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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商鞅为何会从改革家变成“全民公敌”?

   一

读《史记》中的商鞅传,商鞅是一个令人敬、令人惜、令人怜的人物。

令人敬,乃是由于他意志坚定,理想执著,目光远大,行起事来雷厉风行,果断斩决,一意孤行,不计后果。他具备了一切改革家应当具备的优点,又有秦孝公始终不渝的信任,二十余年里放着手,放着心,让他这把锋锐的刀在秦国羸弱多疾的肌体上切割剜除,他果真就在这边鄙戎狄之地做出了一番大事业,让连续几代积贫积弱的秦国一跃而为诸侯列国的前茅,且矛头所向,势如破竹,“诸侯敛衽,西面而向风”(桑弘羊),奠定了秦统一六国的政治体制基础、思想基础和军事基础。商君相秦十年后,《史记》记载是:“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令人惜,乃是因为他是一个善处事而不善自处的人,或者说,他能做大事,却只能做小人。处事练要,为人刻薄。为国谋,善;为己谋,拙。以小人的方法去做大事,事成了,人却败了。郭沫若认为,他与秦孝公都是大公无私的人(顺便提一下,“公私分明”这个词最早就出现在《商君书》里),其实孝公还有为子孙谋的私心,而商君真是把一切都奉献出来了。《战国策·秦策三》记秦国后来的应侯范睢说商鞅

事奉孝公,竭尽自己所能没有二心,一心为公不顾私利,使赏罚诚信而致国家大治,用尽自己的才智,表达自己的思想,不惜承受怨恨,欺骗故友,俘虏了魏国的公子卬,最终帮秦国擒获敌将破败敌军,掠地千里……

[原文:事孝公,极身毋二,尽公不还私,信赏罚以致治,竭智能,示情素,蒙怨咎,欺旧交,虏魏公子卬,卒为秦禽(擒)将破敌军,攘地千里……]

商鞅真正是到了把良心都献出去的地步。为了秦国,他把自己的名誉、人格都丢弃不要了。当一个人对一种政治实体皈依到“无己”的地步,悲剧也就开始了。因为人类毕竟还有更基本的安身立命的原则。这关乎着人类的尊严、价值、幸福的根基,这是人与上帝之间的信诺,是一切一时的政治需要所不能取代和凌驾的。郭沫若都对此不能理解:“虽然是兵不厌诈,人各为主,但那样的出卖朋友,出卖故国,实在是可以令人惊愕的事。”秦孝公死,那个被商鞅处罚过的太子即位成了新主宰,风声日紧,不祥的阴云越来越浓,已请求退休,蛰居自己封地的商鞅,如芒刺在背,惶惶不安,便带着家属老母要回归魏国。魏人不接受,理由是:“因为您竟然能出卖欺骗您的老朋友公子卬,我们无法知道您的人品。”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由于商鞅使秦国强大,各诸侯国还不敢得罪秦国,谁也不敢收留他。《吕氏春秋·无义篇》就此议论道:“故士自行不可不审也。”出卖良心去附会政治,抛弃价值去迎合权势,这种“大公无私”,实在是中国几千年来知识分子常常发作的羊角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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