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考试分析与应试策略
一、考试介绍
《教育综合》是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科目之一。《教育综合》考试力求反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教育学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国家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教育专业人才。
1.考试形式
《教育综合》考试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内容共包含四大部分,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教育学原理约60分、中国教育史约30分、外国教育史约30分、教育心理学约30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全国统一考试。
2.题型与分值
以样卷为依据,《教育综合》考试的主要题型有三种,分别是:(1)名词解释题,一般有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2)简答题,一般有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3)分析论述题,一般有4小题,每小题20分,共80分。
由于《教育综合》科目是院校自主命题,没有统一规定的考试大纲,因此大多数院校在命题方面呈现出很强的灵活性,题型和分值与样卷可能有较大区别,这其中体现着命题者的独特思路。例如东北师范大学是参考命题指导将试卷按照科目分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中国教育史和外国教育史四部分,并曾在2013年将真题题型、题量和分值调整为:名词解释题(共5题,20分)、简答题(共5题,50分)、论述题(共4题,80分)。由此可见,考生在确定报考院校之后,要尽量了解该校历年真题的题型,针对不同的题型进行相应的练习。
3.考查目标
(1)测试考生对于教育学原理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现代教育观念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现代教育理念来分析和解决教育的现实问题的能力。
(2)测试考生对于中外教育史的基本知识、基本线索和重大事件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教育史学的基本原理分析、评价中外历史上的教育现象的能力。
(3)测试考生对于教育心理学的发展历程及趋势、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其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启示的了解程度,以及运用教育心理学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理论,说明和解释有关教育现象,解决有关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依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教育综合>考试科目命题指导意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专业课程考试的考查范围为:
第一部分 教育学原理
1.教育学概述
·教育学的对象和任务
·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
2.教育的概念
·教育的质的规定性
·教育的基本要素
·教育的历史发展
·教育概念的界定
3.教育与人的发展
·人的发展概述
·影响人的发展的基本因素
·教育对人的发展的重大作用
4.教育与社会发展
·教育的社会制约性
·教育的社会功能
·教育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
5.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概述
·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我国的教育目的
6.教育制度
·教育制度概述
·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
7.课程
·课程概述
·课程设计
·课程改革
8.教学(上)
·教学概述
·教学过程
·教学原则
9.教学(下)
·教学方法
·教学组织形式
·教学评价
10.德育
·德育概述
·德育过程
·德育原则
·德育途径与方法
11.班主任
·班主任工作概述
·班集体的培养
·班主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12.教师
·教师劳动的特点、价值与角色扮演
·教师的素养
·教师的培养与提高
13.学校管理
·学校管理概述
·学校管理的目标与过程
·学校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学校管理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