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写出好看的短篇小说,只需三步!

老友们,周五好

这期咱们简单谈一谈短篇小说的写作方法

暂定为分两期来说

以下只是小涵的愚见,让大家见笑了

文学创作其实是一件很私人的事,就像私家酿酒,各有各的手法和口味

文学创作有无限的可能性,工业化的固定套路能得到读者的眼球却得不到读者的心

希望小伙伴们动手去写,找到属于酿造自己文字的方法

 1

  为什么要写短篇小说

短篇小说三大特征:字数有限(1万字以下),节奏快,比长篇小说难写

对,大家没看错,短篇小说比长篇小说难写多了,短篇小说对情节、创意要求非常高,十分考验作者的写作功力。但我们为什么放着好写的长篇小说不写,去写短篇小说呢,小涵总结以下几点

时间不够

很多小伙伴要么围着家庭转,要么围着工作转,要么围着学业转

写作本来就是一个消耗精力的小众爱好,生活都把我们搞的疲惫不堪了

专职作家除外,大部分人哪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去创作动辄几百万字的长篇网文

短篇小说由于字数较少,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创作时间不够的缺憾

成长快

长篇小说说白了就是作者给主人公设置一个又一个困难,让主人公去克服这些困难得到成长

情节拖沓,灌水,故事老套等一系列问题全隐藏在浩瀚的文字中

作者们完全可以熟读该类型小说排行榜前十的作品,练好基本功就可以模仿创作了

短篇小说可不是这么回事儿,它对作者的要求非常高

文笔好,有创意这些基本功不提,长篇小说可以靠字数掩盖不足,短篇小说的作者一灌水,读者一眼就能看出来

但小涵还是建议大家多多练习短篇小说,因为长篇小说写得好,不一定能写好短篇小说

但是只要短篇小说写得好,长篇小说也就不在话下

短篇小说最能锻炼一个人的写作能力,你的文笔会不自觉地老道简练,你的文字会不自觉地充满魔力

小说完成周期短

天蚕土豆的《斗罗大陆》500多万字,两年才写完

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用了6六年时间

你看长篇小说不管通俗作品也好,经典作品也好,他们都有一个漫长的创作期,少则1年,多则6,7年

短篇小说就不一样了,短篇小说多则1万字,少则几句话

大家每天抽出时间写500字,一周就能完成一篇3000字左右的短篇小说

一年能写15万字,相当于50篇短篇小说

长篇小说尤其是网文往往有太监(断更)的风险,作者由于突发事件(结婚,升职)或自身原因(毅力不够)放弃了更新,那么前面写的也算是浪费了

短篇小说只要你去写,短期内就能完成,给你继续写下去的动力

真心喜欢

为什么要写,不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写小说啊,长篇短篇我都爱

短篇小说难就难在怎么写,我们放在下期说

2:

     故事核心(思想)

小涵认为写好短篇小说需要把握好三个要素:故事核心、文笔,结尾

这三个要素只要写好一个,就算是一篇不失平庸的短篇小说

故事核心,这个最简单也最难,你要讲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你的故事是否具有可读性,是有趣

还是有思想?能给读者带来欢乐还是思考还是……

拿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来说吧,全文大约2600字,可谓是人尽皆知

这篇文章被选入中学生教材不说,网友们还常常模仿里面的笔调进行恶搞

孔乙己的故事非常简单,就是落魄文人孔乙己只会读书没有其他谋生的手段,和底层人民在一起喝酒,成为他们眼中的笑话和谈资,最后因偷书腿被打断,无声无息的死去

故事没有转折没有创新,就是一个边缘人物的普通故事,可是在鲁迅的笔下,是那么真实那么触及灵魂

你可以说《孔乙己》这个故事不好看,没意思,但里面流露的思想却使这个故事具有可读性和活力

读者通过这个故事,对孔乙己这个人又爱又恨

看客的冷漠(底层百姓拿孔乙己当笑话)

地主的凶狠(孔乙己偷他书就打断他的腿,同为文化人,只不过一个落魄一个成功)

老板的势利(对孔乙己的生死漠不关心,想的还是孔乙己欠自己多少酒钱)

这些人物形象可谓是历历在目

只有叙述者我(酒店小伙计)没有失去纯真,关心孔乙己的生死

说句教科书的话,读者看完这篇文章会痛恨丑恶的“吃人”的旧社会

小涵那时还小,只觉得《孔乙己》文段别扭,孔乙己好玩,哪有这么深刻的体会

现在才发现,新时代的孔乙己无处不在,看客也无处不在,大多数人都喜欢用别人的苦难当笑话当谈资,暗中祷告别人倒霉自己别倒霉,,我们公司的同事对抑郁症胖哥的态度,和那些同为底层但嘲弄孔乙己的老百姓有什么区别?

小涵再推荐鲁迅先生的其他两篇短篇小说吧,《故乡》讲的少年闰土,《祝福》讲的祥林嫂

这些故事都很简单,内容既不惊心动魄也不出人意料,但却流传至今

《故乡》是“我”回到故乡,儿时朋友闰土成为农民,对我恭敬有加

《祝福》是狼吃了祥林嫂的孩子,祥林嫂逢人便说自己的苦痛,遭到众人嫌弃,最终死在了祝福之夜

闰土,阿Q,祥林嫂,华老栓……

鲁迅先生小说中的很多人物形象甚至成了现在某一类人的代称

年少时看不懂鲁迅,是因为时代的隔阂,语言的微异,还有大多数人本能地对教科书的厌恶

可现在再看鲁迅先生的文章,你会发现他的语言很朴实,故事虽然简单,但先生对人物的刻画可谓说是入木三分,其中蕴含的思想到现在也不过时

看客们,愚众们不分古今,全都在边上冷漠地吃吃笑着,封建社会财主地主“吃人”,今天呢,资本家企业家也“吃人”,只不过吃的隐蔽了,吃相好看了,还是躲不过“吃人”这一事实

鲁迅先生在《药》中写了华老栓相信人血馒头能治好儿子的病,于是烈士的血成了药材,结尾是他的儿子终究还是死了,埋在烈士的墓旁

今天呢?前几日闹的沸沸扬扬的家长抵制疫苗事件,他们认为给孩子打疫苗会让孩子得病!

这是不是新时代的华老栓?

鲁迅先生在《二十四孝》中揭露了封建社会孝道的虚伪与残酷,封建政权为了维护统治,号召子民要听话,要一味孝顺遵从长辈

愚孝的人是不会有想法的,有的也只是服从与听话

你再想想最近大力弘扬的新二十四孝,太阳底下无新事嘛

一群工人进了老板的办公室,宣称他们已经接管了厂子。 

老板说:你没有权这样做,厂子是我的。

一个工人问道:那你是怎么拥有这个厂的?

老板说:我老爹留给我的

工人继续问道:他是怎么得到这个厂的?

老板说,那是从他的爹那继承的。

工人继续:那他爹呢?

老板说:还是从他爹的爹那里拿来的。

工人不依不饶:他爹的爹呢?

饱含着家族荣誉感,老板叫道:他是战斗得来的!

工人们都笑了,齐声说道:是啊,我们这次也一样。

老板说,我们都要孝顺,我听我爸妈的好好管理工厂

你们听你们爸妈的,好好给我工作,多好!

比方说这个二十四孝你们做到了吗?什么,做不到……

做不到的今天起就不用来上班了,精神消灭不了你,那就肉体消灭

工人说……

博君一笑

小涵在此向大家推荐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呐喊》和散文集《朝花夕拾》

其中的《故乡》、《祝福》、《药》这三篇短篇小说大家可细细揣摩

后台回复鲁迅,这两本书的电子版送给你

3:

 三要素

写出有思想性小说的三个要素

1、主人公为生活中的小人物,或社会边缘人物

比方说:看门的大爷,保安,小商贩……

2、思想先行,故事第二

故事可以很普通很平淡,但不能流于流水账式的浅薄

其中蕴含的道理触要及人的灵魂,不要说教和做作

3、悲剧性结尾

这个绝不是比惨,也不是作者在文中说你看他多惨多惨啊我都快感动了你也快点哭吧

所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读者看

怎么毁灭,怎么衬托,作者要当一个冷眼旁观者的角色,看着我们的人物自生自灭,由于自己或社会的原因走上末路

推荐大家看我之前的一篇文章《写好结尾》 http://dwz.cn/hhzstsl

4:

        阅读和经历     

小伙伴们用心观察生活,体验生活,这个可以参看http://dwz.cn/5A1IUm

常常关注社会焦点新闻,这个可以参看 http://dwz.cn/5A1P87

小涵说一说年初一我从生活中收集到的一个素材吧

初一早上,我们一家人开车回乡下老家

街道上的商店都关门了,天空飘着细雪,我们在等绿灯

这时候小涵注意到,道路旁边有一家老人院,里面空荡荡的

养老院临街的窗户大开着,有个老太太探出身子,用手敲着锅,看着街道边笑边喊“过年了,过年了,白菜2毛5一斤”,原来是个精神失常的老人,也没个人照看着

我当时就十分震惊,初一的早上,街道上本来就没有什么人,冷冷清清的

一个老人也不回家过年,也没人照顾她,孤零零地打开窗户冒着寒雪喊叫

我觉得这样的一幅画面,就是一个短篇故事

但是由于拖延症,至今还没动笔去写这个故事

小涵认为让小说具备可读性做到三点即可:故事好看,情感真挚,文笔优美

5:

转折

欧亨利,契诃夫,星新一都是写短篇故事的大师,他们的小说都非常好看

总结起来无非是两个字——转折

他们故事的结尾常常出人意料,但又让读者觉得这些都在情理之中

读者不会有上当的感觉,反而觉得有趣好玩

写好转折重点要求作者做好两点:埋伏笔和脑洞大

埋伏笔小涵也不多说了,大家都懂,就是你在第一幕场景描写里写房间上挂着一把猎枪,在此后几幕里猎枪必须出场,派上用堂。否则你花费笔墨写枪干嘛?

还有如果后几幕里有人要在房间里情绪失控开枪打死某人,你前文没有埋猎枪这个伏笔,读者会觉得莫名其妙,埋好伏笔在后文必须用上

脑洞大要求大家有丰富的想象力,善于联想,发散性思维正是很多人所缺失的

大多数小说情节单薄,故事俗套,人物脸谱化,原因就是作者思维单一,想象力不够

这里小涵说一说我灵感的来源吧

多读书,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讲的是两个劫匪开车去加油,加油站员工絮絮叨叨,工作磨蹭,劫匪们一气之下,把加油站给洗劫了,这是源文本

用心观察生活,一次坐火车回家,我对面是位20多的小姐姐,她是警校的学生,暑假在亲戚家的店里帮忙,刚开始手忙脚乱做不好事情

看新闻,我记得自己之前看过这种新闻,绑匪强迫人质协同犯罪,这样人质更不得不听命于坏人了

联想:这三个故事连起来,就是一个崭新的故事

一个绑匪带着人质去加油站加油,加油站只有一名员工,还是警校的女学生,手忙脚乱迟迟加不上油

绑匪又气又急(后有追兵),给人质一把玩具手枪,命令他协同自己洗劫加油站

这时候加油站的电视开始播报一起新的犯罪新闻,某某(大人物)遭绑架。亲属不理会绑匪要求,主动报警(为争财产,巴不得绑匪撕票,大人物挂掉)……

这个故事怎么样?是不是好玩又有趣?

6:

两种方法

世间小说那么多,大部分小说并没有那么多的转折和脑洞,也能收获不少读者

小涵再说一说写短篇小说的两种方法

第一种,小说人物有强烈的目标,故事核心是主人公遇到困难解决困难,得到成长,完成目标

我们小时候看的很多童话故事就是按这个套路完成的

比方说小红帽的故事,小红帽是主人公,他的目标是到奶奶家见奶奶

妈妈帮小红帽准备行李,提供路线信息,她是信息提供者和情节推动者

小红帽的困难是一路上危机重重,她如何才能安全到达奶奶家

大灰狼是大boss,他阻碍小红帽实现目标,他的目标和小红帽对立,他要吃小红帽,是对立者

工人救了小红帽,协助小红帽战胜大灰狼,他是小红帽的伙伴,是拯救者和关键情节推动者

小红帽成功到达奶奶家,见到奶奶,目标实现

小红帽得到了成长,摆脱父母独立完成了一项挑战,在这条路上收货了友情和勇气

所以,你看小红帽的故事不仅仅是战胜大灰狼顺利见到奶奶这么简单,它隐含的是劝父母对子女放手,让子女独立的道理

用主人公,目标,情节推动者,对立者,拯救者,关键情节推动者写一篇文

这样的文章可能落入俗套,但好歹情节完整不单薄

第二种,与小说主人公具有强烈的目标性不同,这种小说的故事核心是全文可能连完整的故事情节,人物和目标都没有

你是否想到了意识流小说,说句实在话,这样的小说大多是让作者爽,而不在乎读者爽不爽

小说里常常流露作者的情感,或揭露一种社会现象,对于小白读者来说,可能读起来一头雾水不明所里

拿大师卡佛的著名作品《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什么》来说吧,全文就是几个朋友坐在一起各说各话,读者们可能一头雾水,因为他们彼此之间的语言毫无逻辑性和联系性

小说没有目标,没有主人公,没有结尾。其实卡佛小说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现象,我们看似亲密无间,看似热热闹闹,但每个人都很孤独,我们只是在各说各话,不想试着去理解他人

如果你写小说不为名不为利,无所谓有多少读者,这样的小说想写就去写吧,其实真的还不错

因为你是为自己而写,你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忘了所有文学创作套路,即使是流水账也有流水账的价值(某朝小贩的一本流水账现在成了研究那个朝代的著名历史文献)

7:

文笔

再来说文笔

好的文笔就是文字优美不矫情

好的文字既能打动作者自己,又能打动读者

一般的文字打动不了作者,但能打动读者

差的文字是作者自我感动得不行,读者无动于衷

小涵说两点;不要故作玄虚,为优美而优美;少修饰多描写,注意长短句的搭配

这点日本作家就做的很好,你看川端康成的《雪国》,情节很简单,但全文充斥着物哀之美

沈从文的《雪晴》,通篇也很美,你会感到文字是跳动的,如音符如旋律,如诗如歌

写出这样文字的秘诀无他,唯真挚二字,情之所至,文字也就有了灵魂

你有了一定阅历后,你去看那些什么郭敬明,安东尼,张嘉佳,刘同,大冰等人的书,你会觉得矫情得不行

大抵人年少之时,涉世未深,容易被一些飘忽的文字戏弄

当你不处心积虑地想写出优美的文字时,你的文字才可能优美

短篇小说,情节完整,人物靠谱,文笔简练就算是一篇好小说了

再来说一说长短句的搭配吧,这不是字数问题,大家要注意主谓宾和定状补的组成元素数量

长短句的搭配要能突出文字的节奏感,一个段落里有主句和副句,不能有无谓的修饰,所有语句都要起到一定的作用

短篇小说嘛,可不能像网文一样无意义的灌水

这个推荐大家阅读我之前的一篇文章《写出自己的风格》http://dwz.cn/5BAqw3

8:

结尾

我们来说短篇小说的结尾

我们的结尾可以做到戛然而止,给读者留有想象余地,让读者回味无穷,甚至再一次回看全文

这个适用于故事性强,有转折的小说

比方说雅各布斯的神作《猴爪》,这是一个恐怖短篇

讲的是某猴爪能满足主人三个愿望,与此同时,还会带来三场巨大的灾难

某夫妇刚开始不知情,用猴爪许愿,希望得到一笔钱,然后愿望成真了,他们的儿子工作时意外死亡,工厂赔了一笔钱

夫妇又许愿儿子复活,然后半夜里儿子复活了,他来敲门,妻子开门后就晕了过去

丈夫默默地拿起猴爪又开始许愿

故事到此戛然而止,读者回味无穷,我当时就把这篇小说连看了五遍,不停地拍手叫好

悬疑大师斯蒂芬金借用里面的创意写了长篇小说《宠物公墓》

结尾还可以做到调动读者的情绪,让读者读完有一种或欢乐或忧伤的体验

这个适用于文笔优美,故事一般的小说

拿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来说吧

贫家少年爱上了教授的女儿,教授的女儿说只要他能送自己一朵红玫瑰,她就和他约会

书中的世界里根本不存在红玫瑰这一事物,一只夜莺为了让少年愿望得逞,牺牲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白玫瑰

少年拿着红玫瑰去求爱,教授的女儿还是拒绝了他,原来她最喜欢的还是华贵的衣服与首饰

少年一气之下,将玫瑰扔在了马路上,一辆马车驶过,夜莺用血染红的玫瑰被碾得粉碎

故事到此结束,读者看完之后,肯定五味杂陈,难受,悲愤,无可言说,读者的情绪已经充分被调动起来了

9:

结语

好的文字永远是以情动人

作者唯有真挚,唯有真诚,才能写出有温度的小说

最后,希望大家忘记以上内容,现在就开始写吧

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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