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对于每一个人甚至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很多人都花费一辈子的积蓄才能买到一套房,但是在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却发现,我们买的房子竟然是有年限的。也就是说我们花了这么多钱,只买到了几十年的居住权,那么等到到期之后房子就要被国家收回了吗?那如果房子被国家收回之后,自己的孩子怎么办呢?还要考虑重新买房子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疑惑。
【1】房屋产权年限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房屋产权年限,房屋产权年限,其实指的不是购房产的年限而是购买房产土地的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建筑,按建筑类型有所不同,房屋的产权年限也不同。
【2】产权类型
根据开发商拿地时的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年限是由该土地的使用类型决定的,一般来说住宅类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内容的使用年限为40年,而我们在生活中比较常遇到的商品房,使用年限就是70年,公寓住房是40年。
【3】相关法规
根据我国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住房建设用地使用期届满时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法规办理。
【4】到期后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规定,自动续期到底是如何自动续期呢?目前的最新规定是采用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也就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房屋产权年限即使到期了,也还是自己的不用担心到期之后会被回收或者是交纳高昂的费用。
所以在住房期间如果遇到有人说你的房产,年线即将起码要交纳一部分的费用才能继续使用的话。那都是骗人的。而且因为房子的老化速度是非常快的,一般建筑30年以后就会不能住了,如果在居住50年60年,那估计很多都是在拆迁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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