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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被推上风口浪尖 买房你知道哪些算公...

在中国的城市,人人都希望能买的起房,然而,大部分打工者,没有一家人的倾囊相助是不可能买的起的,就算买的起100平的房子,再去掉公摊面积,实际套内面积也就70平左右,顶多也就是个两室两厅的房子,这让老百姓很受伤啊!

其实,人家国外买房子都是按套内面积算房价的,怎么我们国内计算房价,物业费都是按建筑面积算呢?

买房你知道哪些地方算作公摊面积吗?看看这张图你就明白了,中国商品房的公摊面积真的可以算是中国特色了,到底哪些地方是算公摊的呢?

看清楚了,就连你每天经过的小区门口的保安亭都是算在公摊面积里的。

另外,不同的住宅公摊面积是不一样的,无电梯的多层建筑:正常公摊率为5%-10%,很少超出10%。

有电梯的板式小高层建筑:公摊率为15%-20%。

有电梯的板式高层建筑:公摊率为18%-25%。

有电梯的塔式小高层建筑:公摊率为18%-22%。

有电梯的塔式高层建筑:公摊率为20%-30%

如果公摊面积过高,那套内面积必然就减少了,购房者也就多花钱了,公摊面积过低的话配套公共设施的规模就缩小了,也就影响了居住品质。

仔细想想,假如你买一套100平的房子,3万一平,公摊面积去掉30%,那就是损失90万呐!真是越想越觉得亏。

那这个公摊面积的花招是谁搞出来的呢?查来查去,原来公摊面积是首创于香港,然后大陆再学过来的。

1998年,国家不再实行分房,然后由深圳开启中国的第一代商品房,同期,引入香港的“建筑面积”进行定价。

当时的中国对房地产制度还不熟悉,在制定法律法规时也没有相应的经验,所以就直接引用了香港的套内面积+建筑面积的定价房价,而国际上基本上是没有公摊面积这个说法的。

后来,香港在实行住宅销售规定里又重新制定了新规,2013年1月1日,要求地产代理在推销二手住宅时,要先行提供物业单位的实用面积信息,然后才可有选择性地提供相关的建筑面积数据。

2013年4月29日《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正式实施,新规扩展至一手新盘,若代理违规,最严重会被撤销牌照。香港房屋销售由此告别“建筑面积”时代。(注:香港的“实用面积”,相当于内地的套内建筑面积。)

在我国的一二线城市想买套房,哪个不得过五关斩六将,冒着大雨千人排队,冻结高额认筹金交茶水费,捆绑车位双合同的一路走下去,然后又来个中签率不足10%,真是伤心加白忙活一场啊!

然而买一套300万的房子,公摊面积的30%90万就这样没了,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就连门卫大爷的保安亭也有我们出的钱,想想真心疼!

有的开发商把飘窗,阳台都算面积的,实际面积大了,得房率也不低,那飘窗上还能住人不成?

国际上都是按套内建筑面积甚至使用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柱子+墙体面积)来计价的。

因此,公摊面积并不合理,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所以老百姓们要求取消公摊,应该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的呐喊声也越来越高。

目前,中国也有以套内面积计价的城市,那就是重庆,重庆的房价主城区均以套内面积计价,郊区才是以建筑面积计价,2002年,重庆就已经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后在2011年又进行了修订完善。

中国的房地产发展到今天,调控上也不断推陈出新,下面也该到了要正视公摊面积问题的时候了,希望能与时俱进地使用更科学公正的计价方式,来确保老百姓的利益。

香港的政策都已经取消了公摊面积,我们的重庆又领先全国,做了个表率,老百姓们也希望各大城市能正视公摊问题,早日取消公摊面积,让老百姓买的实实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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