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文化艺术品等交易的幌子,通过虚假行情软件暗扣高额手续费,“导师”鼓吹频繁交易使客户蒙受损失……近期,深圳警方成功破获一起“虚假期货交易平台”诈骗案,捣毁诈骗窝点14个,刑事拘留该团伙的组织策划者、核心骨干等犯罪嫌疑人240人。
警方提醒金融消费者,不要迷信高收益投资渠道,不要被网络聊天工具认识的所谓“专业投资人”“职业操盘手”所欺骗,应选择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正规交易平台理性投资。
虚假艺术品变身期货 涉案近亿元
近日,深圳南山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深圳一家名为“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的平台上炒作文化艺术品,短短几天亏损严重,怀疑被骗。
经调查发现,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打着文化交易所的幌子,通过虚假行情软件,将子虚乌有的文化艺术品以期货形式挂在其交易平台上虚假交易,采用33倍杠杆,可当天交易当天卖出,通过暗扣高额手续费(买卖一次高达10.56%)、延期费等费用牟利。为实现犯罪利益最大化,平台通过代理商发展大量会员单位共同诈骗,按比例瓜分犯罪所得。
同时,会员单位业务员使用多个网络聊天工具账户,以假冒他人身份或陌生人加错好友等方式,搭讪受害者,编造自己使用该炒期货软件赚钱的经历,引诱受害者进入该会员单位建立的视频聊天室接受“技能培训”。在聊天室内,其他成员或其本人冒充“讲师”或“导师”,鼓吹在该期货平台交易可短时间赚大钱,诱骗受害者下载相关软件并开户,捆绑银行账户转账。“讲师”或“导师”让客户频繁交易蒙受损失,犯罪嫌疑人则按照不同比例赚取提成。
在确凿证据面前,一个以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为首,会员单位遍布全国多个省市、涉案人员高达几百人、利用虚假期货行情软件进行虚假交易的诈骗团伙浮出水面。深圳南山警方运用“大数据+合成作战”模式、“警检协同模式”“统筹指挥模式”,对该案件进行“全链条”打击。3月30日,南山警方组织各警种出动800警力,分14个小组在深圳、东莞、惠州、沈阳四地联合开展收网行动,捣毁诈骗窝点14个,现场共控制涉案人员600余人,带回审查371人。
南山警方对该犯罪集团的组织策划者、核心骨干,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会员单位责任人、积极参与诈骗行为的业务经理、主管、主播、“导师”、做“托”业务员、诈骗软件的提供者等240人予以刑事拘留,上网追逃嫌疑人42人,冻结涉案账号113个,冻结涉案资金8840万元。
这样的犯罪活动并非个案。在近期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破获的另一起案件中,广东国龙公司与多家交易平台约定,由交易平台提供平台,以“现货交易”为依托,采用标准化合约、做市商集中交易、T+0双向交易、高杠杆、保证金强制平仓等期货交易方式作为交易规则,招揽投资人在平台上向广东国龙买卖“现货贵金属”,实质形成对赌关系。公安机关经搜查、审讯等取证工作,依法刑拘37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在广东等地,公安部门正有序展开打击非法期货类犯罪的专项行动。以深圳为例,仅今年以来,深圳公安已查处非法期货会员单位(代理商)24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超过400人。
部分受访人士认为,目前非法期货类交易存在乱象丛生、底数不清的问题,部分平台与会员单位“分工明确”,甚至形成“产业链条”,采取欺骗方式使大量受害者蒙受损失,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带来威胁。
首先是以现货交易平台进行期货交易。一些地方政府批准的交易场所、交易平台,其业务范围本只能进行现货交易,但这些平台多进行期货交易,构成非法期货类犯罪。
其次是以欺骗的方式拓展客户、引诱投资。“参与诈骗的有业务经理、主管、主播、‘导师’,还有‘托’、诈骗软件提供者,分工明确,形成了完整的诈骗链条。”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杨弘说,“一些会员单位、代理商员工假扮美女,以交友方式与人联系,声称赚了钱,吸引客户‘入金’。”
再次是交易平台与客户对赌,力图让客户受损,客损费成为会员单位最大盈利。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启明说,部分交易平台采取反向推销手段,追求利润。比如,分析师分析价格可能涨,反向跟客户说跌,故意让客户赔钱。
“交易平台正常利润来源是交易费,但部分交易平台从客户亏损额度里面拿提成,这驱动其想尽办法让客户赔钱。”杨弘说,非法期货交易往往造成客户普遍亏损严重、公司巨额盈利,侵害了投资人的财产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犯罪。
此外,非法期货类活动还存在底数不清的局面。杨弘表示,“以深圳为例,在深圳市审批备案的交易平台、交易所,会员情况等底数我们是清楚的,但全国其他地方批准、设立的交易平台,在深圳招揽会员单位及在深圳开展业务,不需要向深圳相关单位报备,我们对这些平台的底数并不清楚。”
警方提醒:
不要迷信高收益投资渠道
深圳警方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非法期货类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一些专家建议细化非法期货类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央财经大学预防金融证券犯罪研究所所长郭华说,法律上没有对非法期货类犯罪的明确定义。目前刑法涉及期货的犯罪是附属于证券犯罪并做出处罚,没有表现出与证券犯罪的差异性。因期货本身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操纵方式也不同,但目前非法期货类犯罪往往只能按照非法经营和诈骗罪定罪量刑。
中央财经大学预防金融证券犯罪研究所副所长李大伟说,面对日益猖獗的非法期货交易行为,行政处罚难以遏制其社会危害,但在启动刑事制裁的过程中,司法实践对非法期货交易的刑事入罪尚存争议,以非法经营罪入罪的量刑标准等问题目前尚不明确。郭华、李大伟等人建议,在法律层面按照期货交易的特点,明确相应的罪名及量刑标准。
与此同时,专家认为应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二大队大队长李超晔等人建议,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协调跨市场监管,建立多层次风险管理机制。同时,完善与非法期货交易相关的民事责任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警方提醒,现货交易平台投资风险高,非专业投资人士应谨慎参与此类投资活动;市民不要迷信高收益投资渠道,不要被网络通讯工具认识的所谓“专业投资人”“职业操盘手”所欺骗;投资人应选择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正规交易平台理性投资,发现有不法会员单位、代理商涉嫌非法经营、诈骗等犯罪活动,应向会员单位、代理商经营地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