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2020—2022年设置为加分调整过渡期,设置加分调整三年过渡期的主要依据:一是按照国家高考加分改革积极稳妥、确保稳定和合理设置过渡期的要求。二是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考虑目前普通高中在校生的实际,妥善解决不同学生群体的合理诉求;三是充分体现加分政策的连续性。
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加分适用范围 现行加分项目 现行加分分值 过渡期的加分分值(三统一/非三统一) 2023年及以后的加分分值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20 20 20 20 20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10 10 10 10 10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 10 10 10 10 7
少数民族考生 除“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20 20/15 20/10 20/7 15
“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10 10/7 10/7 10/7 7
除“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22个山区县”“5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 7 7/5 7/5 7/5 5
“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5 5 5 5 3
地方性加分项目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10 10 7 7 7
山区、边境县考生 “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考生 8个边境县考生 20 15/10 15/7 15/5 15
自治县、山区县考生 20 15/10 15/7 15/5 0
“22个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考生 10 7/5 7/5 7/5 0
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本次加分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降低部分加分项目的分值。二是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增加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三统一”的条件要求。三是设置2020—2022年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降低地方性加分项目以及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四是过渡期后取消“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除边境县以外的其他县考生加分。
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哪些保持不变,哪些有变化?
根据国家要求,保留项目且分值不变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三项:分别是“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加分分值分别为20分、20分、10分。
保留项目但降低分值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两项:分别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其中,“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
地方性加分项目将如何调整?
为兼顾各方利益,体现教育公平,按照国家有关加分改革原则和要求对地方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作了较大调整。
第一项是“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考虑到已经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作出的贡献,该项加分属于延期兑现的鼓励政策,从2021年起,降低该项目的加分分值,并逐步取消该项目。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该项目加分照顾。
第二项是“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在过渡期内,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取消山区县考生加分项目。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从维护国家边疆稳固安宁的大局出发,各地要出台有利于稳边固边的政策措施。我区保留边境县考生的地方性加分政策,主要是考虑到边境地区居民对于国家稳边固边作出的贡献,以及当地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等因素,有利于帮助边境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为固边兴边提供人才保障,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也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家固边兴边政策重要举措。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2018年3月,教育部取消体育特长生和省级优秀学生等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