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
偶然相遇人间世,合在增城阿姥家。
有此倾城好颜色,天教晚发赛诸花。
牡丹,以其天姿国色,历来被人喜爱。刘禹锡集中有不少吟咏牡丹的诗章,如《浑侍中宅牡丹》、《唐郎中宅与诸公饮酒看牡丹》等。他欣赏牡丹花雍容华贵的气度和富丽绝伦的姿色,故每每徘徊花前,把玩吟赏不已。这首诗是刘禹锡赴牛僧孺别业中赏玩牡丹时写的。思黯即牛僧孺之字。刘禹锡集中多次提及牛之洛阳别业。《和思黯忆南庄见示诗》云:“丞相新家伊水头”,牛僧孺留守东都时,常与刘禹锡诗酒唱和,这首赏花诗亦是当时往返的作品之一,但决非一时兴到之作,它实质上反映了诗人心理深层对于柔美之旨的一种领悟。
“偶然相逢在人间”一句脱口而出,无意之中披露出牡丹花在诗人心目中的崇高境界。在诗人看来,牡丹是日月精华的结晶,应栽天上,今日人间相逢,纯属“偶然”,所以一见到牛宅中牡丹,就作惊人语。首句破空而入,诗人恍惚误入仙境,眼前似有灵光浮动。“增城”是古代神话中的地名。《淮南子·地形》云:“掘昆仑虚以下地、中有增城九重。”此处“增城阿姥家”当指缥缈之仙境。以牡丹之色,合在增城,方不辜负她绝伦之美。此句通过对牡丹花身价的高度估量,暗衬主人之高雅脱俗,一笔双勾。
第三句由初见牡丹时的蓦然惊叹转入对花容花貌的由衷礼赞,牡丹之貌,诗人美其名曰“倾城”,这“倾城”二字,殊非过誉。唐代人对牡丹花的迷恋钟爱,确实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长安、洛阳是牡丹荟萃之地,每当四、五月份牡丹盛开时,整个帝京为之哄动。白居易有“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欲狂”之诗,刘禹锡也有“花开时节动京城”之句描述当时赏花的空前盛况。诗人在此,没有用工笔精敷细绘牡丹形象,而是以倾城之举来侧面烘托倾城之色,笔法空灵,较之于工笔重彩勾勒更具无穷魅力。
最后,诗人以“天教晚发赛诸花”一句再评花之品性。重在“晚”与“赛”两字上做文章。牡丹晚发,开于暮春。汤显祖《牡丹亭》中的女主人公杜丽娘在“游园惊梦”一折中唱道:“牡丹虽好,她春归怎占得先!”既是叹亦是赞。牡丹俏不争春,天教晚发而集众芳之长。当然我们也可由此而寻绎一下诗人彼时心境,也许还包涵着大器晚成或对晚景赞美之味外之旨。至于“赛诸花”之赛字,亦颇可玩味,既云“赛”,必有赛之对象和意义。在此我们不妨引一下刘禹锡的另一首《赏牡丹》诗。诗云:“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四句可为“赛诸花”三字诠解。诗人之于牡丹的一片爱心,是与对女性美理想化身的追求以及对阴柔之美的生命体验发生契合的,他对牡丹的美感经验,是在与芍药、荷花诸花品赏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芍药因妖艳而无标格,荷花太洁净而缺少风情,只有牡丹花婀娜而不失端庄,顾盼之间百媚俱生,此种美,才是诗人最心醉的,也是牡丹之所以令群芳失色、独占鳌头的缘由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牡丹被誉为天姿国色,当之无愧。
第一个把花与女性相比的天才,无疑创造了人类审美历程上的伟大飞跃。尽管刘禹锡这首牡丹诗还是将花拟人,但已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对此作了更高层次的审美观照。他将对牡丹的花容、花性的欣赏和感受,升华到对女性柔美个性形象的精神把握,即形、神、情三者并举,爱得有个性,有情味,包涵了更广更深的美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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