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德二十四日电: 伪溧阳县长茹如才,自接受伪命后,苛征暴敛,民怨沸腾,近以报告情况不确,遭日方枪决……这是则小新闻,但实在有点意思。拍电报的人慨叹道: “汉奸下场若此,足资丧心病狂者戒。” 确也不错。
不过,这也不仅是“于今为烈” ,而是“自古已然”。明白的例,前有吴三桂,后有殷汝耕。汉奸的下场,本来是大都如此; 人民固看得明明白白,就是汉奸自己也未尝不看得明明白白。日本帝国主义所为何来? 汉奸所尽何事?原来是一条桥梁,过河自然拆桥。
足戒的事,在汉奸方面,实在是不必再提了。为爱国民众的所裁制的汉奸,即在上海一隅,差不多已要超过“十全其美”了吧。这裁制,比被日本枪决的不更多吗?然而汉奸还是纷纷上场,丝毫没有戒心。汉奸之所以为汉奸,该还有它必然的社会基础:明白的说,那是已经山穷水尽的若干封建余孽的最后挣扎!那是政治上的官僚主义的末路表示!那是思想上奴才哲学的压轴戏文!
但可悲的也在这里:爱国民众的裁制,是罪有应得。在汉奸也可说“死而无怨”。因为既然以民众为敌人而上场,死在敌人手里,照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原则讲,那是非常公平,颇有“战士”风度的。可是,为的是讨好主子,而主子却以奴才的血,刷清自己的罪恶,这就使做汉奸的未免凄凉了。主子的目的,本来在侵略;主子的口号:是现地主义。现地主义者,即以该地的资财的力量,屠戮该地的人民之谓也。汉奸奉承意志,苛征暴敛,也不过是这目的,这口号的兑现,并无过分之处。但民怨沸腾了,怎么办呢?还是拿奴才——汉奸开刀,这自有些悲剧味了。然而,文明国家消弭奴隶们反抗的办法,本是以奴隶总管的血,作“赎罪祭”的;这原不止是汉奸特有命运,也还是世界“大同”的。那么,所谓汉奸的悲剧性,在此也消淡了。
将汉奸的悲剧,消化而为我们民众的悲剧,那就是侵略者将汉奸的血遏止“沸腾的民怨”的那种貌为“仁政”的恶毒阴谋。民众要是没有更深澈的看法,更精阔的见解,那么象茹如才被枪决,将会发出这样的议论: “不错呀?日本军人也主张廉洁政治呀!你看,对于贪官污吏,真毫不留情呢。”那无疑是上了大当,势必至把自己也跌入在奴隶的深渊里。这样的民众的悲剧发生时,日军就得以一个汉奸的血,化作无数的汉奸——奴才了。
写到这里,想起了古诗中的咏廉吏的诗;因略套之而为一诗,诗曰:
汉奸可为而不可为,汉奸而可为者,以其藉此苛征暴敛而发财;汉奸而不可为者,以其后有民众制裁前被日军牵上断头台!牵上断头台,焚骨扬灰还是死奴才! 奴才虽死仍活该! 戮奴安民之心何险哉! 谨防扒手莫偷灵魂去,唯一的恶魔妖怪还是从那东边来……齐心喊杀莫徘徊!
(1938年11月初版《边鼓集》)
赏析 汉奸者,投靠侵略者,充当其走狗,出卖我国家民族利益之败类也。枪决汉奸,当是大快人心之举。然而,是不是凡汉奸被枪决都值得叫好称是?枪决汉奸者是何人?用心何在?这往往是常人很少思考的问题。本文作者却从这样一则易被忽视的“小新闻”中发掘出了一个大主题: 日方枪决汉奸,实为以“汉奸的血遏止 ‘沸腾的民怨’”的“貌为 ‘仁政’ 的恶毒阴谋”。其目的是想“以一个汉奸的血,化作无数的汉奸——奴才”,进而从思想上笼络和奴役中国人。这种入木三分的剖析,对于鼓吹“东亚共荣”的日本侵略者,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而对亿万抗日军民,则可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
从实入手,以实论虚,是杂文写作的常用手法,本文即具这一特点。对于日本强盗的侵略和汉奸走狗的卖国,作者没有空谈泛论,而是从一件具体事出发,通过对比(以茹如才同吴、殷等汉奸对比)、联想(由被枪决的,联想到纷纷上场的,再想到汉奸的“悲剧” ,主子的用心)、分析(对汉奸、对日寇、对民众心理的分析),生发开去,揭示出隐藏在现象之下的深意,提炼出对世人极有教益的主题思想。
写好这类“以实论虚”的杂文,关键在于“大中取小,小中见大”。日本侵华收买汉奸之举可谓大矣,而作者却善于抓取最能反映本质的一人一事为由头述事论理,这便是“大中取小”; 论证中取材虽多是平常事例,却含有关乎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道理,是之谓“小中见大”。杂文佳作,往往若此。
结尾精妙是本文写作的另一特点。文章自日方枪决茹如才写起,行文至第五段,通过旁征博引,揭露了侵略者的恶毒阴谋,已有深意,本可完篇。但作者却笔锋一转,套写一诗,以幽默辛辣的笔触指出了“汉奸而不可为”的原因,点明“唯一的恶魔妖怪还是从那东边来”,从而号召国人“齐心喊杀莫徘徊”。对敌人极尽嘻笑怒骂之能事,对人民致以语重心长之劝勉,寓庄于谐,发人深思。古人云“行文看结穴”,“一篇之妙,在乎落句”。好的结尾往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纵观此文,即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