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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与心得体会

  《金锁记》主要描写了商人家庭出生的曹七巧如同疯子一般的被折磨了30年,在欲望的压迫下,葬送儿女幸福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金锁记》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金锁记读后感(一)

  这是第一次读张爱玲的小说,相对以前读的那些,她的小说很短,但读完的心情却是沉重的。“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是苍凉”。

  小说的开始,通过小双和凤箫两个丫鬟的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以及大致的情况交代了。其中女主人二奶奶——曹七巧的形象也出现在眼前。“来自麻油店、嫁给了一个病怏怏的丈夫而且在姜家也没有什么地位”。

  似乎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的结局是悲剧。出身卑微的她,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大家庭,不是因为她自身有多好,而是因为她所嫁的丈夫是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没人肯嫁他。可即使嫁到了姜家,她依旧是卑微的,婆婆、妯娌冷落,甚至连丫鬟也可以在私底下说她。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这时她是让人同情的,或许当初她没有嫁进姜家,这一切会有不同的结果,她的人生或许是另一番景象。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终于离开了这个束缚的家,本以为她的人生可以换一种方式,可结果却只是从一个牢笼换到了另一个牢笼。这一次的她是自己心甘情愿被金钱锁住。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似乎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金锁记》,这个彻底被金钱锁住的女人。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因为这枷锁,“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似乎什么也没得到,有钱,生活却过得不是那么的有意义,没有遇到真正关心喜爱她的,甚至最终连自己的儿女都恨毒了她。

  这时候对她是怨恨的,无论她经历了什么,是苦是甜。一切就到此为止,给自己的孩子留有一份自由。别让他们再次经历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可七巧或许曾将这样想过,只是慢慢地一切又恢复到了原来的轨迹。

  其实在那个年代,作为女人,能够依靠的更多或者说唯一的是男人。七巧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姜季泽,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这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小叔子姜季泽是她曾经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己的原则:“不惹自己家里人”。后来当姜季泽再来找她时,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从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便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知道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后来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己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己的女儿走上自己曾经走过的那条道路。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

  其实在现在,我们依旧能找到七巧的身影,只是可能不像七巧那样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没完也完不了”似乎也表明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或许只是换一个人换一个地方而已。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知道而已。

  常常觉得自己不是那样的市侩,或许爱钱,却绝不会像七巧那样为了钱,怀疑一切靠近自己的人,也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但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己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知道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一定做得比七巧好。

  就像面具一样,或许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戴的时间久了就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摘不下来了。也许有一天也会像七巧那样或许是在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了那“黄金的枷”,时间久了,想摘也摘不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二)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

  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vrrw.net)。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 “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

  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三)

  看完了《倾城之恋》和《金锁记》,才正真领略到才女的文笔和才气。真是文笔细腻,才思泉涌。更明白了很多文章里形容她是“旷世奇才”,绝非浪得虚名。据说张爱玲写《金锁记》时才23岁。23岁的一个青春女子的文笔更绝非一般人能比。难怪才女曾说不屑于“冰心”、“白微”相提并论。

  特别是看完《金锁记》,内心是久久不能平静。想写读后感,上网一搜,网页上通篇的《金锁记》的读后感言。一个个点开,发现这些作者把我心里想说的和说不出的话全写完了。写得真好。然后,我只能是望着屏幕发呆,在那里独自感叹自己文学水平的浅薄,既然无法述说出内心所想。

  想了半天觉得自己还是有话要说。因为每个人的读书感受多少会有点不一样,这只是我自己做为一名普通读者的读后感。《金锁记》将每个人物刻画的是入木三分。读罢,细细感受,感觉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真实存在的,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不像某些当代的小说,编的痕迹太明显,不仅故事情节,就是人物都过于干瘪空洞,没有灵魂。

  《金锁记》里那个被一把命运的金枷锁锁住的女主角曹七巧,她的人生注定是悲情的,令人惋惜嗟叹的!我们不禁要问,是谁让一个原本活泼开朗的姑娘变成了一个尖酸刻薄的,视财如命,心理阴暗,到后来的那个阴森可怖令人毛骨悚然的老太太?是那个糜烂了腐臭了的社会吗?还是她把自己囚禁在了一个被自己制定的黄金枷锁里,无法出逃?答案:全有。

  倘若她不是被自家的哥哥嫂子卖给了姜家二少爷,那个从出生就患有软骨症的“废物”,她的人生应该很幸福很幸福。

  曹七巧家原是开麻油店的。从她被哥哥曹大年和嫂子卖到姜家起,她心里就充满了怨恨和委屈。她恨自己被自家哥嫂推到了火坑里,卖到了姜家。如果不是如此,她也许会有自己幸福的家庭、幸福的人生。也许会是朝禄,隔着密密层层的一排吊着的猪肉铜勾,她可能会成为猪肉铺子上满身油腻的老板娘,她肯定会有一个门当户对却很幸福的普通人生。就是卖到姜家,哪怕是给其他健全的爷做小妾也好,最起码还能享受到闺房之乐,最起码不会像现在这般惨,嫁给了一块“活死肉”,那个没有生命的肉体……虽然是正妻,她的人生又有何意义?她心中的委屈又有谁知道呢?原文中用她的话描述出那个害软骨症的人道:七巧哧哧的笑了起来道:“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我那三岁的孩子高哪!”读到这句看似轻松却很悲情的话时,真是令人唏嘘不已,书中写道:连她嫂子一时都想不出劝慰的话。她是何等冤枉,何等无辜,何等委屈?她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家里是开麻油店的。长得不见得有多标志,却也不丑,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虽是小户人家出生,却也不至于非常穷苦,偏偏给她没人性贪财的哥嫂给卖了。

  哥嫂来看她的时候,她虽心有怨恨,却也念及着骨肉情亲。在哥嫂来姜家看她不被人待见,特别是老太太装成不知道的时候,七巧不仅护着,还喃喃呐呐地骂了起来:“敢情你不知道也就算了,皇帝还有草鞋亲呢!这会子有这么势利的,当初何必三媒六聘地把我抬过来?快刀斩不断的亲戚,别说你今儿是装死,就是你真死了,他也不能不到你灵前磕三个头,你也不能不受着他的。”在哥嫂临走前,更是翻箱倒柜拿出些金银细软,连几个侄儿侄女们一个都不落下:“侄女们每人一只金挖耳,侄儿们或是一只金锞子,或是一顶貂皮暖帽……”给哥哥和嫂嫂的就更不用说了,简直是巴心巴骨。但是她嫂子又是怎么对她的呢?不过是虚情假意!前脚出了姜家的门,她嫂子便对她哥道:“我们这位姑奶奶怎么换了个人?没出嫁的时候不过要强些,嘴头子上琐碎些,就连后来我们去瞧她,虽是比前暴躁些,也还有个分寸,不似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看到这里,真让人咬牙切齿的恨,典型的“过河拆桥。”前面也就是这个所谓的“嫂子”看似好意,却是使坏,怂恿姑子吸食鸦片。让七巧在烟榻上烟雾缭绕的吸干了自己的后半生,终于成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疯子”。

  与其说她恨自己的哥哥,她更恨姜家人,姜家才是她正真痛苦的根源,如若不是他们花银子将她从曹大年手上买来,她何以如此?她没理由不恨!纵使明媒正娶又能怎样,姜家从上到下谁把她当人看?全都看不起她,连丫鬟都说她是低三下四的人!原本是被买当姨奶奶的,却是老太太发了善心,不想给二爷另娶,也是想七巧能死心塌地地服侍二爷。真是造化弄人,大好的青春年华啊,却要跟一个残废陪伴终身。还好这个残废只是相伴了十年后便去了,虽给她留下了一儿半女,却也给她留下了一半残了的身心,造成了她不健全的人格祸害自己的儿女,让自己的儿女跟她一样的在烟榻上吞云吐雾,虽然女儿后来为了心上人有心想戒烟,却最终被她搅黄了婚姻。儿子更是可怜,对她是言听计从,甚至是把自己跟妻子的闺房之事都说给她听……最后,她硬是逼死了自己两任儿媳。这个女人到后来就太可怕了,简直是人性的扭曲!真是不得不佩服张爱玲的文字功力!

  再来说说她跟季泽之间的感情。季泽是姜家的三少爷。张爱玲的小说里绝对不会把某个男女主角描写的是怎样怎样的美或者帅,用她自己的原话说那是童话世界里才有的人物。她是这样描写季泽的外形:季泽是个结实小伙子,偏于胖的一方面,脑后拖一根三脱油松大辫,生得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着一点,有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着三分不耐烦,穿一件竹根青窄袖长袍,酱紫芝麻地一字襟珠扣小坎肩。不见得有多帅,但是也能看得出是位风流倜傥,玩世不恭的人物了。

  偏偏七巧喜欢上了这个小叔子。她故意亲近季泽新过门的妻子兰仙,找她搭话: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又道:“我去年小拇指上养的比这个足足还长半寸呢,掐花给弄断了。”而兰仙呢?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

  当他们三人在起坐间里时,她更是当着兰仙的面用语言挑逗着季泽:七巧掀着帘子出来了,一眼看见了季泽,身不由主的就走了过来,绕到兰仙椅子背后,两手兜在兰仙脖子上,把脸凑了下去,笑道:”这么一个人才出众的新娘子!三弟你还没谢谢我哪!要不是我催着他们早早替你办了这件事,这一耽搁,等打完了仗,指不定要十年八年呢!可不把你急坏了!”不仅如此,她跟他们闲聊的时候,心里发烦,居然一双手也不肯闲着,把兰仙揣着捏着,捶着打着。恨不得把她挤得走了样才好。这难道不是她心里的真实想法吗?兰仙离开起坐间。她更是大胆的试探起来,看似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她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只搭着他的椅子的一角,她将手贴在他腿上,道:“你碰过他的肉没有?是软的、重的,就像人的脚有时发了麻,摸上去那感觉……”待要出去的时候,又把背心贴在门上,低声道:”我就不懂,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季泽何尝不知道二嫂的心思。但是,他只是侃侃笑说:“二嫂,我虽年纪小,并不是一味胡来的人。”他不是没有动心,但是他是何等的聪明:“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人”。不是因为他有多高尚,而是他心里太清楚了:“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何况七巧的嘴这样敞,脾气这样躁,如何瞒得了人?何况她的人缘这样坏,上上下下谁肯代她包涵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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