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注本。十四卷。清王夫之注。初刊于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撰者事迹参见“《船山遗书》”条)
《通释》十四卷,前七卷是屈原的作品,后七卷是宋玉等人的作品。卷首为司马迁的《史记·屈原列传》,卷末附录自己所作《九昭》,删去了王逸《章句》中《七谏》、《哀时命》、《九怀》、《九叹》、《九思》五篇,增加了江文通《山中楚辞》四篇和《爱远山》。
《通释》采取分段释文的方法,每篇前都有解题,考释屈原生平,说明时代背景,阐发微言大义,订正前人的讹误。由于王夫之经历与屈原有相似之处,所以对屈原的同情更加深切,对作品的理解更加细微真切,所以有不少独到的见解。如他说《九歌》是娱神的乐章,其中作者思想感情流露是不自觉的,并无托之以讽谏的地方。在字句的诠释上也有很多比前人更加恰当的地方,而对前人已有定论的说法,他也有不同的意见,也能言之成理。在方法上王夫之重视了解作品产生的背景、环境及作者身世和思想发展过程,认为《离骚》之作,当怀王之时,怀王虽疏屈原,但对屈原忠告有时悔而听之,所以其辞“曲折低回”,《九章》则为顷襄王时所作,他已被绝“抒忠之路”,所以其辞直而激。他的注也有脱离原旨,误入歧途之处。
版本有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王敔刻本,现藏湖南省图书馆,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戊申桂东部孔岚补刊本,清同治四年(1865年)湘乡曾氏兄弟所刻《船山遗书》本。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上海太平洋书店根据王、曾刻本铅印本。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一九五九年铅字断句排印本,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五年二月根据中华书局上海编印所本重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