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设计我已经提过很多了,像《 从宜家的家具设计讲模块化》、《 页面重构中的模块化思维》、《 页面重构中的组件制作要点》都是跟模块化相关的,不过之前一直没有讲到具体实现方面的内容,只是一些思维。这次重点讲一下实现方面的内容,权当到目前为止我对模块化的一些总结整理。
要做好模块化,我觉得理解好样式的作用域是很重要的,所以将这部分作为这个系列的第一篇。
写过程序的同学应该都知道,变量是有作用域的(不知道的同学自己去问谷歌,这里就不作解释了),样式的定义也同样存在着作用域的问题,即定义的作 用范围,很容易就能理解,如下面的p的作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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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域:全局*/ p{text-indent:2em;}
/*作用域:.demo这个类中*/ .demo p{color:#000000;}
标签的权值为0,0,0,1
类的权值为0,0,1,0
属性选择的权值为0,0,1,1
ID的权值为0,1,0,0
important的权值为最高1,0,0,0
使用的规则也很简单,就是 选择器的权值加到一起,大的优先;如果权值相同,后定义的优先 。虽然很简单,但如果书写的时候没有注意,很容易就会导致CSS的重复定义,代码冗余。
从上面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关键的因素:
权值的大小跟选择器的类型和数量有关
了解样式的权值后有什么作用呢?比如可以这样用: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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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olor:#555555;}.demo{color:#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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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文字颜色受全局定义的影响
这里的文字颜色受类demo定义的影响
这里的文字颜色受类demo定义的影响
知道了样式的权值,你就知道上面例子的表现是怎样的了。进一步的应用,就是模块化了,比如《 从宜家的家具设计讲 模块化 》中的例子,详细请移步。
再来说说“作用域”,相信大家很容易就会想到“全局”、“公共”这些词,关注过模块化的同学应该都知道,网上说得最多的一种“模块化”,就是像 header、footer这样的以大区域划分。在去年web标准交流会(页面重构合理化讨论)上,克军提出了“样式的三层架构”——公共规则层、公共模 块层、项目层。这些都有它们适用的范围,而且最大的优点是容易理解和应用。这里也不再做重诉了,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找找相关的文章。
我在这一块的划分上,有点类似克军的“样式的三层架构”,有一点小的差别,我是以“作用域”来分的: 公共级(全局)、栏目级 (局部公共)、页面级 。如何划分这个“作用域”呢?很简单,全局的global就是公共级的;只在栏目中用到的局部global是属于栏目级的;只影响单个页面的就是属于页面 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