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曲十四首(其十三)》好事终
好事终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
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这支曲子是咏秦可卿的。写秦可卿因“情”而死,暗示贾珍与秦可卿乱伦之事乃是贾府败落的根源。曲名《好事终》的“好事”既指人生的富贵荣华,又特指男女风月之事,是反语。
秦可卿原是一个被弃于养生堂的孤女。她的养父秦业是一位“宦囊羞涩”的营缮郎,因无儿无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谁知儿子又死了,只剩下个女儿,小名叫做可儿,又起个官名叫做兼美。长大时,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她是宁府贾蓉之妻,贾珍的儿媳妇。
秦可卿是作者着墨不多却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之一。在小说中,她出场较早,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就是从她那间香艳无比、富有象征意义的卧室开始的,梦中作者又让警幻仙子把自己的妹妹——“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者许配给宝玉,授以云雨之事。通过这些扑朔迷离、亦假亦真的描写,暗示了秦可卿与贾宝玉之间的风月情事。但不久她便突然得病死去了。秦可卿究竟因何而死?今稿说她是因“水亏火旺的症候”而死。但是,根据金陵十二钗中她的图册所绘“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的暗示,她应是“悬梁自缢”的。靖藏本第十三回畸笏叟的一条批语说:“‘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其言其事则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可知小说原稿是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的,后来,畸笏叟因她有“魂托凤姐”等情,有意为其隐恶,建议作者删去“遗簪”、“更衣”诸文,回目也改为现在的“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天香楼是宁国府中楼名,而小说第十三回仍有秦氏死后贾珍“另设一坛于天香楼”的话,甲戌本脂批称其为“未删之笔”。可见作者并未完全采纳畸笏叟的建议,故意留下了“悬梁自缢”、“另设一坛于天香楼”等蛛丝马迹。据此,人们推测秦可卿可能是因为与公公贾珍乱伦之事被人撞见,羞辱难当,在天香楼悬梁自尽的。
曲文首句:“画梁春尽落香尘”,是说雕梁画栋的朱楼绣户春事已尽,只落得点点香尘。暗寓秦可卿在天香楼悬梁自尽一事。句中的“画梁”自然是指秦可卿“悬梁自缢”的天香楼之“梁”;“春尽”既指秦可卿青春早逝,又兼指秦可卿与贾珍风月之事已尽。“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是说凭恃花容月貌,擅长调风弄月,乃是后来贾府败落的根本原因所在。
“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是说贾府的子孙后代之所以道德沦丧,不能继承祖兄事业,并导致整个家族的覆灭,那责任就在贾敬身上,罪魁就是宁国府。箕,簸箕;裘,皮袍。《礼记·学记》:“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意思是说,善于冶炼之家的子弟,必定先要学会补续兽皮、缝制皮袍,为将来学习冶炼作准备;善于制弓之家的子弟,必定先要学会挠屈柳枝、编制簸箕,为将来学习制弓作准备。因此,后人就用“箕裘”比喻继承祖先的事业。箕裘颓堕,指后代子孙未能继承祖业,一代不如一代。敬,指贾敬,他是贾珍的父亲。小说中说他“一味好道,只爱烧丹炼汞,别事一概不管”。由于他颓堕家教,纵容子孙胡行妄为,以致发生了珍、蓉父子与尤氏姐妹聚麀、贾珍与儿媳妇淫乱的丑事。家事消亡,即家道败落,指贾府被抄之事。宁,指以贾敬为家长的宁国府。
末句“宿孽总因情”,是总结全篇。前面已指出“箕裘颓堕”、“家事消亡”的罪魁祸首在贾敬、在宁国府,末句则进一步指出,造成这一切罪恶的总根源在于一个“情”字。宿孽,即原始的罪恶、祸根。
这首《好事终》,除首句写秦氏之死的本事外,其余全系作者借题发挥的议论之词。曲文虽也说“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对秦可卿不无微词,但总的说来是同情多于谴责的。作者抨击的对象主要是贾敬和他的不肖之子贾珍。“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这就等于告诉人们,秦可卿的堕落完全是由于贾府上下淫靡腐化造成的,首恶便是她的公公贾珍,是人面兽心的贾珍将“温柔和平”的秦可卿引向罪恶的深渊、推向悬梁自尽的绝路的。他们才是真正的“败家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