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经典开头可以说几乎所有人都见过,特别是"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可谓经典。然而或许有九成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不了解其出处,即《情人》这本小说。
除了这一段,这本书当中还有很多经典的话:
"我知道,女人的美丽,不在衣装,不在美容修饰,不在香脂首饰贵不贵,不在是否拥有珍品罕物。"尽管她也没能说清楚是"在"哪里,但也确实只能言尽于此。
"他说他和过去一样,他仍然爱她,他不能停止爱她。他爱她,至死不渝。"这是《情人》的结尾。
如果想了解《情人》的魅力,就必须要知道作者杜拉斯是什么样的。其实有一些作品读懂不需要了解作者,乃至还有很多作者是刻意弱化自己对作品的个人影响的,但对于《情人》而言,一方面这是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另一方面杜拉斯的作品是出名的难读,虽然这已经是她比较贴近读者的作品了。
玛格丽特·杜拉斯,法国女作家。她有对自己惊世骇俗的总结:"如果我不是作家,我很可能会是名妓女。"其实这句话品一品很有意思,她有敏锐细腻的情感感知,兼具独特的女性魅力——就是那种最原始的,引起情欲的灵魂性感,但文字与写作的出众禀赋又让她不止于做一个默默的对情色有着独特感知的女性,而是让她得以把这些感受表达出来,凭借其魅力成为最著名的法语作家之一。
她于1914年出生在法属殖民地,印度支那,原名玛格丽特·多纳迪厄,有两个哥哥,父母都是教师,大学就回到了法国巴黎。但她在热带地区度过的童年和少年影响了她一生的体验——这正是《情人》所写的。如同我们每个人的原生家庭和青少年都会给一生留下格外深刻和难以摆脱的影响一样,写作《情人》的时候,杜拉斯已经七十一岁了,却还能够在她的文字里感受到强烈的对少年家庭的情感以及对当时家庭、伴侣关系的思考。她生活在战争时代,历经战时的辗转坎坷,睿智、坚强,有对文字的高品位,以及颇为受人非议的私生活。她最多的取材就是她丰富的情爱经历,她是有这种天赋的女人。
她说:"一个女人若一辈子只和一个男人做暧,那是因为她不喜欢做暧。"以及:"对付男人的方法是必须非常非常爱他们,否则他们会变得令人难以忍受。我爱男人,我只爱男人。我可以一次有50个男人。"这是足够大胆而且精通文字与情爱游戏的女人才能说出来的话。她一生中也的确如她所言,在法国这样具备浪漫与自由放荡的土壤的地方、在流淌着法国人叛逆和追求激情的血液,同时战争和混乱随机笼罩的时代里,她有许多露水情缘,有被默认并公开甚至持续一年以上的三角关系,等等,她不放过任何一个从男人身上寻找激情进行生活和创作的机会,而她的情人为她痴迷一生,不管是第一个还是最后一个。她一生都在吸食情爱,与其说爱男人,不如说爱"爱",男人是一种必需的手段,这在《情人》当中也早已显现。
她是个极具魅力的女性,但这样的女人被爱或者恨都不奇怪,然而魅力化为文字以后那就纯粹成为了魅力本身,那就是招人迷恋的。《情人》并不好读,不管是从情感上还是从技巧上,把它创作为电影也只能单纯地表现成一个"催人泪下的""凄美的"爱情故事。或许这是足够构成一个美丽的、单纯的爱情故事的,她在小说里大量描写了各种各样的、带着温度的、嗅觉的、热带地区的景色:沙漠,大河,堤岸,山上的房子,森林,城镇;乃至"她"和"他"发生情爱的场景: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从外面的种种声响,行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沓,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入夜以后,更要趋向高潮。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
热带地区,喧嚣、繁杂、缓慢、殖民地的复杂,种种要素都从她的笔下流淌出来,变成氤氲着血肉温度的叙述,但又不带感情。你很难分辨她感情中的情感色彩,就算她直言"爱"或者"恨得想杀了他"这样的句子,也是异常的平静——但也并不奇怪,她写的时候,已经七十一岁了。她少年的热带生活就像是一个长夏;夏天时人容易烦躁闷热,时间流逝的感觉会变得缓慢,而她非常孤独,在遇见"他"之前无人倾诉。她的家庭里,母亲偏执地溺爱着大儿子,坚强、贫瘠,是一个被生活催磨到无声——用她的话是异常悲哀的人,大哥则是一生没有成熟的人,二哥,也就是她的"小哥哥",和她仿佛有着相似的境遇,而且没有大哥的一系列特质,所以她自述非常爱这个小哥哥。但她说出来的"爱",在当事人已经全部离世,她自己已经用一生探索完情欲的本质以后,其实又蒙上了一层很原始的阴影,所以这她与一家人之间所有的感情都十分复杂,暧昧又极端。
总之,这些内容占了小说相当多的篇幅,而且叙述的线索与顺序比起主线要隐秘散乱得多,叙事与形象等技术方面的技巧分析也比较难。主线还是比较好理的,十五岁半,"我"、"她"遇见了"情人"、"他"——她的叙事第一视角和第三视角是常常转换的,也就是杜拉斯少年时在殖民地遇见了一个中国北方情人。
杜拉斯是白人,在殖民地有着某些面上的特权或者自尊,然而家庭却早因贫穷而压垮,她又不是受宠爱的母亲的孩子,所以当时她穿了母亲买给她的旧帽子和高跟鞋,口袋似的旧连衣裙,遇见了富有的、中国来的、"那部利穆新汽车里风度翩翩的男人"。人种上黄种人被白人所歧视,然而经济上这一家白人又根本完全不能与这个中国富豪之家相提并论,有一种可笑的微妙对比在里面,而且这基本明了了他们完全不适合结婚,事实上,小说情节中他们的家庭也相互看不起他们选择的情人。
而他们自己的选择也不是为了所谓美好的爱情,至少在一起的时候不是。15岁的女孩,被贫穷压抑,被家庭极度冷淡,心智又早熟,需要一个新出口;这个中国男人却很喜欢她,像选择过许多女人一样选择了她,有一点朝圣般的敬意,但又出于情欲本身。他们有过第一次,后来又时常发生,但当他们在一起时越来越明确的是使他们相互吸引的不是爱情,是金钱和情欲,还有成长的需要,这些感受就发生在身体亲密无间时,杜拉斯对于神情肢体的状态已经把握到了极致,足够用一个词触动你,这就是最有趣的。
这些故事,以及故事中的故事汇在一起,在主线中缓慢流淌。不能轻易概括出她究竟都讲了什么,杜拉斯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在于最难"一句话概括"。不过主线是很好理的,这样的"情人",究竟有什么剩在他们之间也说不清,终于要在杜拉斯回法国时,无情的结束了。
中国男人的家族宗法责任带来的那种柔,或者弱,在情事里就已经一遍遍被她重复,所以最后男人的父亲必然否决了自己儿子和这个"白人小娼妇"在一起的可能的时候,女主角表现得甚至没有一丝心痛,而是理所当然地接收着男人的痛苦。直到这男人已经成为历史,她踏上回国的船,在印度洋上才回忆起或许自己爱过他。终其一生,杜拉斯所有的作品里的对象都是"情人",不是爱人或别的,所有男人都有这个风度翩翩的柔弱的情人的影子。这影子还出现在我国许多,特别是女性作家的作品里。现在可谓是爱过吗?对爱情勾勒最深刻的作品,总莫名在法国出现。
《情人》魅力之一,言之浅薄于此,远远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