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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精选12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一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一读后感 篇1

在寒假里,我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此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海明威。它主要由于这本书的成就而荣获一九五四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海明威本人也认为这是他“这一辈子所能写的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的故事非常简单,写一位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立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把它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据说这是根据真人真事写的。海明威终于他一贯的写作方法,细致地描写人物的行动,诸如出海前的准备工作,出海后如何下饵,鱼上钩后如何跟他周旋,最后如何把它杀死了绑在船边,以及如何和一条条鲨鱼搏斗的整个过程,都丝丝入扣细细道来,使这些外在的事件表现出内在的涵义。

老人圣地亚哥,尽管一开头就处于不利的地位,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认为“倒了血霉”,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作失败者,他“消瘦而憔悴”,手上有“刻得很深的伤疤”,没钱买吃食,得靠那孩子给他送来,然而它的英勇正在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去钓大鱼。等到真的钓了一条大马林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等到鲨鱼一再来袭时,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尽管结果鱼肉都被要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老人在第一条鲨鱼咬去了大约四十磅鱼肉后想:“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道出了本书的主题。从这方面看,本书并不是什么寓言,而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力作。

海明威在原来的故事中加了一个男孩子。他五岁起就常陪老人一起出海钓鱼。这孩子马诺林除了用同情和崇拜来使读者觉得老人的伟大以外,还提供了一更复杂的主题:回归。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见到他过去的自我。所以,独立在海上的那三天里,他经常念叨着:“但愿那孩子在这儿就好了。”没说一边,他就能重振精力来应付这艰苦的考验。

综上所述,《老人与海》在短短的篇幅中融合了复杂的层次,把他们交织在一起,可以说做到了浑然一体,天衣无缝。是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高一读后感 篇2

即使匆匆的阅读了《老人与海》,我也感受到了一个老人坚定的毅力,勇于搏斗的英雄气概和不懈的奋斗努力。人虽然老了,但雄心壮志依然存在,老人身上的那些光芒也影响着我们这些后代。

这是一个老渔夫捕鱼的故事。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大家都看不起他,但他依然坚持不懈,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鱼,但在海上,老人遇到鲨鱼的袭击,老人不但没有退缩,还与鲨鱼奋力搏斗。最后鲨鱼吃了大部分的鱼肉,老人只能带着残缺的鱼回到岸上,那鱼仅仅只剩鱼头、鱼尾和脊骨了。我们无法想象这样一个老人是怎样鼓起勇气战胜大鱼和与鲨鱼搏斗?人类到底有怎样的志气去战胜庞然大物?

我认为,每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只要有充分的自信,有敢于面对的勇气,有坚强的毅力,就能激发自身的力量,不怕任何事物,不畏惧任何人。

老人,外表孱弱,内心坚强,他不仅敢于向命运抗争,向失败和死亡挑战,也告诉我们面对磨难要紧握双拳,勇敢的挑战自己的极限。生活中,每每遇到挫折,我们都不甘失败,面对困难要镇静,要有信心,不要抱怨。

人生的道路是曲折坎坷的,遇到失败是最不过寻常的事。世间又有哪个人能一帆风顺的走在阳光道上?就像老人一生都奉献给了大海,海上有时风平浪静,有时波涛汹涌,有着许许多多不确定的因素,海里的鱼儿随意地游动,机灵得很,老人只能长久的等待,或许一天能捕到很多条鱼,也或许一条都捕不到。可老人不气馁,老人拥有一颗坚强的心,他不相信命运,就像我们常说的失败便是成功之母,次次失败,并不代表不会成功。

这本书中,我很佩服老人的勇气,也很欣赏老人的坚强,无论大鱼有多凶猛,还是鲨鱼们有多可怕,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去面对挑战。我认为,人的一生,最不缺的就是挑战,挑战成功,便是王者,挑战失败,就看你有没有勇气去再次面对和挑战。我想,即使是老人只带回去了残缺的鱼,也依然会有极大的成就感,依然是个伟大的英雄,他不会后悔,他会为自己的勇敢和努力而骄傲。

高一读后感 篇3

什么是死亡?身体上的灭亡?生物学上的死亡?其实还有另一种死亡,人生价值的泯灭与失去,一个人精神上的死亡。什么是人生价值的死亡?这里的人生价值并不是我们现在讲的现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是作家失去灵感,渔夫捕不到鱼……

老人与海讲述的正是一个渔夫八十多天捕不到鱼,最后抓到一条大鱼却被鲨鱼吃掉的故事。最让我难忘的,是他对于鲨鱼的态度。对于鲨鱼,他并不像大多数人一样咒骂,怨恨,而是以一种难寻的对手的心态对待它,尊重它。老人对待鲨鱼与其说是两个对手,不如说是立场不同的知音。

这种心态实际上是对自己和对手最大的,最好的尊重,也可以说是战胜他人最好的方法。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当你对于一个对手的态度不是咒骂与轻蔑,而是尊重对方时,往往可以发现对方的优点,长处,从而避开这些对法擅长的地方去攻击。而对于另一种“对手”,有时并不一定是人的对手,而是一道难题,一个挫折的“困难”,如果我们可以用积极的,上进的去对待,克服这个困难,无疑是最好的方法:当你被一个困难难住的时候,心理想是的,我被难住了,但这是否证明了我有一些方法不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我从没有想过的方向,这其实提供给我一种全新的思路,告诉我没意识到的缺点与不足;当你想放弃时,认真想“我真的要放弃吗?我要让这么好的,可以难住我,让我提升自我的问题就这样溜走吗?”……这样,当你终于克服这个困难的时候,你收获的不只是战胜的荣誉感,可以提升自我,开阔思路,对自己查漏补缺,还会有更大的荣誉感。甚至,如果对方和你一样的想法,你还可以收获一个惺惺相惜的知音。再回头看那困难,曾经的大山已经成为了你人生的一块踏脚板。

当然,老人最后是失败的——他只带回了鱼骨架和一身伤痛,但是他却不感到沮丧,因为他已踏入了人生,技能更高的境界。他也因此重获新生,他回到了他的家,从精神。价值的死亡状态中脱离,“复活”。每个人也许在某一天,都会像这样“死亡”,但如果你可以在“死亡”中寻找到“生”的道路,并为之努力,为之奋斗,即使你在最后带回的只有被啃食殆尽的鱼骨架,但是你已经躺在了生的床上,而那曾经让你死亡的困难,已成为你的门前阶。

高一读后感 篇4

一本好书会让人回味良久,所以有时对某些人说看《红楼梦》就困倦的人嗤之以鼻,他们多半不是传统文化的粉,对旧生活元素并不感冒。这只是一点题外话,偶尔想起八卦一下。手上的这本《红楼梦考证》一书是由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大家小书系列精装图书,这一系列我都非常喜欢,多收录上个世纪的文人、艺术家、历史学等各行各业做出卓著成绩的学者们的著作。这如同岁月拾遗的方式,将那些早已绝版,早已淡出人们视线的大家好书们重归我们的视野,光是这一不功利的壮举,便让人赞叹不止。

让人赞叹的还有经典的胡适与红楼梦的故事。胡适爱红楼,张爱玲也爱红楼,看起来都是索隐考据,寻章摘句,但与张爱玲爱红楼爱索隐又有不同,张的索隐太过曲折,以至于后来不和就是因为在张的眼里,胡适的考证不严谨,虽是新解读,但过于“新”,索不够。张爱玲爱红楼是一痴,自述考据《红楼梦》“是一种疯狂的情形,故得句‘十年一觉迷考据,嬴得红楼梦魇名’”。而张爱玲的痴迷,也取得了许多成果。比如张爱玲一语道破后四十回的伪续“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又说,“百般无味”。

这就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定了调,解了这桩疑案。当然我也不是说张爱玲是红楼第一人,因为索隐派里,张爱玲之前还有王梦阮,沈瓶庵,甚至蔡元培等等诸多大家。有点爱乌及屋,张爱玲的述评言之有理有据,言语犀利,句句中的。所以,比起其他大流的红楼梦评述,多读读张爱玲的评,也许更乐意,虽然有时引经据典,有时会比较枯燥。

比起张爱玲,胡适的红楼梦评述要中正一些,也许与其个性温润,谦谦公子有关。胡适在红楼梦的研究方面指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作者,一个是版本,这也是后来考证派重点研究方向,甚至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红学基本都围绕这两个命题打转。版本问题上,后人对胡适与红楼梦的关系也做过仔细的研究,认为胡适因为自己手上只有积本和戚本,所以,只依自己喜好定戚本晚于程本等观点就流于个人喜好了。不过,这些都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的事。胡适在指正红楼梦考证研究方向上,还是非常难得的事。

高一读后感 篇5

放纵的结果只能是收敛,挥洒的结果只能是服从。

于是,在罗马帝国破灭时,罗马沉默了。除了荒凉还是荒凉,除了遗忘还是遗忘,紫陌繁华已烟消云散,唯有那象牙白仍诉说着过往的历史。

历史的选择无疑是残酷的,文艺复兴时,人们又恢复了对这座古城的记忆——并非感叹于宏伟的历史与拥有缅怀的心绪,只是因为他们需要那大片的象牙白做建筑材料。这里堆积着大量古代的象牙白石材,于是一次次搬运和挖掘,没有倒塌的建筑则为了取材而拆毁。罗马已经千疮百孔,却仍然伫立在那儿,仍然荒无人烟,只是见证着历史的过往。

但它注定不会被遗忘。

考古发掘,是十八世纪以后的事。

余秋雨在《兴亡象牙白》一文中感叹:“难得这片废墟,经历如此磨难,至今还豪气夺人,威势犹在。”用“废墟”两个字,实在是用心良苦,足以看出罗马古城曾经遭受过的破坏。但它仍以威严的雄姿展现在了世人面前,这实在不得不叫人感叹。

“今天的罗马,仍然是大片的象牙白。只不过象牙白已经苍老,不再纯净,斑斑驳驳地透露着自己吓人的辈分。后代的新建筑当然不少,却都恭恭敬敬地退过一边,努力在体态上与前辈保持一致。旁人一眼就可看出它们筋骨强健,但它们却把全部尊荣让给了年岁。结果在静寂无声间对峙出一种让人不敢小觑的传代强势,这便是今日罗马的气氛。”

一切伟大,见胜于空间,是气势,见胜于时间,是韵味。如今的罗马城,见证过了历史的变迁,繁华早已不在,但却更多出了一份韵味——那是经历过千年变迁后罗马古城独有的韵味。几千年前,罗马古城的繁华造就了他的气势,而如今,虽看似冷清,却更多了一份沉淀后的宁静。

正如一位老者所言:“一座城市既然有了历史的光辉,就不必再用灯光来制造明亮。”

高一读后感 篇6

放假期间,老师让我们读了两本书,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另一本是《格列佛游记》,其中我对《格列佛游记》感触最深启发最大。

这部书的作者是乔纳森·斯威夫特,他是英国18世纪初期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论家,这部书充满了奇异的想象和童话色彩,讽刺十分辛锐而又深刻,讽刺的同时也隐藏着作者一种苦涩而又热切的忧世情怀。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英国医生因为海上遇难二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惠骃国在这四个国家的经历,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败和罪恶,以及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格列佛游记读后感800字

书中主要的特色人物分别是格列佛、佛利姆奈浦、布罗卜丁奈格国国王、慧骃在书中格列佛和鲁滨逊一样,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的人勇敢智慧、有忍耐力的游者。佛利姆奈浦则是科立浦特国王的一个宠臣对于国王他一味阿谀奉承,但对于平民,他却看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比自己低级是一个受人鄙视的人;布罗卜丁奈格国国王智慧、有统治国家的雄才,有一种天生为王的人格魅力,但由于环境所制,与世隔绝,所有不免有些封建思想。慧骃是一匹马,但在文中它却像一个人,一样具有所有的种种美德和理性。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站是小人国,小人国镇的十分小,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支海军舰队,其中作者耐心地描述了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几百人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但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我”抬到车上……第二站是大人国,在大人国里作者便成了一个小小的“宠物”。第三站是飞岛国,在这卷中直接批评讽刺了殖民统治,表达了对现代科技的怀疑。第四站慧骃国是最有争议的一部分,作者以恣肆的笔调,展示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对英国现代式现代文明的直露的全面“攻击”。

读这部书,我体会了作者那满腔热血的爱国情怀,同时作者的写作手法我也学会不少,四卷当中,点面结合,将虚构情节、幻想故事和对现实的揭露巧妙结合,有详有略。

高一读后感 篇7

高一学了李乐薇的《我的空中楼阁》后,记忆中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山如眉黛,小屋恰似眉梢的痣一点。”简单的一句话,却把小屋的优美意境表露无遗!

清新、自然、流畅、隽永,是我对整篇短文的印象,读完此文,犹品了一杯香气四溢的清茶,淡淡的,恬恬的,却是让人回味无穷……

随着都市的繁荣和发展,在现代化的城市里生活,整天都被包围在喧嚣和嘈杂中,上下班的堵塞和拥挤,工作时的劳顿和辛苦,人们已逐渐湮没在都市中,难得的假日又得为生活的琐碎和繁重而操心,购买衣物,购买油盐酱醋,双休日就这么葬送在日常家居中,偶尔的出外踏青旅游,也只是聊解一下心情而已,等到元旦国庆等大节日,幸运地有那么几天假期,又该回家看望老父母,真正的让心情放松,呼吸大自然,在我的生活中,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偶然间,又读到这篇短文,只读读而已,心情就已豁然开朗,多么美丽的居所,多么幸福的人生。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生活,远离凡尘俗世,远离都市喧嚣,真是神仙过的日子!难怪宋代的林通,甘愿抛弃荣华富贵,隐居山林,弄梅侍鹤,被后人喻为“梅妻鹤子”,历代许多的名人都爱归隐山林,而且愈发萌发灵感,写出了更动人的诗篇,难道不是因为也浸染了大自然的灵气?“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茫茫的大自然,云雾缭绕,层山叠翠,生活在此中,又怎能不释怀?

还记得读过白居易《长恨歌》:“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飘渺间。”当时的感觉就是杨玉环终于得到了解脱,告别皇宫里的争权夺势,挣脱颓废低迷的`爱情,终于找到了属于她自己的人间仙境,难怪传言贵妃并未死,但她却始终没有再回去。心灵一旦放飞,又怎能轻易地收回?

一直追寻梦想中的家园,希望有心灵的一片空间,但是我没有李乐薇那么幸运。拥有自己的空中楼阁,最经典的两句:虽不养鸟,每天早晨有鸟语盈耳。无需挂画,门外有幅画——名叫自然。真是叫人羡慕欣喜,鸟语花香,自然清新的生活是最满意的人生。

高一读后感 篇8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哼着罗大佑的童年,我便又想起与他同名的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在那个月光如水的夜晚,我再次看了一遍《童年》这篇佳作。每读完一章,我的心就久久不能平静,我对高尔基的悲惨童年,深感同情。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如下:年幼的阿罗茨,早年慈父逝世,对年纪小小的他,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之后,他随母亲住在外祖母家。凶恶的外祖父,为争夺家产而自相缠杀的两位舅舅,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九岁,本该像我们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上学,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七彩童年,而他,却不得不和外祖母上街乞讨。他的母亲,也因接二连三的不幸变得软弱,后来虽然继父撑起了这个家,但一切却都不如从前了,最后母亲也去世了。美好生活从他生父去世的那天起,一切都结束了。

俗话说,一个缺少母爱或父爱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啊!更何况小小年纪的高尔基早年就父母双亡呢?我们现在过着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生活,而他,就算这些不能满足,好歹最起码的父爱、母爱总应该得到吧?我们现在回想起童年,总是感慨万分,有说不完的乐趣,我们的童年是五彩缤纷的。高尔基笔下的童年用“悲惨”二字形容,童年始终是他心头抹不掉的阴影,多希望时光倒转,让他回到父母健在,父慈母爱的时候啊!童年似歌,唱出了我们的乐趣;童年似画,勾勒出了一张张天真的笑脸。人生旅程中最快乐的一站,正是童年时代!可真是如此吗?九岁的凡卡、卖火柴的小女孩……他们的童年生活却是如此悲惨,什么梦想、理想、好吃的、好喝的、好玩儿的都没有,凭什么他们就没有权利?我们都是孩子,难道就不能把本该属于孩子的快乐归还于他们吗?我恨黑暗社会,恨那些所有夺走孩子童年快乐的人,毕竟,人人都是从那一个阶段走来的。

同学们,我们现在处于和平时代,我们有父母的宠爱,能坐在宽敞的教室里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与他们相比,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同学们, 今天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明天就将是国家的栋梁,为了祖国的明天,让我们发愤图强,好好学习吧!

高一读后感 篇9

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 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那“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对我来说,我最喜欢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咱们现在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咱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高一读后感 篇10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高一读后感 篇11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死得很不值当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觉得周冲是《雷雨》里最具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最终他还是被自己最敬重的生母周蘩漪利用,做了一段家族恩怨的陪葬品。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残酷的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从死亡的阴霾中走出来,我看到唯一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按理说,周蘩漪并不算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却尽显了一个女人最刚烈最隐忍的一面——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而我的同情,最终停留在曹禺先生没有给周蘩漪一个超脱的权利,死亡对于她来说是甜的,但却不可得,她将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至生命的终结。

在我看来,《雷雨》里这几个徘徊在死亡边缘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交织相容,命运之手把他们拽到了它永不知足的戏弄之中。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也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释解,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那么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高一读后感 篇12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知道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这是作者的题记,我妹妹去回味这段话,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拔。

在澳大利亚作家考琳·麦卡洛的笔下,秒回了一份在澳大利亚宏阔的历史背景下演绎的绝世爱情。年富力强的神父拉尔夫虽然他心里是一心向往着罗马教廷的权利,但是他爱上了牧主克利的女儿——美艳无比的梅吉,虽然我不懂,但我觉得他们地位相差大,他们之间的爱情不会那么顺利……从两个人相遇相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悲剧。

在这经典的小说中,男主人公拉尔夫是一个将自己的圣体和灵魂都可以献给上帝,一个以成为红衣教主为自己的人生追求的人,我觉得这么一个有追求感的人是不会的……

可是让我吃惊的事一个这样子的人遇到了梅吉时,他却变了,他的内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当时没想到,读到这里我以为他们俩会幸福的生活下去,可是我转眼一想,拉尔夫是一个有追求,有权利的人,儿梅吉只是一位牧主的女儿,这两人之间地位的悬殊,现实的残酷,终究他们不会走到一起,会是一场悲剧。我继续让下读、看,拉尔夫还是选择了他的事业,有些事情就是注定好了的……

这一幕幕曲折优美的情节发展,这一段刻苦铭心的历程,都老早把我带入这个传奇时代,看着这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情绪都为梅吉和拉尔夫而波动起伏着,为他们的相遇而喜悦,为他们的相知而温感,为他们的相别而哀伤。最终……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哪荆棘刺进的一瞬间,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书名荆棘鸟的含义,让我心有体会,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根刺,或许是一种执念,我们要不惜以一切剧痛来换取,然而不论成功还是失败,都是令人感慨的,因为我觉得那才是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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