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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六十五章·老子》原文及鉴赏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注释〕 明:多智巧诈。王弼注:“明,谓多智巧诈,蔽其朴。” 愚:淳朴、守真。王弼注:“愚,谓无知守真,顺自然也。”河上公注:“使质朴不诈伪。”将以愚之:范应元说:“将以愚之,使淳朴不散,智诈不生也。” 智多:多智巧诈。王弼注:“多智巧诈,故难治也。” 以智治国,国之贼:河上公注:“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必远道德,妄作威福,为国之贼也。”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河上公注:“不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则民守正直,不为邪饰,上下相亲,君臣同力,故为国之福也。” 两者:智与不智。稽式:法则、法式。稽:河上公本作“楷”。稽借为楷。《广雅·释诂》:“楷,法也。”《说文》:“式,法也。”楷式也即是法式、法则。 玄德:玄妙的德行。 物:事物。 大顺:自然。林希逸说:“大顺即自然也。”

  〔鉴赏〕 本章为老子的社会政治观。老子认为社会政治的好坏常与统治者的统治方法有关,治政在于朴质而不智巧。如果统治者以智巧治理社会,社会就会产生不良的腐败风气;风气败坏,人们也就会变得狡诈虚伪起来,社会互相贼害的事就多起来,天下就不安定。如果统治者治政诚朴,讲信用无机巧,民风也就随之淳朴,社会也就容易安定。故本章也被河上公题为“淳德章”。

  然而,就是这一章却常被人非议,也常被人理解为是老子的“愚民之说”。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说:“本章的立意,被后人普遍误解,以为老子主张愚民政策。其实老子所说的‘愚’,乃是真朴的意思。他不仅期望人民真朴,他更要求统治者首先应以真朴自砺。所以《二十章》有‘我愚人之心也哉’的话。这说明真朴(‘愚’)是理想治者的高度人格修养之境界,但这主张和提法,容易产生不良的误导。”

  因为“容易产生不良的误导”,所以也会在本章之章旨这个问题上不断地争论下去。鉴于此,徐梵澄先生索性讲到底,认为即使“愚民”,但最终还是不可能的:“人民愚,则统治阶级易肆其剥削而弗叛,纳诸陷穽而死无怨言。愚之久,久之智力皆劣,则统治者亦不能不愚。上下同归于一愚,则亡国之道也。此乃至浅之理。陆敬舆尝论及氓之蚩蚩,固若无知也。然于上之所为,一举一动无不明其表里,其智又不可及。是则虽欲愚之亦不可能。”(《老子臆解》)

  那么,老子本章之旨意到底怎样?本章中的言论又是针对何种现象而发?这里还是引陈鼓应先生的话来说明:“老子生当乱世,感于世乱的根源莫过于大家攻心斗智,竞相伪饰,因此呼吁人们扬弃世俗价值的争纷,而返归真朴。老子针对时弊,而作这种愤世矫枉的言论。”(《老子注译及评介》)

  确实如此,观老子所处时代,侵伐不已,战祸无休,而民智越开则奸伪巧诈迭起,社会风气日益败坏。若是这样,不若其愚,倒不如返朴还淳还可一反当时刁诈习俗,民众得以休养心态,心理趋于平和宁静,社会也得以安宁。所以老子强调治政在于真朴(“愚”)在当时不失为一种治本之方法。遗憾的是,一个“愚”字却引起争纷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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