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哪些情形下应暂缓预防接种?
在进行预防接种时,每种预防制剂均有一定的接种对象,不是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进行预防接种的。有以下情形时不宜进行预防接种:
患感染病后正处于恢复期或有急性感染病接触史而又未过检疫期的儿童不宜打预防针。若此时打预防针轻易发生不良反响,或使原有病情加重。
正在患感冒或因各种疾病引起发热的小儿,若打预防针,会使体温升高,诱发或加重疾病。
有哮喘、湿疹、荨麻疹及过敏性体质的小儿,打预防针后易发生过敏反响,特别是打麻疹活疫苗,或白、百、破混杂制剂等致敏原较强的预防针,更易发生过敏反响;对有癫痫和惊厥史的患儿打预防针,尤其是打乙脑或百白破混杂制剂的,易使儿童发生晕厥、抽风和休克等;有严重佝偻病的孩子不宜用脊髓灰质炎疫苗。
患急慢性肾脏病、运动性肺结核、严重心脏病、化脓性皮肤病、化脓性中耳炎的小儿,打预防针后可呈现各种不良反响,使原有的病情加重而影响病儿的康复。但须要指出的是,小儿假如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只要心脏功能好,照样可以打预防针。
预防接种期间,若小儿正处于不愉快,有呕吐、腹泻和咳嗽等症状时,在征得医生的同意后,可暂时不打预防针,待症状好转后再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