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一则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消息传出1个月来,电动车头盔“火”了。翻看朋友圈,之前倒卖熔喷布、口罩的“倒爷”们,纷纷把目光盯在了头盔上。一时间,头盔在朋友圈里彻底碾压熔喷布,价格疯涨大有乘风破浪之势。
甚至连“侠客岛”也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想不到,有朝一日“盔戴不炒”会成为话题。
尽管公安部回应称,6月1日起的执法处罚范围暂时仅在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但电商平台上的电动车头盔价格早已水涨船高翻了几番。
不少人不禁发出疑问“疯狂的头盔”究竟是怎么被炒起来的?
对于公安部4月21日下发的通知,各地对是否强制要求骑电动车带头盔制定的规定却并不相同。
5月15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
为了保障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对驾驶、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并结合各地实际,授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
该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5月15日下午,《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通过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该条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座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未按规定提供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两个电动自行车大省的规定一出,头盔市场应声出现了巨大的缺口,也让全国的“倒爷”们看到了商机。
年初囤积倒卖口罩、熔喷布的那拨人,移花接木地刷起了“六月一日起骑电动车必须戴头盔”的文案,在朋友圈原地转型炒起了头盔生意。同样的套路,同样的配方,“倒爷”们把头盔价格炒上了天:价格从十几二十多元一个,疯狂涨到了上百元一个。
朋友圈疯狂炒作头盔
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可见,头盔销量前三的价格目前都已超过100元。有一款头盔的价格,从44元8毛一夜之间涨到了95元8毛,价格直接翻了一倍。
闻风而动的,还有资本市场。价格疯涨的头盔“风口”迅速吹到了二级市场。
5月18日开始,“头盔概念股”持续走强,国立科技(300716)、南京聚隆(300644)连续三天涨停,两家公司不得不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头盔概念股”南京聚隆21日收盘下跌9.99%
根据国立科技5月20日晚发布的公告,该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5月18日、19日、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不得不在公告中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并未生产头盔;目前市场上部分头盔原材料为ABS、PC等,公司改性工程塑料中有改性ABS、改性PC等材料,但该等材料未直接供应到头盔生产商,公司改性ABS、改性PC等材料销售收入及利润占比均较低,预计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拥有三连板龙头股的股民还没高兴多久,跟风买进的人就被“埋”了。
5月20日下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最新发文中明确,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而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5月21日,南京聚隆股价应声下跌,截至收盘报36.14元,下跌9.99%;国立科技以10元3毛6分收盘,下跌5.22%。
头盔涨价,也导致质量良莠不齐的三无产品“面世”。在河南郑州***附近的几家批发市场,媒体探访时发现,不少店铺里销售的头盔都是“三无”头盔。
更有甚者,把工地上的安全帽当成头盔来“充数”。
在江西南昌洪都大道附近的电动车市场,媒体发现有的商户甚至把安全帽当头盔在卖。
商家说:“这就是应付交警的,你戴了他就不会拦你了,你不带他就会拦你下来。”
对此,监管人员表示,安全帽和头盔可不是一回事儿。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主任魏勇表示:
“安全帽的构成成分,由帽壳、帽衬、下颌带组成;头盔,由缓冲层、护垫、佩带以及护目镜组成,它跟安全帽是有本质的区别。”
市场人士分析,原材料价格上涨,也是头盔价格疯涨的原因之一。山东卓创资讯集团分析师宋晓东表示:
“头盔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外壳、缓冲层、透明面罩,其中外壳的原材料是以ABS为主,价格上涨了1000元到1500元每吨,涨幅达到10%。缓冲层是以EPS为主,上涨了300元每吨,涨幅也是达到4%左右。透明面罩是以PC为主,上涨了500元到700元每吨,涨幅达到了5%左右。”
疯狂的头盔价格,引起了公安部的注意。20日,公安部交管局透露,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
公安部已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根据公安部要求,6月1日起,“一盔一带”的执法处罚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图据公安部交管局微信公众号
公安部发文后,各地各部门也开始了对头盔市场的整治。在浙江省,当地市场监管局表示,已关注到近期头盔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并已就这一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
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头盔市场价格动态,摸排全省头盔生产企业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生产企业开展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和企业规范市场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监管力度,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等。
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处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