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晚,天气是蒙蒙小雨。莫先生开着车,来到宾象州县寺村镇横桥秀和路口,看到前方隐隐约约有个人影在动,莫先生随即变换远近光灯和按喇叭。但是无论怎么提示,人影就是不动,依然在道路中间。莫先生就紧急刹车,但是由于雨天路面湿滑,刹车距离延长,还是不幸撞到了人影。
莫先生着急下车查看情况,之间车前躺着一位蓬头垢面的男子,身上绑着一条铁链。莫先生上去询问,看到该男子目光呆痴,表达不清。莫先生认为该男子应该是附近的流浪汉且精神失常。莫先生不急不忙的拨开男子的头发查看伤情,并且拨打120及报警电话。在等待救护车时莫先生看到男子血流如注,只好自己带着男子驱车赶往附近的医院。
经检查,该男子的右侧颧骨骨折,左侧面颊部挫伤、肿胀,全身还有多处软组织挫伤,所幸并无大碍。莫先生松了一口气,人没事就行。当晚莫先生回家拿了一套弟弟穿过的衣服给该男子穿,留在医院照顾该男子一晚上。
莫先生询问该男子的名字家人以及其他信息,但是男子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姓潘,其他都想不起来。潘某经过莫先生的细心照料,很快出院了,出院后莫先生给潘某安排宾馆居住,给潘某修剪头发,购买800元的衣服。而且还帮助他四处寻找家人。
最终,在忻城县,警方找到了潘某的家人。当莫先生顺利将潘某交回家人手中的时候,心里的一块石头,也终于放了下来。
象州县交警大队也对此次事故下达了责任认定:莫某与潘某负同等责任。潘某受伤轻微,又受到了莫某救助,双方同意协商处理此次事故。除负担医疗费用4500元之外,莫某还赔偿了潘某3000元。
莫先生在发现自己撞人后并没有逃逸,反而下车检查伤情,即使报警,救治伤者,并且帮助伤者找到家人,一系列的行为让我们看到莫先生是一位负责人有担当的人,即使是受到交通事故处罚,同时警察叔叔也为他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驾驶员对交通事故现场应采取的正确处置方式是:
一、立即停车;
二、保护原始事故现场;
三、抢救伤员。
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亲自或委托他人向肇事地点辖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案,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全国统一为: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