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决狱龟鉴》。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与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俱题作“《决狱龟鉴》”。因意供审判借鉴、审判参考,故名。案例汇编。原为二十卷,现只为八卷。宋郑克撰。书成于宋高宗绍兴年间。
郑克,《宋史》无传,只知其当过县尉,做过湖南提刑司干官,亲自审理过许多案件。我国古代最早的案例故事集,是五代时和凝、和㠓父子编撰的《疑狱集》。郑克认为《疑狱集》尚未详尽,于是采缀旧文,弥补其阙。辑录了大量正史及野史之中的案例故事,并在文字上做了若干润色整理,约于南宋初年辑成《折狱龟鉴》一书。
该书在和氏父子所著《疑狱集》的基础上,逐条增引。集郑子产以后典型疑难刑事案件,加按语论说,计二百七十六条,三百九十五事,全书共分二十类:释冤上、释冤下、辨诬、鞠情、议罪、宥过、惩恶、察奸、核奸、擿奸、察慝、证慝、钩慝、察盗、谲盗、察贼、迹贼、谲贼、严明、矜谨。前六类是全书的正篇,其余有关奸、慝、盗、贼的十二类属于副篇,分论惩恶的各个方面。最后两类带有结论性质。编者通过各个案例的分析和评说,就历史上有关疑难案的审理和司法检验的各种经验教训,作了言简意赅的介绍。书中所蕴含的古人严明执法的精神,昭雪冤狱的决心,深查细访的作风,以及巧妙办案的方法等等,都值得今人学习和借鉴。现举一“察尸得奸”的例子以说明古代司法官侦查之细、计谋之精。
卷六“核奸”类有一题为“周纡”的小案例。后汉时,周纡调任召陵侯相。属吏廷掾畏惧周纡严明无私,便想损害其威望。于是,一天早晨廷掾取来一具死尸,砍断手足立在衙门前,想以此让百姓认为周纡是个酷吏。周纡听说门前立着一个死人,便走到死尸旁边,象是和死人谈话的样子,暗中看到死人嘴里、眼上粘有稻芒。因此,周纡悄悄地问守城人:“知道有谁载稻草进入城门来吗?”守城门人回答说:“只有廷掾。”周纡又问随从护兵:“外面有怀疑我和死人谈话的人没有?”回答说:“廷掾怀疑您。”于是便把廷掾关押起来审问。廷掾招认他没有杀人。是从路旁取来的死尸。后来,再没有人敢欺蒙周纡了。
按:周纡看到了死人嘴里、眼上粘有稻芒,这是痕迹;好象和死人谈话,这是计谋。根据痕迹来推究查核其事,运用计谋使罪暴露真情,再加上秘密讯问,互相参考,于是奸人便被找出来了。所以,后来才没有人敢欺蒙他。
象这样的例子,本书中还有不少。
纵观本书,既有优点,又不乏缺点。编者主张“尚德缓刑”、“明慎用刑”,从“矜恕”出发,按照人情事理分析和推究案情,严防枉滥,反对“深文峻法,务为苛刻”的刑法思想。不过,因本书务求广博,多有出于“正史”之外者,有时也兼收琐细,故未免猥杂。尤其是书中还有体现封建统治阶级意志的陈腐内容和封建迷信的东西,诸如因果报应和卜筮怪异等,是其一大缺陷。但是,瑕不掩玉,它在了解和研究社会风物人情、开阔视野以及启发人们思考等方面,又有独到之处。本书许多论断,基本正确,因此是研究中国古代司法实践的一本不可多得的参考书。
《折狱龟鉴》原为二十卷。到清朝初年,旧传诸本大都有缺佚,仅明代《永乐大典》载有全书,但已经合并连书,原先二十卷界限已不可考。清代收入《四库全书》时,曾加以校订,重新整理,分为八卷。后王云五《丛书集成·编》收入了这个四库校订本。除此两种版本外,尚有《龙威秘书》本,一卷;《墨海金壶》本,八卷。清代胡文炳又辑有《折狱龟鉴补》一书,于光绪四年颁行。陆心源亦辑其遗文,撰《折狱龟鉴补》,载《潜园总集·群书校补》一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