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一):读后感之一
读这本书自然是建议能够不停顿一口气读完,因为本来的体系性不强,读起来可能可能感受很多,但意义不大,假如不连贯的读,最后连这些感受也遗失了。
且从作者想传递的他对美国两种关系的看法上说几句:
一是政府和个人,美国人的宪法和宪法修正案是真切的在保护个人这个相较于政府势单力薄的对象的,每条修正案的机智程度总让人觉得这些伟大的开国者当时假想敌竟然正是他们一手建立的政府。
二是容忍和自由,自由不是没有代价的,从自由的氛围上而言,自由意味着你必须尊重且容忍这社会上存在着的各种各样你可能并不喜欢的宗教,言论,和行为,正是这种容忍的牺牲给了别人自由,也给了自己自由。从自由的结果上而言,自由意味着会有人滥用这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因为可能的坏结果就要放弃自由,这是在有选择的人和没选择的猪之间的选择了。
当然成书尚早,没有经历过911的美国和现如今的美国可能差距大得多,再加上金融危机,现如今的美国的状态和之前也一定有差距,就连作者一直关注的辛普森案的主角后续又有发展,辛普森被判赔偿受害者家人钱财,并在2007年因多项罪名指控入狱,这当然不是在否定司法的公正,也许更让人坚信,自由和正义可以兼得。
书中很多观点是作者的感受,或许限于作者的地位,或有偏差,不必较真。作为一种看法,读一读是可以的。
美国离我其实不远,只是身处这样的国度总是会对远处的那个或被妖魔化或被贴以民主标签的国家产生好奇。不远,也就不必局限于书本,有时间去看看就好。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二):民主和自由的代价
这真的是非常棒的一系列书,介绍美国的文化、历史,客观、不失自己的见解,非常适合像我这样对美国缺乏了解的人。
这本书里,有这么几点印象深刻:
1. 这系列书著于九十年代,看之前担心二十年过去了,社会现状会不会大相径庭了?看着看着就发现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很多文化、思维方式是深入美国人骨髓的,对自由的坚持,对宪法的神圣不可侵犯,从建国至今,乃至百年以后,都不会有大的改变。
比如提到,肤色和种族问题依然是个敏感的话题。而前阵子看的TED,有位演讲者呼吁不要color blind,而要color brave,可见,至今依然是敏感话题。
2. 为什么不禁枪?为什么言论自由?因为都是写在宪法里面的,而且一切问题都可以从美国这个国家为什么会成立找到答案,如果不是为了寻求自由,如果不是忍受不了压迫的统治,建国者们就不会寻求独立,而独立战争打赢之后,面对浩瀚的疆土,这些伟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建立一个不会重蹈覆辙的政府,如何制衡政府的权力,如何保障人民自由的权利。这一切都是与生俱来的。为了自由,社会安全不得不做出一定牺牲。
3. 横向与纵向的权力分割。州一级的政府可以不看上面的眼色,而且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民间各个组织言论自由,这就造成了各种思维的碰撞,各种在事实中前行摸索,各种权衡和依赖。而这些,对于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而言都是天经地义的。
4. 之前对于美国司法体系是一点都不了解。看罢辛普森案,才得以了解。陪审团制度让我大开眼界,生杀大权竟然掌握在普通民众手中。陪审员不得受任何法庭之外的干扰,不能凭自己主观的见解,只能参照法庭上检方与辩方的证据,用事实说话。
在中国,被告从高一开始就处于舆论下风,而在美国,被告和原告都是平起平坐,就事论事。检方要提供证据,并努力证明证据的真实性,以说服陪审员,而辩方只要努力让证据不足以为信即可。
什么是正义?司法是要维护正义吗?看罢次书,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有了颠覆性的认识。司法维护的不是社会正义,而是司法正义。律师有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也不是要维护正义,而只是为雇主提供法律帮助,让雇主得到应有的权利保护。而是否正义,则应由证据抉择。
一个人是否犯罪,和是否受到公正的审判要区分开来。
5. 奴隶制是社会制度的罪恶,而不是种族的罪恶。黑白两种肤色的恩恩怨怨,其实都出于不应有的制度,只是碰巧黑与白区分开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