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开好票 您做到了吗
案例:
上个月一家建筑公司的财务人员给我反映,她开具给某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款发票600万元,甲方拒收,原因是发票开具不合规,没有依法填写备注栏,甲方没法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同时这一错误导致600万元的工程款没法及时结算,给公司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提醒:
建筑安装服务的发票,在发票的备注栏应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第二、做好账 您做到了吗
案例:
近期,我们在审计一家公司2016年度账务时,发现该公司财务人员把支付员工的福利、过节费等统统计入了“管理费用-其他”,没有进行单独设置账户来核算,带来了很大的涉税风险。
提醒:
财务人员应单独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明细账,来核算福利费发生与详细的明细情况。
(1) 方便企业内部对福利费加强控制与管理;
(2) 也便于税务部门对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第三、报好税 您做到了吗
案例:
今年7月份某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办公室购买了一个硬盘用于电脑更换,金额8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的会计竟然在月初报税时也填在纳税申报表中全额抵减了当期增值税额,最终被税务局列入异常,并补缴了少交的增值税。
提醒:
只有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如金税盘、报税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
但是公司购买的硬盘、打印机、电脑等不属于专用设备,属于通用设备不得抵减增值税。
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
“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总 结
(1)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企业经营中财务人员的底线:就是切记不要虚开虚抵发票,我们始终牢记三句话“开好票”、“做好账”、“报好税”!
(2)合规开票、规范做账、依法报税,这是一名合格财务人员最最起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