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实施 2020 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厅工作要求,为做好沧州市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县推荐1 人,推荐人应在编在岗,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5 年 1 月 1 日之后),在乡村学校任教 5 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我市共向省推荐 5 人,全省各市共向省推荐 52 名人选,省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26 人。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好中选优地做好推荐工作。
2.推荐人上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推荐资格。
3.对于确定的推荐人,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师德表现、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把关,填报附件 2 推荐表,其中推荐理由确保不得超过2000字。
4.附件 2 推荐表中单位意见栏,左边盖学校公章,右边盖沧州市教育局公章。
5.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 4 月 20 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相关材料纸质盖章版报送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