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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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们家的书琳琅满目,有令人感动的《王子复仇记》,有令人留连忘返的《白鲸》,有令人坚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这本书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是柯南道尔编著的。里面讲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例现场,还讲了福尔摩斯用超常的智慧战胜了狡猾的罪犯。他的成功维护了社会的和平。福尔摩斯善于动脑,积极思考,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再离奇的案例也轻而易举地被他识破。
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所震撼。我也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做一个机智勇敢,为了社会的安宁,敢于同恶势力做斗争的人。
上学期期未,陈教师奖了我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福尔摩斯19世纪底出生于英国伦敦,是一名非常伟大、英明的侦探,在他的四个好帮手华生、琼斯、雷斯垂德和葛来森的帮助下,他一生侦破的案件不计其数,虽然他们已去世很多年了,但是他们的故事还流传到了今天。
福尔摩斯他们抓了非常多的盗贼,其中出名的有锡卡麦、候波、锥伯、斯旦杰逊等人,这些人都是一些骗子,他们从小就会骗人,使别人受到了伤害,所以我以后一定不能学会骗人。还有我要学习福尔摩斯等人破案时的智慧,肯动脑筋,以后不能再像过去一样,一遇到不懂的题目,不认真思考,动不动就去问妈妈,要养成勤动脑,爱思考的好习惯。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收获很大,明白了许多道理。故事里的内容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人,他叫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量与邪恶的罪犯,顽强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因此,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犯罪的人闻风丧胆的克星。他有丰富的`知识,超人的胆识。书中有一句话:“把该记的都记在脑子里,不要让没有用的东西塞满了脑子。”我和他比真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我一直在学习他的知识,细心......他就像一个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人,再难破的案也逃不出他的法眼,一定会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书中主要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在生活中遇到的许多案子,让人看得有时会被迷惑,连怎么回事都不知道,非常好看。书中有位女士让我非常敬佩,不只是我,他的聪明连福尔摩斯都对她就佩不已。她叫做艾德勒,她用她的聪明把福尔摩斯也给骗了,而且让福尔摩斯心服口服。本来是福尔摩斯下的圈套,她却巧妙地应付过去,反而让福尔摩斯中了圈套。所以福尔摩斯尊称为那位女士 。
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很多,比如,看到形迹可疑的人时,不要盲目跟踪,要确定自己很安全。 还有就是要留心自己身边每一个人的样子,有时这会让你知道他的习惯。
我从图书室借来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便在心里产生了一些对于这本书的感想。
首先,我觉得福尔摩斯真是料事如神。无论什么案件,只要在福尔摩斯手上,不出5天,他都保证给你查得清清楚楚,把犯人说得服服帖帖的。这样就使世界上与他接触过的人或听说过他的事迹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也被他“善于观察细节、敢于大胆想像”的特点深深地吸引住了,比如在《第二块血迹》中,福尔摩斯观察细节、大胆想像,终于查出是首相夫人藏的关系到“没有就只能爆发战争”的信;再比如在《黑彼得》中、《修道院公学》中……相信你看了也很喜欢他。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私家的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我今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觉得福尔摩斯很勇敢,他是侦探,他的身份保密,他有一次,他调查一个妇女,他到那个妇女家去,那个妇女像吸血鬼,他为什么像吸血鬼呢?
因为他把他的幼儿,脖子咬伤了,咬伤的同时,她的嘴不停地吸幼儿的血,这样就让别人看上去很像吸血鬼,福尔摩斯他觉得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我告诉 大家答案吧!因为那个妇女是非洲人非洲有毒箭那个婴儿被扎伤会致命,母亲吸她的血是可以身体毒素快点消除。
我先介绍一下这里的重要人物!福尔摩斯: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侦探!华生:在外国做医生,不小心受了伤,回到伦敦养伤,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协助福尔摩斯探案。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福尔摩斯,他有多么认真多么细心,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好多好词和知识呢!
我喜欢这本书!
我今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觉得福尔摩斯很勇敢,他是侦探,他的身份保密,他有一次,他调查一个妇女,他到那个妇女家去,那个妇女像吸血鬼,他为什么像吸血鬼呢?因为他把他的幼儿,脖子咬伤了,咬伤的同时,她的嘴不停地吸幼儿的血,这样就让别人看上去很像吸血鬼,福尔摩斯他觉得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我告诉 大家答案吧!因为那个妇女是非洲人非洲有毒箭那个婴儿被扎伤会致命,母亲吸她的血是可以身体毒素快点消除。
一天,葛莱森在信上写着花园街三号街昨晚发生了凶案。
不一会儿,他们便来到了花园街。发现死者的遗物印着锥伯的名字,还发现了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一块墙纸剥落的地方,用鲜血写着‘‘拉契’’两字。福尔摩斯从栾斯的讲述中发现了,在三号房门口的酒鬼,就是凶手!于是,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引蛇出洞的妙计,把结婚戒指作为诱饵,刊登在伦敦各家报纸的失物招领栏上,寻找凶手。
案情发展到了极点,情节中没有找到凶手。第二天斯坦节逊也死了,顺着顺腾摸瓜侦查一系列的线索,最后福尔摩斯让马车夫帮他搬箱子,他正要帮忙,咔哒一声,手拷便拷住了他的手。
大家应该都知道在美国有一位著名的侦探福尔摩斯,他还有一位搭档叫做华生这里的每一件故事都很惊险好我今天给大家讲讲。
福尔摩斯住在一个小巷里,一天下午他正在和华生谈话,就收到了一封信,信上写的是一对夫妻生了一个小宝宝他们请了一位保姆,有一天保姆看见夫人正在吸宝宝的血,于是保姆马上把小宝宝抢了过来。于是福尔摩斯到了那个妇人的家,一看夫人得了一种怪病叫吸血鬼病,福尔摩斯给了几小袋药每天一袋慢慢的病好了。
我长大以后要做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情不自禁的佩服福尔摩斯起来。
因为他对地质学、化学和解剖学非常了解。还是个侦探,靠脚印的深度就能知道一个人有没有背着重的东西,看步子的大小就知道一个人大约有多高。我真的非常非常佩服他。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很聪明,他用自己的智慧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想,福尔摩斯这么聪明,应该是从小认真学习,不用父母操心,每天一回家就写作业,从不贪玩,他认真思考,最后取得的成就。
我最喜欢其中一案,那就是工程师大拇指案,主要讲了有一名工程师的大拇指被一个人谋杀,所以,工程师的大拇指大量出血,只好用绷带把手包住,可是,血还是止不住,只好忍着,那个工程师去找福尔摩斯看是谁砍了他的大拇指,凶手是一个沉默的英国人。
小朋友们,你们看过这本书吗?想看的话就叫爸爸妈妈去买吧!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每次做事都很认真,很平静,很细心。连我的一个弟弟也很喜欢他,我也很喜欢他。而且,他每次都会认真,细心的破案。
我非常佩服他,也很喜欢他。因为在这里面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是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平静,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