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兵法见于吴王阖庐。阖庐曰:“子之十三篇[2],吾尽观之矣,可以小试勒兵乎[3]?”对曰:“可。”阖庐曰:“可试以妇人乎?”曰:“可。”于是许之,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为二队,以王之宠姬二人各为队长,皆令持戟。令之曰:“汝知而心与左右手背乎[4]?”妇人曰:“知之。”孙子曰:“前,则视心;左,视左手;右,视右手;后,即视背。”妇人曰:“诺。”约束既布[5],乃设鈇钺[6],即三令五申之 。于是鼓之右[7],妇人大笑。孙子曰:“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复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妇人复大笑。孙子曰:“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8],吏士之罪也[9]。”乃欲斩左右队长。吴王从台上观,见且斩爱姬,大骇,趣使使下令曰[10]:“寡人已知将军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愿勿斩也。”孙子曰:“臣既已受命为将,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遂斩队长二人以徇[11],用其次为队长[12]。于是复鼓之。妇人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规矩绳墨[13],无敢出声。于是孙子使使报王曰:“兵既整齐,王可试下观之,唯王所欲用之[14],虽赴水火犹可也。”吴王曰:“将军罢休就舍[15],寡人不愿下观。”孙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实。”
于是阖庐知孙子能用兵,卒以为将。西破强楚,入郢[16],北威齐、晋[17],显名诸侯,孙子与有力焉[18]。
【段意】 写孙武成功地对吴王宫女作队列操练及其战绩。孙武见吴王阖庐,阖庐让他对娇气的宫女“小试勒兵”以试其能。孙武斩王之宠姬以正军法,使参加操练的宫女的动作“皆中规矩绳墨”。阖庐以孙武能用兵而以为将,遂使吴国显名于诸侯。
字数:702
注释
[1]孙子武:子为古时对令人钦敬者之尊称,此并其名武称之为孙子武。
[2]十三篇:即《孙子兵法》。《孙子兵法》有《始计》、《作战》、《谋攻》、《军形》、《兵势》、《虚实》、《军争》、《九变》、《行军》、《地形》、《九地》、《火攻》、《用间》十三篇,故以“十三篇”代称《孙子兵法》。
[3]可以小试勒兵乎:可以小规模地演练一下统率军队吗?勒兵:部勒兵士,此指对兵士操练。
[4]汝知而心与左右手背乎:你们知道你们的心门、左右手和后背吗?而,与“汝”同,此处作“你们”解。
[5]布:宣布。
[6]鈇钺:皆军中行刑之具。鈇即铡刀,为腰斩之刑具。钺,状如大斧,用于斫杀。
[7]鼓之右:击鼓使她们向右行进。
[8]不如法:不遵照规定操练。
[9]吏士:此指各为队长的阖庐的两位宠姬。吏,本指职位低微的下级官员;士,本指士兵。
[10]趣使使下令:急促派遣使者传达命令。趣,同“促”,急促。
[11]徇:向众宣示。
[12]用其次:任用同队长相邻的第二个人。
[13]中规矩绳墨:符合约束规定。规,画圆的圆规;矩,画直角或方形之尺;绳墨,匠人取直的墨斗。此以规、矩、绳墨三者喻队列操练的约束规定。
[14]唯王所欲用之:任随大王的意愿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唯,任随。
[15]罢休就舍:停止操练回客馆歇息去吧。罢休,停止。宋人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二释“罢休”云:“吴人言罢,则以休继之,古如是也。”
[16]西破强楚,入郢:大破楚军攻入其都城郢。吴军破楚入郢事在公元前506年,事详见《史记·伍子胥列传》。郢,故址在今湖北江陵县北纪南城。
[17]北威齐晋:分指公元前484年吴为救鲁而伐齐,败齐师于艾陵,以及公元前482年吴晋于黄池相会争长事。
[18]与有力焉:参与其事而出了大力。吴师入郢,以楚人伍子胥为导,孙武虽不为将,但也参与了伐楚的决策,故也有功。对此,可参见《史记·伍子胥列传》。至于北威齐、晋,事在阖庐子夫差继位后,史籍未载孙武是否参与其事,即便未参与其事,也当受其兵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