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车问题与他人发生口角,周某竟驾车冲进大排档里,正在吃饭的食客们纷纷逃离,但仍有3人被撞伤。在逃跑途中,周某被群众拦下。《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一审以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案情 因停车纠纷 男子大排档撞人
31岁的周某是安徽省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4月23日下午6点,在朝阳区管庄乡郭家场村西口一院内大排档处,周某因停车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后驾驶夏利牌小轿车在院内冲撞,将大排档的桌椅撞倒,致张某等3人受伤。周某驾车逃离现场,在郭家场村西口处被周围群众截获,后被到场的民警查获归案。经鉴定,张某和王某两人身体损伤构成轻微伤。
证言 开车大排档乱撞 逃跑被截
受害人张某飞称,事发当晚,他和朋友在大排档吃饭,一名男子将车停在大排档的南门,饭店老板让他挪车,之后那名男子就下车走了。过了一会儿,那名男子回来上车按了两下喇叭,之后就一直按着不撒手。
张某飞说,“我们在边上吃饭,我就走过去一挥手问了,‘你这干吗老按喇叭?’随后那名男子开车就朝我过来,第一次他车的反光镜剐到了南门边上的铁栅栏上剐掉了,随后又开车朝我过来撞在我腿上,把我撞飞了,男子开着车在大排档里横冲直撞,把椅子都撞飞了。那人开车到大排档南门口被截下来。”
张某飞说,现场群众情绪激动,有人拿凳子砸男子的车,男子没有下车,后来又开车又跑,因为当时车多,男子开的车被堵在村口,老百姓砸他的车玻璃让他下来,这时民警过来了,之后把男子带到了派出所。张某飞说他的右膝盖被撞伤了。
被害人王某说,当时他正和妹妹、弟弟3人吃饭,坐在北侧中间的位置,不知从哪开进来一辆白色小轿车,进来就横冲直撞,撞倒他坐的椅子,把他撞出去了,“我摔蒙了,后来发生什么事就不知道了,醒来时在医院里”。
在大排档里摆摊的高某称,当时周某开车冲着院内坐在桌椅边上的人就冲了进来,人群见状就散开了,司机将一排桌椅撞倒后,继续开车在院内绕了大概三圈,将大量桌椅撞飞了,还将一老年男子撞飞了,“我也被撞飞的东西砸了脚,之后这辆车从大排档南门开出去,被堵在村口。”
供述 对方先砸我车 才开车撞人
庭审中,周某称当时是对方先砸了他的车,他逃离现场不是主动撞人,他记得没有撞到人。
周某曾供述称,“当天下班后我开车到郭家场村找女友,当时她没下班,我就开车去买水果。我把车停在一个大排档门前的护栏外侧,一个女的从大排档里出来不让我停车,说影响大排档做生意,我说我等会儿就把车开走,然后就去买水果了。等我买完水果回来后,发现我车后停了一辆大众途观,挡着我的车。”
周某说,这时一个男子从大排档里的一个酒桌旁站起来朝他走来说,“我姓张,给我500元我让你把车开走。”
周某说他当时就跑了,然后打电话报警,在等警察的过程中,他回到车上按了两下喇叭,那男子就走到他车左边拉车门,他锁上车门,对方掰他的反光镜。周某说当时他非常生气,就发动汽车撞对方,还开车追着这个姓张的男子撞,“开着车不管还有没有别人就撞,后来我就被他们给拦了下来。当时大排档里大概有三四桌人吃饭。我当时只想泄愤,没考虑那么多人。”
在法庭上,周某在庭上自称有精神病史,并说感觉当时处于发病状态。
但公诉人称,经鉴定,周某为狂躁发作,目前为缓解期,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疾病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在此后的庭审中,周某还突然说起了英语,被法官及时制止。
判决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据悉,周某被拦下后遭到群众追打,检方出具的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周某头部和耳朵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遇事不能正确处理,驾驶汽车在公共场所随意冲撞,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周某此前没有前科劣迹,系初犯,且认罪,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朝阳法院一审以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