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妓自劾,轰传海内
光绪八年,大名士李慈铭在其《越缦堂日记》中记了一道“上谕”:
侍郎宝廷奏,途中买妾,自请从重惩责等语。宝廷奉命典试,宜如何束身自爱,乃竟于归途买妾,任意妄为,殊出情理之外。宝廷著交部严加议处。
不久,他又在日记中抄录一份“邸报”:“诏礼部右侍郎宝廷照吏部议,即行革职。”
这就是当时轰传海内的“纳妓自劾”事件。
事件的主角宝廷,字竹坡,其家世十分显赫,他是宗室出身,隶满洲镶蓝旗,系郑献亲王济尔哈朗八世孙,可谓天潢贵胄。宝廷还是晚清诗坛之一大家,文章学问俱佳,于同治七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光绪七年,朝廷擢授内阁学士。他在出京赴福建主持选拔举人的乡试的时候(著名学者钱仲联谓,宝廷出京,是去任福建学政一职,主管当地教育事务,并非主持乡试,待考),途中于浙江衢州乘船,迷恋性质在“船妓”与“船娘”之间的舟女,纳为妾。按照清朝法律,官员纳妓为妾是要受处分的,尽管这一条款在实际生活中的执行力大成问题,晚清官员纳妓早成风气,但如果当事人自请其罪,朝廷和法律又怎么好意思继续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呢?
宝廷自劾的折子也很有意思,折中写道:“钱塘江有九姓渔船,始自明代。奴才典闽试归至衢州,坐‘江山船",舟人有女年已十八。奴才已故弟兄五人皆无嗣,奴才仅有二子,不敷分继,遂买为妾。奴才以直言事朝廷,屡蒙恩眷,他人有罪则言之,己有罪则不言,何以为直?”
李慈铭于日记中痛诋宝廷“素喜狎游,为纤俗诗词,以江湖才子自命,都中坊巷,日有踪迹”,意思是此人猎艳成癖,还揭露了宝廷此前娶船娘失败的“阴事”。据李所记,宝廷主持浙江乡试时,就曾经买过一船妓,“吴人所谓花蒲鞋头船娘也”,“入都时,别由水程至潞河。及宝廷由京城以车亲迎之,则船人俱杳然矣。时传以为笑。”用现在的话说,宝廷想纳船妓的心情太急切,结果被人“放了鸽子”。而这一次,当然不肯再上当了,因此要和新纳的船妓“同行而北”。
李慈铭嘲笑宝廷“明目张胆,自供娶妓,不学之弊,一至于此”,还不忘捎带一笔,讥其并不懂欣赏美女,因为听说新纳的船娘“面麻,年已二十六七”。
宝廷过去在翰林院的时候,前工部尚书贺寿慈认市侩李春山妻为义女,后来贺寿慈东山再起,出任都察院的长官副都御史,这是监察官员维护风纪的职位,宝廷认为贺氏现有身份与前认李春山妻为义女的行为悖谬,乃上疏弹劾,弄得贺氏弃官而去。这次宝廷纳妓自劾,惹动好事者为诗嘲之:
昔年浙水载空花,又见闽娘上使查。宗室八旗名士草,江山九姓美人麻。曾因义女弹乌柏,惯逐京娼吃白茶。为报朝廷除属籍,侍郎今已婿渔家。
此诗首联即指宝廷两娶船妓,颈联拿宝廷的宗室身份与江山九姓渔船上的美女作比,因宝廷诗集名为《宗室一家草》,以“草”对“麻”,自然成趣;颔联上句写宝廷当年在翰林院弹劾贺寿慈事,“乌柏”典出《汉书·朱博传》,借指御史府,“弹乌柏”者,弹劾他人之奏折出手也,上句实为了衬托下句,喻其言行不一;尾联讽其宁愿弃官而婿于渔家。就诗而论,确是妙趣横生的雅谑,李慈铭在日记中录下了这首诗,并附加按语曰“一时传诵,以为口实云”,实则他就是此诗的作者。
像李慈铭这样的人对宝廷嬉笑怒骂,被朝廷革职的宝廷本人的态度又如何呢?
果然是诗人,也以诗应之:
江浙衡文眼界宽,两番携妓入长安。微臣好色原天性,只爱娥眉不爱官。
“微臣好色原天性,只爱娥眉不爱官”,说得何等坦荡!宝廷后来还有诗曰:“那惜微名登白简,故留韵事纪红裙。”表示自己为了“红裙”不惧被人弹劾,又倡言“本来钟鼎若浮云,未必裙钗皆祸水”,更可见其人对女性之态度。
为了娶船娘,宝廷不怕失败,一娶再娶。难免叫人疑惑:这“九姓渔船”上的船娘,究竟是何种尤物?
船娘妖娆
清末民初人曾朴所著的《孽海花》虽名为小说,但实则多据真人真事敷演而成,而且有幸被作者选为小说角色的人物,均系当时之显贵和名流。宝廷眷恋钱塘江船娘,不惜弃官迎娶,即为小说中活色生香的段落之一。
《孽海花》第七回写道:“钱塘江里有一种船,叫做江山船,只在江内来往,从不到别处。如要渡江往江西,或到浙江一带,总要坐这种船。这船上都有船娘,都是十七八岁的妖娆女子,名为船户的眷属,实是客商的钓饵……做这项生意的,都是江边人,只有九个姓,他姓不能抢的,所以又叫‘江山九姓船"。”
曾朴已经将船娘的性质和江山船、江山九姓船之得名说得十分清楚。但为何以江山船谋生的只有九个姓,而且“他姓不能抢”,其实还有一段传闻。据徐珂《清稗类钞》所记:“九姓渔船,惟浙东有之。人有谓为陈友谅部曲之子孙者凡九姓,不与齐民结婚,以渔为业。盖友谅败于鄱阳,其部曲九姓,悉远窜至严州之建德,而拿舟往来于杭州、严州、金华、衢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