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春梅的结局是怎么死的介绍
在后十五回中,庞春梅成了主子,而且是一个令吴月娘自惭的显赫大奶奶。但她在表现善心宽容大度的同时,又陷入到一种自贵的不规矩的欲望之中。庞春梅也许正是如此这般没规矩,才能在西门庆家脱颖而出,才在周守备家为所欲为,但是,也就违背了当时的“天理”,走上自我毁灭之路。高傲、艳情、负义、贪欲、残忍的春梅,淫乱无度,欲火高烧,最后淫死于19岁的小伙子身上。
庞春梅和吴月娘同为淫贼西门庆的女人。她们一个淫荡一个洁身自好,对于西门庆的丑恶行为一个是沆瀣一气,一个是听之任之!那么,这样两个性格迥异的人,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
美艳少女庞春梅,命如纸薄,心比天高,天生一副傲骨头。她是潘金莲的贴身丫环,两人狼狈为奸,把西门庆大宅搅得鸡飞狗跳,淫乱无度。在《金瓶梅》中,庞春梅是一个颇有意味的人物。
她的地位,在前八十五回中只不过是西门庆宅中的一个丫头,但她不时任性的脾气却使得潘金莲也要让她三分,西门庆依她话儿办事,且竟敢与孙雪娥对抗,教吴月娘拿她无可奈何。
庞春梅是个怎样的人
北宋政和二年,黄河下游,河水溢岸,奔腾咆哮,河东平原大闹水灾,饿殍遍野,人相食人。当时只有15岁的庞春梅,本是庞员外的四侄女,因为命苦,周岁死娘,3岁死爹,全靠叔叔庞员外从洪水中抢出来,然而好人命苦,庞员外却被洪水淹没了。
幸好庞四姐命不该绝,遇上好人被救出沧州地界,过南皮,上运河,到临清,进入清河县城,由薛嫂领入卖银十六两给西门庆家。原为吴月娘房丫环,后转入潘金莲房中。
春梅“性聪慧、喜谑浪、善应付”,兼具姿色,16岁那年就被西门庆收用。之后与潘金莲沆瀣一气,连裆结帮,霸道一方,人都怕她。在小说中此妇形象与潘金莲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她美丽、聪明、逞强、泼辣,又好淫乐贪汉,但似乎比金莲更高傲骄横。
她虽出身奴婢,但因得宠于西门庆,因此把一般人既如孙雪娥这样的“主子”也根本不放在眼里,敢于嚷骂冒犯,引得西门庆把雪娥好打一顿(第十一回)。毁骂申二姐(第七十五回)。
别人做不出,她做得出。而平白唆打与她处于相同地位的秋菊,更是家常便饭(第二十九回等)。即使如如意儿这样的为西门庆所宠之妇,她也敢寻事端(如借槌衣棒等)调动金莲,叫她服软(第七十二回)
小说借潘金莲之口说出她在西门庆家的地位:哪止“收用过二字儿?死鬼把她当心肝肺肠儿一般看待!说一句听十句,要一奉十,正经成房立纪老婆且打靠后,她要打哪个小厮小棍儿,她爹不敢打五棍儿”(第八十五回)。
潘金莲明白:有时甚至在自己(金莲)面前,她也心气自高,无半点软媚之意。因此,要在西门庆家中压倒众妇,霸拦汉子,或与女婿偷情等,离开了她就不能成其事。于是两人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潘金莲主动腾空让西门庆“收用”了她,自己却避去一边(第十回)。以后凡遇西门庆与她行房,就主动多了,并不敢有半点醋意。
同时,金莲被她(春梅)撞着与陈经济弄奸,就当面让女婿陈经济奸耍了她,从此三人暗约偷情,什么事做不出来?(第八十二回)终于,陈经济在两个人肚子中都弄出了个私生子。金莲打胎而败露,春梅则将肚子带去了周守备府,并就此而登上了周府“正室”之位(第八十五、九十四回)。
从性格上看,春梅是个心气极高的人。孙述宇在《金瓶梅的艺术》中评春梅“她有一种自然的尊贵”,“生下来就有傲气与身价。”在先前做丫鬟的时候,春梅根本看不上随意打闹的玉箫等人。乐官李铭教学时不过是手略微按重了一点,她就连骂了二十多个“王八”;唱小曲的申二姐因为说了句“我不知道哪个大姑娘”被春梅骂得立即离家;第四房妾孙雪娥她也根本看不上眼,发生口角后骂得孙雪娥被西门庆连踹两次;对自己主子潘金莲的态度,春梅在和李瓶儿表态时说过,要是自己不想喝酒“就是俺娘在也没有用”;拥有众多女人的西门庆为了春梅安抚申二姐,打点时还要背着春梅,生怕惹她不开心。于此种种,可见被收用后的春梅在西门家地位之高,本身是大丫头,西门庆又曾说过“明日有了孩子,就扶你做了正。”春梅完全有可能成为西门家一房妾。
这么一个心气与自视都极高的女人,且不说现在居于守备府大奶奶的高位,就是当时做婢女时看着其他仆人打闹都会教训,这样一个女人,很难想象最终会放任自己,并选择与一位仆人之子纵欲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