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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美人首》原文、翻译及赏析

  聊斋志异美人首》原文

  储商寓居京舍。舍与邻屋相连,中隔板壁;板有松节脱处,穴如盏。忽 女子探首入,挽凤髻,绝美;旋伸一臂,洁白如玉。众骇其妖,欲捉之[1],已缩去。少顷,又至,但隔壁不见其身。奔之[2],则又去之。一商操刀伏壁 下。俄首出,暴决之,应手而落,血溅尘土。众惊告主人。主人惧、以其首 首焉[3]。逮诸商鞠之,殊荒唐。淹系半年[4],迄无情词[5],亦未有一人送官者 ,乃释商,瘗女首[6]。

  [1]欲捉之:原“欲捉”二字下“兵”与”之”并列,盖改“兵”字为“之” 而未曾将“兵”字圈去。

  [2]奔之:直扑向她。奔,直往。

  [3]以其首首焉:带着美人头向宫衙出首。

  [4]淹系:久拘狱中。系,拴系。此谓系于狱中。

  [5]情词;符合犯罪事实的供词。情,情实。

  [6]瘗(yì意):埋葬。

  聊斋志异美人首》翻译

  有几个商人一同寓居在京城一家房舍中。房舍和邻屋相连,中间隔着一层木板壁;板上有个松节脱落了,洞穴像杯子大小。忽然有个女子从板壁洞穴中把头伸了过来,挽着凤髻,美丽无比;随即伸过一条手臂来,洁白如玉。众人害怕她是妖怪,想捉住她,但她已缩了回去。一会儿,美人头又露出来,商人们就跑到隔壁去发现根本没有她的身体。等到人再跑过去,美人头就又缩回去了。

  有一个商人持刀藏到板壁下。顷刻间美人头又伸了过来,商人突然用刀砍去。美人头随刀而落,血溅满地。众商人惊告主人。主人害怕,带着美人头去告了官。官府逮捕了这些商人并审问他们,认为这事很荒唐。把他们羁押了半年,终究没问出符合犯事事实的供词来,也没人因人命来告状,这才释放了商人,掩埋了这个美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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