出,应该要给那个值得付出的人。这样,才会有意义,才能得到真正的爱。
婚姻里,有时候是应该问一问“值不值”。当不值得的时候,就不要那么傻。
希望有着相似经历的女人,能认清自己的现实情况。对于自己的感情问题,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今日话题:在婚姻里委曲求全的人,最终会如何?欢迎讨论!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