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说:“创新来自于人们在走廊中的偶遇,或在晚上十点半互相通话时蹦出的灵感,或是因为他们意识到某些东西正好解决了我们正在思考的问题。”
在最早的Facebook版本中,它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个人信息网站,人们能够获得是他人的档案,与他人沟通的机会,而当Facebook增设了更改档案中照片的功能时,一下子激发了大家的热情,有些用户甚至在一天之内多次更改了他们的头像。“用户乐于分享照片,这是从他们定性的言语和定量的行为得出的。”扎克伯格说,“用户并没有直接说想要分享照片,而是每天都在上传新照片。”这个功能一经推出,就以爆炸式速度流行开来。
创新实际上是使原有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把旧有的资源重新界定和组合,而产生一种新的价值,甚至是有效利用那些废旧的技术。一说创新就是先驱者、革命、就是翻天覆地,那就是造反有理,只不过是把暴动和恐怖行为正当化的借口而已。
再怎么好的、惊人的创意,如果超越了时代、超越购买力、或者超越需求都不行。在谷歌眼镜问世两年后,我们显然可以看出,人人鼻梁上架着一台电脑出门的场景在短期内应该不会出现了。糟糕的设计让人联想到医疗仪器,在一英里之外就能够辨认出谁戴了谷歌眼镜。不管怎么说,这个世界还没有做好迎接谷歌眼镜的准备。
创新的初衷是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让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是个手段,你不能为创新而创新,那就是把手段当成目的,本末颠倒。所谓创新就是满足人的需求,从显性的到隐性的,一连串的需求,然后给出一个整体解决方案。
从iPhone、iPad到最近炒热的智能手表,苹果正稳步增加产品目录,只是有点让人担心将来。十年不到的时间里,推出三、五种划时代的产品,旧去新来,给人感觉就是只有创新、只是创新、只为创新,把自己给圈进去了。只踩油门,从不踩刹车。一个人有点绝活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有绝活。除了自身的个性化程度不可能特别高,不可能永远有新鲜玩意之外,大家的要求的刺激的剂量也是不断增加的。
好的产品和技术要提供好的体验,就是使用产品过程中的感受,舒适性、不觉得累、全新功能带来的惊奇和感动,其本质就是简单易用。拙劣的产品,总要带着一本厚厚的说明书,让人不停地去翻,一直到这个产品要扔了,还没有搞懂。跟安卓比起来,苹果的同步概念就是有点反人类的感觉,相信谁都用不惯,当然这个话似乎是跑题了。
乔布斯说:“最好的技术就是让人感觉不到是技术的技术。”就是说,把难用的成分给去掉,藏掉,不让人察觉到。电子产品一个直观的印象就是很多的按钮,但我们要的不是按钮,是用它去做想做的事。乔布斯说不要按钮,所以经常穿一个没有钮扣的圆领衫。
推特的创业者有个口头禅:设计就是把某种东西弄得简单。人只会感动于东西的本质,真正好的部分才能传递给人,想要做到这一点,不把多余的东西砍掉,扒得精光,那是看不到的。“推特做得很简单,很棒。”扎克伯格称赞不已,“他们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这就是他们的厉害之处。”
简单比复杂更为困难。就是把方便留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并且迅速把它变成自己赚钱的机会,这是一种强大的心智模式。而不是把困难变成自己抱怨世界的理由。苹果的产品对顾客是体贴的,这却让苹果工程师们经历了无数次的考验。消灭按钮是容易的事吗?乔布斯不懂技术,但这似乎让他有幸把顾客体验从技术开发中分离出来,所有自己不如意的地方都让工程师们不停地重新再来。很多工程师都说,自己再也不想在乔布斯手下工作。
好的东西先要感动自己。索尼的总裁会不会跑到电器店里去买自家的产品?几乎是不可能的。没时间,公事繁忙,理由很简单。他几乎没有任何一次直接的像消费者一样体验整个购买过程的经历。但如果是Facebook、谷歌、YouTube这样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和娱乐,经营者也是天天都在用的,感受用户的心情,还能拿自己的产品和别人的产品进行对比。以用户的眼光从外头看自家的公司,就很容易知道周围身边正在发生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