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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与孙以宁书》原文及翻译

  原文:

  昔归震川尝自恨足迹不出里闬,所见闻无奇节伟行可记。承命为征君作传①,此吾文托记以增重也,敢不竭其愚心。

  所示群贤论述皆未得体要盖其大致不越三端或详讲学宗指及师友渊源或条举平生义侠之迹或盛称门墙广大海内向仰者多。此三者,皆征君之末迹也,三者详而征君之事隐也。

  古之晰于文律者,所载之事,必与其人之规模相称。太史公传陆贾,其分奴婢、装资,琐琐者皆载焉。若萧、曹世家而条举其治绩,则文字虽增十倍,不可得而备矣。故尝见义于《留侯世家》,曰:“留侯所从容与上言天下事甚众,非天下所以存亡,故不著。”此明示后世缀文之士以虚实详略之权度也。宋元诸史,若市肆簿籍,使览者不能终篇,坐此义不讲耳。

  征君义侠,舍杨、左之事②,皆乡曲自好者所能勉也;其门墙广大,乃度时揣己,不敢如孔、孟之拒孺悲、夷之③,非得已也;至论学,则为书甚具。故并弗采著于传上,而虚言其大略。昔欧阳公作《尹师鲁墓志》,至以文自辩。而退之之志李元宾,至今有疑其太略者。夫元宾年不及三十,其德未成,业未著,而铭辞有曰:“才高乎当世,而行出乎古人。”则外此尚安有可言者乎?

  仆此传出,必有病其太略者,不知往昔群贤所述,惟务征实,故事愈详而义愈狭。今详者略,实者虚,而征君所蕴蓄转似可得之意言之外。他日载之家乘,达于史官,慎毋以彼而易此。惟足下的然昭晰,无惑于群言,是征君之所赖也,于仆之文无加损焉。如别有欲商论者,则明以喻之。

  【注】①征君;即孙奇逢。②杨、左之事:指孙奇逢营救杨涟、左光斗的事。③孺悲:鲁人,鲁哀公曾派他向孔子学礼,孔子以有病为由,推辞不见。夷之:墨家信徒,曾通过徐辟求见孟子,未见。

  译文:

  以前归有光曾经遗憾自己足迹没有出过乡里,所见所闻的人物中没有杰出节操、伟大行为可记述。我承蒙您嘱咐为征君作传,这是我的文章仰仗所记人物来增加了分量,我岂敢不竭尽自己的心力。

  你给我看的那些别人给孙征君写的论述,都没有抓住最重要的东西。他们所写的,大致不超过三个方面:有的详细记述他平生讲学所宣扬的宗旨以及师友相承渊源关系;有的逐条列举他一生仗义行侠的事迹;有的极力称颂他弟子众多,国内向往仰慕他的人很多。这三个方面,都是征君细微的事迹。这三个方面写得详细,征君一生立志的大事反而被淹没了。

  古代明了作文规律的人,人物传记中所记载的事迹,一定与所记之人的行为规范、事业格局相对称。司马迁为陆贾作传,将陆贾给五个儿子分配奴婢财产等琐细的事情都写上去了。如果《萧相国世家》《曹相国世家》中也逐条例举二人的政绩,那么文字即使增加十倍,也不可能全都写下来。所以司马迁在《留侯世家》中标示了写作的道理:“留侯从容地和高祖谈论天下的事情很多,但(如果)不是关系到天下存亡的大事,那么就不记载。”这就明确地告诉了后世写作文章的人如何处理虚实详略的标准。宋、元各史书,就像街市店铺里的流水账簿,使得读者无法将一篇文章读完,就是因为(作者)不懂得这一原理。

  征君仗义行侠,除了营救杨涟、左光斗之事,其他的都是乡村里对自己的行为要求高的人能够努力做到的。他的弟子门人众多,是因为他能够审度时势,正确估价自己,不敢像孔子、孟子那样拒绝孺悲、夷之,是不得已的。至于他研究学问,他自己所写的书已说得很详细。所以这些我都没有写入传中,只是用虚笔写了一个大略情况。从前欧阳修作《尹师鲁墓志》,以至专门写文章为自己辩白。韩愈为李元宾作“墓志铭”,至今还有人对他写得过于简略表示疑惑。李元宾年纪不到三十,德行还没有修成,功业也不显著,而铭词中已说到:“才高于当世,而品行超过古人。”那么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的这篇传公开后,一定会有人嫌我写得太简略,不知道以往各家的记述,只求验证事实,所以事迹写得越详细,而义蕴反而更狭小。我现在把要详写的事迹写得简略,具体的事迹写得概括,而征君的真正精神品格反而能够在文字之外表现出来,以后载入家谱,交送史官,千万不要用别人写的替换我这篇。只有您明辨是非,不被一般人的言论所迷惑,是征君所信赖的人,对我的文章并没有什么损害。如果还有别的什么要商量讨论的,就请明确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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