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L女士持有加拿大枫叶卡,不过在2015年9月23日之前的五年内,她只在加拿大实际居住了400天左右。
根据规定,加拿大永久居民在5年内须在加拿大至少居住730天,才可以继续延期枫叶卡。因其未完成居留义务,签证官拒绝了她的延期要求。
L女士提出了上诉。
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2004年4月22日,L女士和丈夫登陆加拿大。在登陆加拿大几周后,他们又回到了中国。原因主要有二:
2.丈夫患病,并在当年6月进行了肾脏摘除手术。高昂的医疗费用让他们无法继续支撑。
2007年3月,L女士又独自回到加拿大并一直待到了2009年9月,当年9月她有回国探望丈夫。
2011年9月,她再次回国探望丈夫,她才发现原来丈夫为了让自己专心于加拿的工作和生活,一直在对她隐瞒自己的真实病情。
自2004年肾脏手术后,她丈夫的免疫系统变得非常弱,经常感冒一不小心就会发展成肺炎;吃东西也容易中毒,而且还有很高风险会患癌。
在得知这些情况后,L女士意识到她必须留在中国照顾丈夫。
于是,L女士在2011年11月回到了中国,专心照顾家人。她负责每天给丈夫洗衣做饭,照顾他的起居。
2013年4月和6月,L女士的丈夫又进行了两次手术,L女士一直在病床前照顾他。
在此期间,L女士本人也开始出现更年期症状,失眠、抑郁一直困扰着她。
到2015年2月,L女士和丈夫的健康都恢复得差不多了,L女士再次考虑移居加拿大。
不过在2011年到2015年这段时间,她只短暂地回了三次加拿大,2013年一次,2015年两次。
案例分析:
因为未能完成居留义务,移民部需弄清楚L女士长期留在国外的原因。
根据L女士提供的各项书面证据,专家小组认为L女士为了照顾生病的丈夫而离开加拿大是真实合理的,这一原因有利于上诉。
L女士本人一直有强烈的意愿留在加拿大,2007年到2011年,她一直定居加拿大并在此学习和工作。期间,她在George Brown College学习英语,并获得了学位。她还在儿童援助协会和多伦多图书馆做过志愿工作。
她和丈夫在多伦多购买了公寓,她在2010年她还申请了入籍。这一原因有利于上诉。
L女士有一个儿子,他是加拿大公民,在美国工作。L女士表示,尽管儿子目前在美国工作,但她希望他能回加拿大。如果她老了不能和儿子住在一起,生活上会遇到困难。
最终,从人道主义和同情心立场考虑,L女士的上诉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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