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朝以来,立碑祭碑文的习俗便流行起来。
在这个过程中,关于墓碑祭文的写法又发展出几种不同的版本。
接下来,咱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首先,立碑之前,要区分给谁立碑和谁来立碑两点。
因为咱们立碑,通常分为纪念碑和亲属立碑两种情况。
前者是为了纪念某位人物做出的贡献,而立的纪念碑,这种祭碑文一般只写对方身份+功绩。
一、格式
亲属写祭碑文时,一定要注意格式。
这个格式应该包括抬头、正文和落款,抬头指死者身份(职位),正文部分通常写死者的生前成就和经历、落款指的立碑人的信息。
举例:
先父讳名李xx,生于丙辰一九一六年腊月十二,卒于一九九七年腊月初十,享年八十一岁。先父出身农家……八十一载平凡普通,淡泊寡欲与世无争。无愧于苍天厚土,荣耀于列祖列宗,堪为儿女之严父师表。
立碑时,需要注意的是要避讳死者的忌讳,也就是可能涉及死者做过的错事之类,尽量不涉及。
二、墓志铭
关于墓志铭这块,并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相对来说自由发挥的空间大一点。
如果死者生前有注名要求,甚至可以写上一些诙谐的墓志铭,比如:我觉得我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死者若没有要求,立碑人通常会选择在墓志铭上写上死者生前经历、亲人寄语之类,如果是非亲属立碑,墓志铭还会呈现出立碑人感恩死者某件事例的情况。
比如:
以上便是关于墓碑立碑文的一些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文/脑洞趣味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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