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之后,尤其办出不动产证之后,许多人都以为万事大吉了,只要把不动产证保存好就够了,其实这是不全面的,有些东西在以后过户时要用到。
买房签完购房合同之后,在办理不动产证时,要用到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夫妻二人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两个人的户口薄都得要。这些材料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重要的就是不动产证办出之后。
产权证办出之后,因为下一次办理过户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有些材料不注意保存。其实除了不动产证,这些材料也很重要。
1、购房发票,开发商开的正规发票,记住不是收据。这个很容易丢,在办理过户时,这个购房发票就是很重要的一个依据。
2、契税发票。
契税很多时候都是开发商代交的,这个在办理过户时非常重要,所以一定记得要回来保存好。以后过户,买方以按据实征收方式交纳过户税费时,需提供这些材料。
另外,不动产证后面的两张图,一张房屋平面图,一张宗地图,都是粘在证上的,容易脱落,这个务必要粘牢,因为这两张图一个是房管局测绘部门发的,一张是国土局测绘部门发的,一旦丢失,再补也很麻烦。
至于其他的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测绘费,手续费、登记费、抵押费发票,这些在办理过户时不太重要了。但是也要保存好,以防房屋发生问题,可供索赔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