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一些突发事件,比如:突然晕倒,突然狂笑不止,突然不省人事,突然皮肤发痒等等。其实有些根本不是病了,而是药物的不良反应。日本小柴胡汤事件,说白了,还是药品不良反应的结果,这是历史的见证。
药品不良反应,它不仅指药物副作用,还包括药物毒性,特异性反应,过敏反应,继发性反应等。所以,促进合理,安全,有效,经济使用药物是我们药学工作者一生的课题,一生的义务,一生的责任。
我国医药发展突飞猛进,但人们对药品消费还存在很多盲点。
01 药品使用危机重重
药品具有二重性:即“治疗性”和“危害性”。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药品用得好,可以治病,但用得不好,也能祸害生命。根据WHO报告,全球死亡人数中有近1/7的患者死于不合理用药。不合理用药的现象在我国也是普遍存在的,主要表现在:
(一)不了解药品属性,抗生素滥用普遍
抗生素类,它是我们医药工作者接触最多的一类临床用药,它不仅包括西药抗细菌类,还包括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类。这类药起效快,作用明显,很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但它引发的不良反应也令人担忧。某市一项分析报告显示:在化学药品中,不良反应排在前几位的药品分别是“左氧氟沙星”,“索拉非尼”,“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等。其中“左氧氟沙星”,连续5年报告表中数量位居首位。
抗生素不良反应的临床危害后果是很严重的,在使用药物数秒钟至数小时乃至停药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均可发生不良发应。常见的有过敏性休克,胃肠道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耐药菌二重感染,严重的甚至会引起死亡。
在我国,据有关部门统计,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住院的发生率为20%,1/4是抗生素,每年由于滥用抗生素引起耐药菌感染所造成经济损失就达百亿元以上。药物不良反应早已成为人类健康的主要杀手,有资料表明我国抗生素使用率:三级医院为70%,二级医院为80%,一级医院为90%。抗生素药物使用率过高,不仅使得医药费急剧上涨,而且给临床带来严重后果,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痛苦,有的甚至是家破人亡。
特别是我们许多医师和药物工作者在选择抗生素时不加思考,不重视病原学的检查,盲目使用抗生素,或同时使用几种抗菌药,致使药物毒性加强,损害脏器。有些抗生素是不能合并用的,比如:氨基糖苷类,两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宜同时应用,也不能前后连续局部或全身用药,否则可增加耳毒性;也不宜与其它耳毒性药物(万古霉素,红霉素及阿司匹林)合用,可加强耳毒性。特别是盲目长期使用抗生素还可诱导耐药菌产生,破坏了人体内有益,正常的菌群,使有害的菌群乘虚而入导致二重感染甚至死亡。
另外,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把抗生素当做枕边备用药。这个习惯一定要改!抗生素无论是注射、口服或是外用,它都是借助人体本身正气来杀死病源微生物的,它必须经过人体内一系列化学反应才达到治疗效果的,如果一个人正气不足,或代谢,排泄功能有障碍还坚持长期用抗生素,那肯定适得其反,不但助长了药品本身的副作用,有些还可能因为蓄积而导致中毒甚至死亡。
我国抗生素的品种多,数量多,用途广,有一药多用之功能,也有多药兼用的功效。我们的医师、药师缺乏对抗菌药物知识的真正了解,获取正确药品信息比较困难,这也是导致药品滥用的关键。
曾经在湖南郴州资兴市,一位老医生给自己打点滴,以为皮试不重要,一针就把自己打死了。这是科学,不是想当然!我们医师,药师都要引以为戒!
(二)崇拜“新药”、“洋药”、“贵药”,自我保护意识涉涉可危
改革开放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大量进口物资引进,人们消费观念日趋加强。在我国医药领域,药品也渐渐被人们当做商品,只要你走进药店、医院,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不用药物工作者询问,不用了解说明书,顾客自己选药自己买买买……
某些人片面地认为,药品以“洋”“新”“贵”为美,夸大自我消费意识,对新药药理作用、使用方法、不良反应及自己身体素质不去充分了解,使用方法不当,使用时间不当,使用途径不当,使用剂量不当也都能引起不良反应。比如:有人一便秘就到市场上求购“新药”,但一点也不知道“新药”的药理和自身的个体差异,只是知道别人吃了有效,结果便秘没治好,反而身体对某种“新药”产生了依赖性。
(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不够
尽管国家和政府都积极参与了药品的监督与管理,而且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比如:2004年3月5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制定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和监测管理办法》用于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但由于逐级上报所需时间长,不能及时反馈等原因,使得很多不良反应引起严重后果后才受到重视。
我们的药品从生产到检验,从检验到出厂,从出厂到销售没有一条龙服务;从技术含量到包装质量,有效期,存放地点没有合格人员把关。这一点,私人药店尤为突出,以至于对于发生药品不良反应,视者见怪不怪了!这是很危险的。加强法律法规的实行力度,也是促进人们正确用药,关爱生命的有力武器。
我们仅仅了解药品在使用方面存在问题是不够的。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的,药品与药品;药品与人体本身;药品与年龄,性别等都有很大关系:
(一)药品因素
每样药品都有自己的特性、功用、质量好坏:
1.药物本身的作用:抗组胺药有抗过敏作用,对中枢神经有抑制作用,也引起嗑睡,头晕,开车司机不要随便使用。又如麻黄碱兼有平喘和兴奋作用,当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可引起失眠。
2.不良药理作用:有些药物本身对人体有些组织器官有伤害。比如:如果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能使毛细血管变性出血,以致皮肤、黏膜出现淤点,淤斑;长期使用雄性激素,又导致性别特征的改变,女性可能长出胡子,声音变得男性化,还能长成满月脸。前不久我们药店接待了一位女顾客,因为血小板减少,医生要她用了“强的松”这种激素药。三个月后,她长出了胡子,成了满月脸,声音男性化了,顾客感到很痛苦,这就是药物的不良反应。
3.药物的质量:生产过程中药物里混入杂质或保管不当使药物污染,均可引起药物不良反应。
(二)患者自身的因素
每个患者有性别差异、年龄差异、个体差异、疾病的差异:
1.性别:药物性皮炎男性比女性多,期比率为3:2,粒细胞减少症则女性比男性多。“保泰松”和“氯霉素”导致粒细胞减少症,女性是男性3倍,“氯霉素”引起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女性是男性2倍。据hurtwity报告:不良反应男性发生率占7.3%(50/682),女性则为14.2%(68/478)。
2.年龄:儿童及老年对药物反应与成年人不同,因老年人,儿童对药物代谢,排泄较慢,易发生不良反应;婴幼儿的机体尚未成熟,对某些药物敏感也易发生不良反应。比如:儿童骨骼尚未发育完全,肝肾功能还尚弱,排泄功能极慢,给他吃“四环素”会使“四环素”沉积使牙变黄,造成永久性“四环素”牙;15岁以下儿童吃“阿司匹林”易引起reye综合症。
而且有些药物对肝肾功能会造成严重损害,药监有过明文规定:儿童,未满18岁青少年一律禁用“沙星”类抗生素,就是因为该群体的肾功能尚弱,而“沙星”类药有很强肾毒性,可能会引起肾功能损害。另外,有调查发现,不良反应发生率:60岁以下的老人,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9%(52/887),而60岁以上的老人,其不良反应发生率则为15.85%(113/713)。
3.个体差异:不同人种对同一药物的敏感性不同。如:日本人和爱斯基摩人中有不少人是快乙酰化者,使用异烟肼易产生肝损害,而英国人和犹太人中60%-70%是慢乙酰化者,使用异烟肼易产生周围神经炎。而同一人种的不同个体对同一药物敏感性也不同。如接种疫苗就有血型之别:A型和AB型小孩接种小儿麻痹疫苗,应采用注射式;而O型小孩就要采用口服式。这是因为他们的消化粘液对小儿麻痹疫苗敏感度不一样。
4.疾病因素:肝肾功能减退时,增强和延长药物作用,易引起不良反应。例如:肾病患者过量,长期服用庆大霉素可引起耳聋,肾毒性会加重,5-7天就会出现肾中毒症状,7-10天甚至出现血尿。
(三)其他因素
药品也有自己的“游戏使用规则”,不能误用,不能滥用,不能配伍错误,不能长期使用,有些不能合并使用,而有些是不能速减速停,这些你都知道吗?
1.不合理用药:误用,滥用,处方配伍不当,均可引起不良反应。例如一位霉菌感染妇女,每次都用头孢类杀菌,结果霉菌越来越严重,这是一个错误。霉菌生长在酸性环境里,而头孢恰好给了酸性环境,所以越长越厉害,病人越来越痛苦。要用抗真菌的药,氟康唑类。还有:酮替芬与口服降糖药合用,少数患者可见血小板减少,故二者不宜合用。
2.长期用药:极易引起不良反应,甚至发生蓄积而中毒。例如:避孕药,不能长期吃,会导致内分泌失调,月经紊乱,更有甚者会导致输卵管萎缩,更年期提前;肌瘤患者还可能会导致肌瘤增大。
3.合并用药:据有关资料显示,合并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两种以上药物合用,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5%,六种以上药物合用,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十五种以上药物合用,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0%。这些并不只是数据而已,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4.减药或停药:也可引起不良反应,如治疗高血压,长久服用“普萘洛尔”,如果突然停药,会加剧心绞痛的发作,引起心肌梗塞或突然死亡。应逐渐减量,突然停药可能是对内源性儿茶酚胺的反应有所增强所致。不能大意哦!
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我们不要盲目夸大药品不良反应,也不要一味相信药品的治疗作用。要权衡利弊,谨慎用药。凡事都是有规律可循的,你越怕它,它越不怕你;你越不怕它,它就越怕你。所以,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认真掌握它的内在规律,学会观察,及时准确地做出判断,做到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学会记录时间,不同时间段,身体的异常变化
身体是个生物钟,也是最忠实的伙伴,一点点细微的变化,你其实都能感觉,你认真关注过它吗?
常见的有过敏性休克,在接受药物后突然发生。固定性药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过敏性反应,多发生在用药后数分钟至12小时内。支气管哮喘也常是药物过敏反应表现,多发生在用药数秒至数分钟内。另外,如发生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则可能是药物引起的胃肠道反应,一般也在用药后数秒钟至数分钟内。
血清病样反应就有可能在首次用药后10天左右发生。比如:抗生素常见的酰胺类,使用后两周内出现低热,关节痛,肌肉痛,应该怀疑血清病的可能。
如长期使用“心得安”突然停用后,可在几天内使甲亢症状随T3的增加而加剧,甚至产生所谓的突停反应。连续使用抗凝剂突然停药后,又可出现反跳性高凝状态伴血栓形成等。
如服用糖皮质激素可在停药后1-2年内,在特定条件下出现反跳现象,病情比原来更加严重。“白消安”引起肺部病变常在病人用药后一年以上出现,停药后仍可继续发生。
以上这些,我们都要引起高度重视。
身体上细微变化,就算没引起实质上的变化,我们都不能放过。有时,错过一时,就等于错过一生。
一般而言,药物出现不良反应,其表现不同于原有的疾病症状。如药物过敏性休克,药物不良反应的症状与原发疾病症状的表现可能完全不同。用“心得安”治疗高血压,在症状控制后会出现反跳性高血压。“双氢克尿噻”在利尿过程中又出现水肿或水肿加重,这些我们都要细心观察、留意,不能想当然,不能忽略。
04 学会安全用药
生物在进化,科学在发展,我们思想也要跟着进化。药品离开人类就没有市场,人类离开药品有时也束手无策。所以我们必须学会谨慎选择。
患者先了解自己身体,再了解药品;我们药物工作者要更有耐心去宣传药物功用,药理反应并告知药物不良反应;国家要更加健全医药的法律法规,对新药加强管理;政府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建立专门信息库,及时公布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媒体积极通过电视,网络宣传公道用药,安全用药的知识;消费者必须加强公道用药学习,形成“国家机构”,“政府部门”,“各界媒体”“医师”,“药物人员”,“药品消费者”,“药品”这样一个庞大网络群,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共同进步,做到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一)不能轻信药品广告。有些药品广告夸大药品有效性,而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只字不提,容易造成误导。特别不要盲目贪便宜,不从非正规渠道购药,不从非正规渠道求医,一旦买进假药,可能会误及终身。
(二)不要盲目迷信新药,贵药,进口药。有些患者认为新药,贵药,进口药一定是好药,到医院里点名开药或在不清楚自己病情情况下就到药店自己买药,都是不恰当的。比如:“六味地黄丸”,中年人是可以补的,但“六味地黄丸”补肾阴,长期服用会导致阴太过,可加点补阳的药补充。张仲景说得好:善补阴者,必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哦,了解自己身体阴阳变化,也是告诉我们要合理用药哦。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药物。用药前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不能自行增加剂量,特别对于传统用药,许多人认为多吃少吃没关系,剂量越大越好,这是不合理用药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安眠药,吃多了,就再也醒不来了。
(四)药品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每接触一种药品,都要看它的有效期,包装质量,尽量不用包装差的药品,一定不用过期药品。我们药学工作者也一定要把好效期这一关,包装这一关,不到位的,破损的一律退回厂家。用药后出现异常感觉或症状,我们就要马上去正规医院就诊。
不过,我们也不要轻易就被吓出一身冷汗,见风就是雨,一味抵制药房和厂家。遇到突发情况,要请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地进行因果关系的分析评价,然后得出结论。
近年来,人们对健康和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越来越重视,这是很好的。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也正在逐步走向完善,国家正力求尽量避免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给人们造成的各种危害。
因此,我们应抱着无病不随便用药,有病要正确合理用药的态度,正确面对药品不良反应,正确的使用和保管药物,加强公道用药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用药水平,从而做到真正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地使用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