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使用、精心维护设备,预防为主,减少突发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使设备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 部门职责
1、生产车间或使用部门负责新设备计划的申报、陈旧设备的更新报废申请以及设备日常使用管理;
2、技术办参与设备采购前的技术参数评审;
3、质检办负责新设备入厂验收;
4、审计办负责
4.2 新设备入厂验收;
4.3 陈旧设备的更新报废申请评审;
二、 工作流程
1、设备采购入库流程
1.1 根据工作或生产需要,使用部门填报计划申请(采购计划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其他相关参数、技术要求),经设备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厂长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设备管理员按合同或计划进行采购;
1.2 新设备入厂后,由设备管理员组织生产、质检及相关技术或使用人员进行入厂调试验收;
1.3 经检验合格的设备,设备管理员造册登记入档管理,并挂牌责任到人。
2、日常设备管理流程
2.1 设备管理员根据本厂设备分级管理内容,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2.2 需要维修的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申请报修,特殊情况下,可先维修,后报计划,设备管理员视情况进行自行或外协维修;
2.3 需要报废的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申请,设备管理员组织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评审,上报厂领导审批后实施。
三、 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设备的分类划分
依据本厂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性,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类别。
● 重要设备 50000元以上,包括:精密、大型、稀缺设备,在生产工序中占据重要生产作用的生产设备;
● 主要设备 50000元以下,10000元以上,在生产工序中占据主要作用,可制约主生产线生产的辅助设备;
● 一般设备 10000元以下,未列入重要、主要设备的其它生产设备;
2、设备的管理分级
依据设备划分类别,分一、二、三级管理(见设备分级管理明细表)
● 重要设备为一级管理
● 主要设备为二级管理
● 一般设备为三级管理
3、设备分级管理规定
3.1 一级管理的重要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直接管理,分为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
● 日常维护保养 由设备操作工或指定管理人负责,设备管理员日常巡视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见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 定期维护保养 设备管理员根据设备的运行及设备维护保养规定,制定年度和月度维护保养计划,计划内容应有维护保养时间、保养人、保养项目等内容,并严格监督实施,留存记录;
3.1.1 设备实行专人双重责任挂牌管理,设备管理员为第一管理责任人,设备操作工或指定管理人为第二管理责任人;
3.1.2 设备管理员组织设备操作工或指定管理人每月至少召开3次会议,分析总结设备使用情况;
● 设备管理员与设备操作工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等技术、安全知识。特殊设备如行车,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 设备操作工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无误使用和操作,严禁超限使用设备;
● 设备操作工必须定人、定机、定职责挂牌管理,各车间需要调换设备操作人员时,必须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以便及时更换责任人;精密或稀缺设备需更换设备操作工时,未经岗前培训不准调换;
● 设备管理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有权立即停止设备运转,协调有关人员及时排除异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 设备操作工或指定管理人在使用设备时,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转,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排除异常后,方可使用;
3.2 二级管理的主要设备,由各车间主任或指定管理人直接管理,设备管理员不定期巡检,分为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
● 日常维护保养 由设备操作工或指定管理人负责,车间主任日常巡视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见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 定期维护保养 设备管理员根据设备的运行及设备维护保养规定,制定年度和月度维护保养计划,计划内容应有维护保养时间、保养人、保养项目等内容,车间主任或指定管理人负责监督实施,留存记录;
(1)设备实行专人双重责任挂牌管理,车间主任或指定管理人为第一管理责任人,设备操作工为第二管理责任人;
(2)设备管理员组织设备操作工或指定管理人每月至少召开2次会议,分析总结设备使用情况;
(3)车间主任与设备操作工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等技术、安全知识,并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4)车间主任与设备操作工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应停止设备运转,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协调有关人员排除异常后,方可使用;
3.3 三级管理的一般设备,由设备操作工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见设备运转记录;设备管理员组织设备操作工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总结设备使用情况;
3.4 设备通用管理规定
3.4.1 设备操作工作为设备使用维护第一责任人,应熟知设备性能、结构,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3.4.2 未经厂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外借设备;
3.4.3 多人操作的设备本着在哪儿放置,哪儿管理的方式,由车间主任或班长对该设备的操作、维护负责,其他操作人员听从车间主任或班长指挥;
3.4.4 管好设备的附件,操作人员工作调动或更换操作设备时,要将完整的设备附件办理移交手续;
3.4.5 对当班出现、处理的设备问题,当班人员必须向下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如实的记录在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内;
3.4.7 车间或相关人员借用设备时,必须填写"设备/工具借用单",经设备管理员及设备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用;
3.4.9 做好"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清洁、整齐、润滑、安全);"润滑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工作,配合检修人员检查修理好自己所操作的设备;
3.4.10 未经设备主管领导批准,严禁擅自更改电气设备的布线、参数设置、保护整定,日常维护要保证各种电气保护完好、无误;
3.4.11 未经设备主管领导批准,严禁擅自对机械设备的结构进行更改;
3.4.12 设备操作工当班必须完成对所操作设备的清洁、调整、紧固、润滑工作;
3.4.13 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操作工按规定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进行自行检修或外协维修;
3.4.14备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直接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状态,保证其性能良好,具备随时投入生产运行良好状态;
3.4.15 停用设备的管理
(1)重要设备停用时间超过一周的,车间主任或指定管理人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将停用设备交付设备管理员负责管理,并挂牌提示"停用"。停用期间,由设备管理员每半个月检查一次设备情况。设备启用时,应经设备管理员和设备操作工共同检查设备油路、电路、润滑等情况的完好状态;
(2)主要设备按照重要设备的管理程序进行,由车间主任或设备指定管理人负责管理;
3.5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3.5.1 设备的检修工作由设备管理员及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实施;
3.5.2 设备通过定期检修后必须达到内外清洁、呈现本色、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操作灵活、运转正常、安全防护设施完整的要求;
3.5.3 设备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员制定,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分为月度检修计划、中修及大修计划,应严格按计划实施;
3.5.4 检修时必须按照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进行;
3.5.5 检修时要精心拆卸旧件,对拆除的旧件要集中放置,对有修复价值的旧件要回收利用;
3.5.6 检修结束后,设备管理员视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
3.6 设备的润滑管理
3.6.1 设备润滑工作严格执行"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的五定制度;
3.6.2 审计办为设备润滑的主管部门,车间或班组是所有设备润滑工作的实施者,设备检修人员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3.6.3 各车间或设备指定管理人根据设备保养有关规定或维护保养计划,负责设备的日常清洗、润滑、换油等维护工作,保证设备油路畅通、油量适当、润滑正常;
3.6.4 车间润滑工作应责任到人,设备操作工或设备指定管理人是设备润滑的第一责任人,要掌握所管辖设备的润滑知识,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做好各自的润滑记录;
3.6.5 设备管理员对重要和主要设备建立《设备润滑台帐》;
3.6.6 对替换后的旧油由车间负责回收,并交厂库房统一处理;
3.6.7 各车间要根据设备润滑情况及时申报润滑材料,库房按计划及时采购材料,保证润滑工作正常进行;
3.6.8 入库油脂必须有油品合格证,不符合规定的油脂不准使用;
四、 考核办法
4.1 因设备管理员责任心不强,未按设备管理规定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处罚500元;
4.2新购入的设备,相关人员应按照采购合同、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退换货,否则,处罚放行人员50-500元;
4.3 设备管理员应及时将新入厂的设备编入《设备固定资产台账》,按设备管理规定挂牌管理,责任到人。未及时登记入账或责任不清,发现一次处罚设备管理员50元;
4.4 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及分级管理规定,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领导批准,按期实施。不及时上报或不按期实施,发现一次处罚设备管理员50元;
4.6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设备、工具借给厂外单位或个人,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因此而丢失的,按原值赔偿,并处罚200元。
4.7 在生产过程中,按规定对全厂设备巡检,当检查中发现设备有异常,应立即停止设备的使用,避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并上报主管领导及时维修。发现问题不上报,任由设备继续使用,造成的后果由设备管理员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处罚100-1000元。
4.8 设备管理员应将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交企管办存档,各车间使用的技术资料为复印件。由于没有存档导致技术资料损坏或丢失的,处罚设备管理员100元;
4.9 设备管理员按规定对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监督、检查。不按规定维护、保养,影响正常生产的,发现一次处罚车间主任或班长100元;
4.10 设备发生故障需外协专业人员维修时,设备管理员应在现场监督,对维修内容做好记录。如不在现场监督记录,处罚设备管理员200元;
4.11(已超过保质期的)设备出现故障需要更换元件时,设备管理员应及时提交采购申请单,并标明更换元件的规格、型号及用途,因标识不明造成采购元件不能使用,耽误生产,处罚设备管理员各100元;
4.12 设备出现故障,设备使用部门、车间或班组应及时反映给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必须在2日内制定出解决方案,并予以实施,否则,每延误一天处罚设备管理员100元;
4.13 建立各设备全年维修记录本,对维修内容登记详实,总结各设备维修故障点和易损件。
4.14 每台设备应定人、定责,挂牌管理。发现挂牌遗失的,处罚设备操作工或车间主任、班长50元;
4.15 设备操作工应认真做好设备班前、班后检查、保养,认真填写日保记录,不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
4.16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设备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组织维修人员排除故障,避免设备加速损坏。未及时上报的,视情节轻重处罚该设备操作工50-200元;
4.17 设备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人员伤害、设备受损、加工件报废等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处罚50-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
4.18 未经设备主管领导批准,严禁擅自更改设备机械性能、电气电路、参数设置、保护整定,日常维护要保证各种电气保护完好、无误,否则处罚设备管理员100元,设备操作工或设备指定管理人200元;
4.19 非设备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4.20 重要设备,如车床、铣床、钻床、剪板机、折弯机、压力机、恒温控制箱等:
4.20.1每次使用前须认真检查,确认设备周围无杂物,收工前要认真清理干净,未按规定执行一次处罚设备操作人员50元;
4.20.2在使用时不能超出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加工范围和技术参数,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处罚该设备操作人员50-2000元;
4.20.3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加工的设备不能戴手套操作,设备操作工应按要求佩戴防护眼镜,女工要扎好长发带工帽。违者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
4.21 对于电焊机等移动性设备要轻挪轻放,并做好防雨措施,铆焊各班组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各班长负责照价赔偿;
4.22 行车及电动葫芦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吊;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工件上站人,不吊;歪拉斜挂,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违反以上规定每条处罚100元;
4.23 按以上设备管理规定,设备管理员应将需要留存的记录留存好,资料不全或丢失的,一次处罚设备管理员100元;车间资料不全的,一次处罚车间主任50元;
4.24.1 重要设备 视情节轻重处罚设备管理员500-2000元;设备主管领导1000-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