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集。四十九卷。明焦竑撰。刊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
焦竑,字弱侯,号漪园、澹园。生于明嘉靖十九年(1540年),卒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江宁(今南京)人。万历进士第一,官翰林院修撰。早年识耿定理,主教崇正书院,与李贽过从甚密,又问学于罗汝芳。治学一宗王阳明。皇太子出阁,竑为讲官。一身著作甚富,有《澹园集》正、续编,《焦氏笔乘》、《焦氏类村》、《国朝献征录》、《国史经籍志》、《老子翼》、《庄子翼》等。
《澹园集》卷一至卷三十五为文,包括疏、论、书、序、铭、赞等类,卷三十六至四十九为诗词。反映了其生平轨迹和治学思想。
焦竑治学,最推重陈献章、王阳明及其后学,以为“至白沙、阳明两先生横发,直指孔孟之宗,豁然若揭日月而行诸天,弗可尚已。”(《周朝从祀四先生要语序》),又论王艮“其人不由文字,超悟于鱼盐之中,可谓旷代之伟人。”(《明德堂答问》)推罗汝芳于王艮之后“衍其余绪,则可谓横发直指,无复余蕴矣。”(《罗杨二先生祠堂记》)故此而对宋儒诸家有异论,以为孔孟之学属“尽性至命之学”,但是从汉唐以来,其学有明若晦。虽然周敦颐、程颢、邵雍、陆九渊都有所得,但程朱之学“不从性宗悟入,而以依效形似为工,则未得孔孟为之依旧故耳。”(《答钱侍郎》)以至“旁搜物理,而于一片身心反置之不讲。”(《答友人问》)同时,又将“用敬”与“致知”分为两截,不如王阳明以“良知”统一于自身切实、有益。
对于学派间的纷争,《澹园集》许多篇章强调道只是一个。学者治学只是求道而已,而不在这个道是哪一家发现的,而这又是与普天下之心都是相同的有关,因而不应该为学派所限。由此,他便反对当时讥诮心学为佛释的说法,以为儒、佛两家都讲道,固应兼容并蓄,即“道是吾自有之物,只烦宣尼与瞿昙道破耳,非圣人一道,佛又一道也。”(《明德堂答问》)佛教虽然晚出,但它的宗旨与尧舜周礼却没有两样,讲的都是尽性至命之理,大部分都在儒家的经籍中可以见得,“所言本来无外者,即“中庸末发之中之意也。”(《答耿师》)焦竑因此而说“释氏诸经即孔孟之义疏”,而且是最及本质的义疏,比之汉宋诸儒的解释,释氏能直指人心,不像儒家那样存有“支离缠绕之病”,因而便可以通过释氏诸经而后通晓儒学。同样,对于道家也一样,不应从宗派出发而排斥之。在《读庄子七则》一篇中他说庄子看似弃绝儒教的仁义礼乐,但他只是在文字上非难世教,相反却在根本处肯定世教,因为庄子所说的虚无之理,是世教所确立的基础。正是在这些论证下,《澹园集》是以三教本出一源为理论旨归。
集中还多次提到治学方式,以为虽目的是尽性至命,然仍须下学而上达,由博而返约,即所谓“某所谓尽性至命,非舍下学而妄意上达也。学期于上达,譬掘井期于及泉也。”(《答耿师》)如果只是“吐弃事物,索之窃冥之乡以为道,”(《送翁郡侯周埜之抚州序》)也无法上达至道。除了读书之外,“视听言动”等实际活动当然也属于博的一个方面,以至通过积累,“豁然得其肯綮”。但同时又反对那种限于疏注章句等的逐末之学,因而更重视“直指本心”。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用之教学,则“为事详,而其妙则不可思,为物博,而其精则不可为。圣人使渐劘涵泳以由之,而其妙则不可思与为者,从容以听其自悟,如此而已。”(《内黄县重修儒学记》)又主张读活书,批评一切教条和僵死的东西,及限于经学、义理、词章等。
一些文章则谈政事,如疏议中的部分。在《因旱修省陈言时政疏》中,提出吏治的两大要害,即理财与用人,以为“财积于上而不流,吏蠹于下而不去”,以致引起老百姓的积怨,使政权不得稳定。在《备荒弭盗议》中以为“盗贼”问题的实质是因为贫困,故要从“富民”入手,消除社会动乱因素。《国计议》以为善于管理国家即在经常使财政能满足于用“事”,因而要保证财政的有余,并提出解决其中危机的四条建议,即“议垦田”、“议关税”、“议赎锾”、“议内供”。并以为重功利实用便是重仁义。在《廷试策一道》中主张君主要有“实政”、“实心”。实政即整饬制度,严明法典,实行即惩罚玩愒,谨慎律己,既如此,便能一方面“其具彰而有以成整齐天下之化”;另一方面则“其本立而有以妙转天下之机”。而为官者之首务是通晓政事,能处理各种具体事务,“此外治经第一,诗文次之”(《答乐礼部》)。
该书有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刻本,清代列为禁书,后入《广理学备考》。又有《澹园续集》三十五卷,有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刻本。一九一四年上元蒋慎修书屋《金陵丛书》将两集刊入,正集仍为四十九卷,据明刻本,续集二十七卷,据旧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