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启蒙读本。一卷凡三十条。宋程端蒙撰,成书于南宋末,后收入《西京清麓丛书续编·蒙养书九种》。
程端蒙,字正思,号蒙斋。生于宋绍兴十三年(1143年),卒于宋绍熙二年(1191年)。江西鄱阳人。淳熙七年乡贡,补太学生。先师事江介,后受业于朱熹。被朱熹评价为:“以求道修身为己任,讨论探索功力兼人,虽其精微或未究极,而其固守力行之功则已过人远矣。”固守理学教义修身律己,教育后学。著《性理字训》,另著《程董二先生学则》十八条,系与董铢合撰之作。
是书根据《四书》及朱熹《四书集注》提炼出命、性、心、情、才、志、仁、义、道、德、诚、信、忠、恕、中、和、敬、一、孝、悌、天理、人欲、义、利、善、恶、公、私等三十个范畴,给以通俗解释,可分三部分:前六条讲人性论,为第一部分,中心范畴是性,认为性根源于天理,体现了天理的必然,叫做命,命决定性。性通过个人得以表现,故产生了情与才等影响性善的因素。心是身的主宰,心虽有为情所累的一面,但心的本体无不善,只要有坚持天理的正确之“志”,就能恢复“天命之性”。第二部分讲认识论,含“明理”和“修身”两项内容,此乃恢复“天命之性”的认识论途径。“明理”包括仁、义、礼、智、道、德、诚、信、忠、恕等范畴。“修身”包括中、和、敬、一、孝、悌等范畴。认为只有通过明理,修身,才能达到灭欲之目的。第三部分讲宇宙观,包括天理、人欲、谊(义)、利、公、私、善、恶等范畴,把人之耳口鼻等均视为不善之源,一切物质欲望视为罪恶之源,认为天理就是义,就是善,就是公,人欲就是利、恶、私,讲知性、明理、修身就是为了革人欲,复天理,从而维护纲常名教。结尾仿朱熹《敬斋箴》笔法,写道:“敬之戒之,精思笃行,孜孜勉焉,圣可贤致。”
在形式上,基本四句成言,类似词典,以简洁的文字,整齐的韵语、对偶的句式,阐述传统的范畴,使儿童自小受到理学熏陶,朱熹认为“言语不多,却是一部大《尔雅》。”其成书年代早于陈淳《四书性理字义》,影响亦更深远,是宋末,元代以至明初比较流行的一种课本。元代《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将《字训》列为学前儿童必读书,要求“日读《字训》纲三五段。”以后的《小儿语》、《续小儿语》等童蒙教材均受其影响。
是书刊后,程若庸即以此为蓝本,编《性理字训讲义》,又称《增广性理字训》,增广至六门一百八十三条,明初朱升又增“善”字一条,至一百八十四条,并收入《小四书》。又据《伪书通考》下册引《四库提要》说法,言此书“皆以四字成句,规仿李瀚《蒙求》而不谐声韵,不但多棘唇吻,且亦自古无此体裁,疑端蒙游朱子之门,未必陋至于此,或村塾学究所 撰也。”疑是书是伪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