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租著作。三部分。清陶煦撰。成书于光绪十年(1884)。其中的《重租论》于同治三年(1864)前已写出,确切年代不详。
陶煦,字子春,号沚村,生于道光元年(1821年),卒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江苏元和(今吴县)人,是当地的一个中医。
《租核》包括《重租论》、《重租申言》、《减租琐议》三部分,其中《重租申言》又分发端、推原、稽古、别异、流弊、祛弊、培本七篇,《减租琐议》分量出入、辨上下、示程度、谳情罪、矜寡独、剔耗蠹六篇。
《重租论》揭示江苏苏州、松江一带地租的苛重,以大量材料展示了苏、松地等农民在重租压榨下的悲惨处境。指出:“秋禾亩不过收三石,少者止一石有余,而私租竟有一石五斗之额”,这样,在所收中扣除生产资料的耗费外,交租余下的粮食便很难维持佃农一家的最低生活水准,况且地方又经常采用大斗收进“以一石二三斗作一石”,或折价收银“以市价一石二三斗或一石四五斗之钱作一石算”的方法,来加重对农民的盘剥。更有甚者,地主还使用私刑来逼租,“司租之徒,欲求媚于主人,于佃农概不宽贷,恶声恶色,折辱百端,或豫挟悍隶入乡收租,一不如欲,出缧绁而囚之,甚且有以私刑盗贼之法,刑此佃农。“如果用这种办法仍逼租不成,那么就解而送之于官”。佃农虽卖儿鬻女而不能交足地租的,就逼使他们的伯叔兄弟甚至亲戚“代偿”。
《重租申言》部分,从发端、推原、稽古、别异、流弊、祛弊、培本七个方面,申述了减租的意义。认为只有实行减租,才能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缓解阶级矛盾,改变“下自都会以至乡邑”的“萧条荒索之景状”。接下进一步分析减租对一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认为要由穷变富,就应该向外国学习,“辟五金之矿”,修火车铁路,但这不是致富的根本,致富的根本在“农”,“农有余财,则日用服物之所资,人人趋于市集,而市集之工贾利也;市集有余,则输转于都会,而都会之工贾利也。道源而流治,纲举而目张”。而要使“农有余财”,关键就在于减租。如果不减租,“使所余而在绅富,将并百千农家日用之数举归之一家”,那么他们就会把很大的一部分用来购买奢侈品,这只能对少数人有利,而不利于整个社会。并肯定了“藏富在农”的作用。
《减租琐言》提出了一具体减租方案。先对田价以及工具肥料等各项开支、春秋收入等作了详细的计算和分析,接下接土地肥瘠和人口稠密程度,分三种情况减租的主张。主张上田每亩租额减至一石,中等减至七、八斗,下等减至四、五、六斗。如果“无田面之租田,视风土为别”,认为如果能做到这样,那么“佃者之气平,莫不争先乐输矣”。并主张实行有期限的收租。作者还主张对遭受天灾人祸的佃农实行救济,而对不孝不悌、犯上作非、酗酒烟赌、致本业荒怠的佃者则要予以惩罚,或“严为戒责,勒其自新”,或买绝其土地,或者是科以重罪。
《租核》一书,是研究清末的农业史、租佃关系和地租思想的一部重要文献,为我们研究封建地租剥削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租核》有一九二七年据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聚珍本重排本,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聚珍本,清黄国王室校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