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明治维新确立的日本军国主义,是为近代世界军政关系史的典型现象。传统武士阶级转换为身着近代军服的“皇军”,继续保有其军政特权,支配、垄断了国家对内和对外决策,铸成了世界史上少见的对国内充斥暴力统治、对国外持续战争的流血历史。对于近代日本军国主义研究的学术与现实意义,值得参考亨廷顿的论述。
关于近代日本的国家体制属性,一直广受学界与社会各界关注,比较一致的认识是为军国主义。但何为日本军国主义?它有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及其及运作决策状态与决策支配力量诸多问题,实为值得持续探讨的、兼具学术与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
一、近代日本军人支配地位的变与不变
就比较政治的角度考察,在世界范围的近代国家体制的转型过程中,多出现过军人政治形态。如英国革命时期的克伦威尔通过新模范军的组建与运用成为独裁者(dictator),法兰西革命产生过拿破仑的军事独裁(militarydictatorship),还有在统一及转型过程中的德国的军国主义(militaristic nation),等等。其中,有关日本军人政治与其他国家的不同之点,曾任日本防卫大学校长的猪木正道指出:“希特勒的第三帝国并非纯粹的军国主义国家,而是应该称之为超军国主义的极权主义。传统的军人贵族的大多数成了对希特勒展开抵抗运动的中心。”他将近代日本国家体制性质的表述为:“把大日本帝国定义为军国主义是毋庸置疑的”。
猪木的上述研究,提出了一个有意思的命题:日本军国主义较纳粹德国更具有典型意义。那么,近代日本军国主义缘何成立,有何特点,其主导及其政策支配性力量何在。本文的基本看法是,近代日本军国主义确立于明治维新时期,其后连续发动侵华战争与太平洋战争,遭受失败投降;与近代德、俄等欧洲军事强国相比较,其存在的时间长度、国家体制结构以及社会思想文化诸方面,均有完整的独特表现,可谓典型形态。而决定这一典型体制的根本力量,在于日本军人阶级的历史传统、及其在当时的强大存在。
前近代的日本是以武士为四民之首的军事社会。武士在古语中又作“侍”(samurai),意为侍卫、随扈,以战斗随从为职业,具有浓厚的宗族与主从依附特征。武士阶级的力量壮大于11世纪前后的庄园经济兴盛时期。1192年日本建立了第一个武士政权——镰仓幕府,武士的总头领受封“征夷大将军”,组建幕府,执掌国家政权,而皇室只具有名义上的权威。武士阶级统治日本长达800年之久,集合其“武家习气”、“弓矢之道”,形成为武士阶级所遵循的尚武主义的武士道。
幕藩体制的政治特征,是以“天皇”为公共(公家)神圣权威,而由“幕府”武家掌控国家政权,武士阶级是为社会的统治或支配性力量,武士道则是社会伦理之基本规则。征夷大将军既是众武士的共主,也是国家的实际执政者,凭藉其相对强大的经济势力与军事力量,君临各藩国。藩的数量在江户时期(1603—1867)约250—300家。各拥藩兵力量不等,虽不敌幕府的直属部队“旗本八万骑”,但少数强藩兵力可达万人,实力不可低估。故日本历史上的幕藩体制,与欧洲领主制近似,包括武装力量的统属关系在内,拥有较为松散的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军政分权关系。
在明治维新运动中,以幕府奉还大政、将军退位方式,重建天皇制中央集权制国家。在随后的戊辰内战中,迅速决定了原有的幕藩两级武装力量存留去向。一方面,倒幕派强藩军队获胜,进而共组“御亲兵”,以直属于天皇的“皇军”形式,建立了新的国家中央军队。而幕府军队以及拥幕派藩兵,如会津藩兵“白虎队”等被消灭,其余大多是在随后的秩禄处分等社会变革中改变了身份,转化为新的商、工界经营者或市民。自此,前近代幕藩体制的武装力量地方分散制不复存在。
如此由天皇“公”家与幕府“武”家之争,进而由皇军获胜,过渡为中央化国家军队的路径,是近代日本特殊条件下的演变结果。需要看到的是,这一进程必然让“皇军”打上了深刻的私兵烙印,并决定其继续转向,最终通向军阀化、以及反人民性的暴力工具化的最后归宿。
在国家与军队转型之时,军人阶层的走向如何,是决定国家政治走向的核心内容。而武装力量的存在与统属模式,是衡量判断国家体制转变与定性的基本尺度。对于原有幕藩两级武装力量的人员不复存在,作为社会的“武士”亦迅速转化为非武阶层,有日本学者称之为武士阶级的“自杀”。这一“自杀”论的基本含义,是强调通过自我更新,武士阶级的和平消失。
明治维新后的武士阶级果真是“自杀”了吗?这不单是辨析武士阶层的是否真正消失,更主要的是需要根据武士去留状况、正确评估军人阶层的社会地位作用问题。在中世纪的日本社会,武士为士农工商四民之首。1868年后随着维新诸政策的推行,由“废刀令”与剃除蓄发,武士阶级的外在标志被取消。四民平等与“人权齐一”成为时尚口号,阶级秩序被废除。但是,1875年实施处分,剥夺了士族世袭俸禄,随后于1876年以发行金禄公债形式奉还家禄,使得士族阶级得到惠及终身的利益更新与补偿,相当数量的士族转入制造、商业等各个行业,成为社会经济界的新贵。而旧士族中继续从军者,则可以穿戴现代军人服饰,以“皇军”身份,成为近代日本国家权力的垄断阶级之一员。1884年颁《华族令》,使得皇室及武家各界文武官僚获得贵族身份,被法律确认为高高在上的国家特权阶层。
明治军人在继承国家社会尊崇地位之同时,传统武士道亦被沿袭为社会伦理支柱。1872年明治政府发布《全国募兵诏书》,规定全体国民交纳“血税”,“以生命报效国家”。如此带有血印的动员话语,一度引发了民众的反“血税”暴动。1882年以日皇名义颁《军人谕旨》,宣布“朕乃汝等军人之大元帅,朕依汝等如股肱,汝等依朕为头脑……”。要求军人每天诵读该敕谕,遵守“忠节、礼仪、武勇、信义、朴素”等武士道要义。正如研究者指出:“在维新后的新时代,武士道精神仍然保持着这样的指导性地位。”继承了武士道的明治“皇军”,终于成为了装配近代兵器而执行对内“镇守”和“外征”侵略的野蛮战争机器。
综合而论,在近代化过程中,日本军人阶级的政治权力及其社会地位,是有所变有所不变,可谓“华丽转身”也可谓“故态复萌”。其转身之变在于,放弃了佩刀与俸禄等特权标志,并以穿“军服”的军人身姿,实现了由“武士”阶级向“皇军”的身份转换;其不变或“复萌”,是军人继续占据着社会尊崇地位,并突破差别主义限制而干预国家政治,保持了武家政治、即军人阶级执掌政权的中世纪传统形态。
二近代日本军国主义结构及其体制特征
明治初期,皇室新建“御亲兵”兵力不断扩大,旧“武士”逐渐完成向“皇军”转变,促成了天皇制国家军队“皇军”的正式建立与不断扩张。其时军制尚未定型,曾沿袭大村益次郎的设计,采用法国式的兵权从政主义,兵部省归属于太政官,兵权归属于政府。但在实际用兵如“西南战争”时,可以派出“讨伐总督”负责军事指挥,即已出现“独立于太政大臣和陆军卿的军事机关,造成了政治和军事一元化组织的破坏”,出现了兵权主政的倾向。
至70年代,为对抗日渐高涨的民权运动,保障军事力量的发展,在山县有朋等人主持下,摹仿普鲁士,于1878年12月设置直属于天皇而分管军令大权的陆军参谋部,其后海军也分立出相应的军令机关,从而使“军令大权”和“军政大权”分立,实行所谓统帅权独立制。
据日本宪法学家和军制学家的解释,“军令大权”(又称统帅权、兵马大权)包括平时的战略计划、临战动员及作战指挥等事项;“军政大权”包括编制、训练、后勤供给等内容。军令大权被分立出来,只将军政大权归属于内阁,这在军制学上称为军事二元制。
1889年颁布的明治宪法,规定天皇总揽统帅权。1907年2月颁发《公式令》,规定敕令均需内阁总理大臣附署签名。同年9月颁发《关于军令之件》,简称《军令》,其“第一条,有关陆、海军之统帅经由敕令规定是为军令;第二条,对于军令,凡需公布者,应附上谕,由天皇签署后钤盖玉玺,再由主任陆军大臣和海军大臣记入年月日并签字”。该《军令》赋予军令长官“帷幄上奏权”,凡有关军令事项,可以不经过内阁直接上奏天皇,由天皇裁断。至此“统帅权独立原则”完全确立,内阁政府被完全排除于军令事项的决策之外。
再一项重要规定是,1901年第二次山县内阁改订官制,以敕令形式规定,陆海军大臣须由军方推荐,由现役上、中将担任,次官由现役中、少将担任。是谓“军部大臣现役武官专任制”。该项规定保障了军方对于军政高层大员的人事权的垄断。内阁的陆、海大臣须由军部推出,军令大权决非政党社团所能置喙。
由“军部大臣现役武官专任制”与“统帅权独立制”两大制度的支撑,军部政治获得绝对的优势地位,并直接控制了内阁政府的存亡与运作。首先,在组阁之前,假如军部不满意该届内阁,不推荐陆、海军大臣人选,内阁只好流产;第二,军部若与现任内阁意见相左,则让陆、海军大臣辞职,并且不再推荐继任人选,可迫使内阁辞职;第三,当内阁辞职后,陆、海军大臣可以不与其它阁员共进退,继续留任。所以陆海军大臣并不介意内阁的更迭,而仅仅依据军部的利益办事,执行军部的政见。
由上可知,经由明治维新后的一系列举措,先后确立了日本的军政与军令分离的军事二元制,统帅权独立制、军令帷幄上奏制、以及军部大臣现役武官专任制诸项特殊形式的军政制度,造就了近代日本军人阶级、军队机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优越地位,建构了一部独特的军国主义的军政关系。
在近代日本军国主义化的进程中,军人与军事实力的膨胀并非没有经受过阻力,明治维新后民主主义曾有长足的进步。由19世纪的“自由民权运动”,与20世纪的“大正民主运动”,实现了由议会中众议员多数政党组阁的“政党政治”,至20世纪20年代“反军”力量曾表现出鼎盛状态。原敬内阁的高桥藏相曾要求废止参谋本部,将军令大权收归内阁,原敬首相认为时机不成熟让高桥撤回了提议。从此未触动过“明治宪政之眼”。在现役武官专任制方面,虽然一度规定可以扩大到预备役、后备役,但实际上从未出现过预备役、后备役大臣,更不用说文官了。所以政党政治给军部造成了很大压力,但并没有取得绝对优势。
就更早一些的制度规定而言,亦曾有过阻隔军人与政治关系的差别主义法规。如1880年的众议院议员选举法,规定“陆、海军人现役期间不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翌年(1881年)改定陆军刑法及海军刑法,各增加禁止军人干政的条文一条。1882年《军人敕谕》在“忠节”条内强调“不为舆论所惑,不关涉政治,以恪守忠节本分为唯一方向”。1889年颁布《明治宪法》第11条规定:“天皇统帅陆、海军”,宪法第二章规定“臣民权利义务”,其中第32条将军人与普通“臣民”的“权利义务”加以区别,等。
上述法规无疑是要求防范军内民权运动等政治活动,隔绝军队与社会政治的联系。而吊诡的情况是,兵权独立形式的法则,只是单方向保障了军队在社会上的特殊地位,却没有阻止“皇军”的实力干预及其制约国家政治或防止其势力的不断膨胀。演化的结果是,以维持治安为目标的不到2万人的明治初年的“御亲兵”,逐步地“以欧洲近代军队为模本,完成了国土防卫军、外征军的成长历程”。而且,在其“外征”侵略之际,恰值中、朝等东亚国家的衰弱转型之时。于是,经过甲午战争、日俄战争的所谓两大战争获胜,兵权趋于鼎盛。
期间曾有社会各界的严厉批评军阀势力。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军参战,日本政党集团与国民舆论批判日军为“藩阀的私兵”。出身陆军根据地长州藩的军人政治家田中义一,也试图“倡导实行真正的‘国军化’,纠正藩阀和军队一体化倾向”。再到“昭和期的军队,所谓狂热等非合理性与其说是例外状态,不如说已经属于常态”。所以,近代日本的军国主义化,致使“皇军”获得了先进兵器装备,却保持了中世纪的暴力属性,完全缺乏主权在民、文官控制等近代基础理念与道德规范属性。
对于日本国内政治来说,这一部中世纪式暴力机器,凭借其独特的军政实力,轻易获得国内政治“权力核”地位。军部实力的不断膨胀,逐步地摆脱政府的控制,成为与内阁并立的“双重政府”。在20世纪20年代,虽然有过国内的大正民主运动的压力,还有来自国际美英列强的非战裁军诸多遏制影响,也没能阻止军部新兴军阀势力掌控国家内外大政方针的进程。1931年侵占中国东北地区之后,日本的军阀政治完全明朗化,终于通过1936年的“二.二六”事件的处置,军部完全战胜政党控制社会政治,结束了“二重政府”局面,达成了日本军国主义一元化政治的完全确立,即军部法西斯主义的政治统一。
比较同时期的欧洲政治走向,可以更加清晰地理会日本国家体制的特殊性。日本军部利用军队特有的组织力量,及其在国家政权中的权力核地位,凭借天皇的精神权威,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德、意法西斯政党那样的政治作用,实现了军部的政治化。所以丸山真男指出:“从根本上说起来,法西斯政党和团体就是一个非正式的军队,反之,军队可以说是非正式的法西斯主义的政党”。也可以说,日本的法西斯主义就是军部法西斯主义,军部法西斯主义就是日本法西斯主义的最恰当的概括。
返观近代以来,从幕藩体制进入武士官僚把持政局的藩阀政治,再进至大正时期由军人阶层占有主导地位的军部与政党对峙的“二元政治”,再进至30年代,最终建立了天皇制下的军部法西斯专政的军国主义国家体制。可知日本武士阶级特权转换的终极结果,就是通过明治维新促成西方工业化或现代化技术的引进,同时决定了国家军国主义的发展归宿。这一传统与变革的交集与逆反,借用户部良一的结论,“在近代化和发展中的非合理性与狂热主义的泛滥,这也可以说是在日本军队中发生的悖论(逆说)”。
近代以来中日两国学界,多从正面评价明治维新取得的“成功”,着眼点在其工业化及科技领域的外观成就,而严重忽略的是日本军事力量的逆向作用。一言以蔽之,这是一部被忽略的日本明治维新负面历史。关注其内、外双行的军国主义体制确立的根本属性,分辨其近代器物与军国主义体制相伴随的重要特征,研究旧武士阶级转换为“皇军”的内外流血历史,这是研究界值得深刻反思的课题。
(因此处篇幅所限,文章的第三部分“工业化社会环境中的‘皇军’决策实力”、第四部分“余论:亨廷顿的警语”及注释未能刊出,读者有意,可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爱思想主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