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年开车在路上的司机都知道,交通规则既是限制你的开车行为,也是保障你的行车安全,违反交通规则害人害己。
可是还是有一些司机,抱着侥幸心理违章行车、停车,觉得没被抓住就是赚了。
可是俗话说,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你违章的次数多了,总有一次会让你付出悔之晚矣的交通事故代价。
虽然全国各地的交警对于抓违章都是不遗余力,可是要从处罚的严厉程度上来说,那么恐怕没有谁敢和深圳相提并论。
在深圳,交通违章能罚得你吐血。
不光摄像头拍,交警抓,深圳还发动全民大行动,一起抓违章。微博举报、行车记录仪举报都深受市民欢迎,关键是,举报就有奖,随便拍一拍就有奖金拿,据说,想赚零花钱的,想赚钱买房子的,都可以到深圳街头拍一拍。
深圳自从开始交通违法举报以来,参与人数与举报数量节节攀升,至2017年全年共收到举报交通违法线索92.5万宗,经审核录入17余万宗,举报成功率达18.34%,实现约15万人次参与度。
深圳在2016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微信、支付宝红包,智能行车记录仪举报转账发放奖金的模式,仅2017年就发放奖金400余万元,历年累积发放奖金700余万元。
如今,深圳市重新发布了2018年举报有奖的范围和种类,共计十四类45项,有奖举报范围越来越丰富,结构也越来越完善:
一是,形成交通肇事逃逸举报重奖,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并成功查获肇事者的予以1000~20000元不等的奖励;
二是,对一些严重危害交通秩序,易引发交通事故,破坏交通文明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视其危害性予以50元~3000元不等的奖励;
三是,对市民一般违法行为举报予以鼓励的举报特点。
下面敲重点,想赚钱的务必认真看:
1、举报繁忙路段违停的,每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2、举报机动车在人行道、人行横道、消防通道、道路网状线区(“黄方格”)违法停车,被处罚款1000元以上的,每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3、举报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500元的,达5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4、举报占用公交车道,每宗奖励2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5、举报占用应急车道,每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6、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每个月数量达到5宗的,奖励50元;达到10宗的,奖励100元;达到20宗的,奖励200元,可循环类推,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7、举报未经批准从事道路危险品(包括“环保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运输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
8、举报小型汽车(7座以下)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在通过路段、路口时在网状线区域即“黄方格”内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的,每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9、举报从事建筑废弃物、装修材料、生活垃圾、建材等运输的轻型自卸货车(简称“小泥头车”)非法加装档板、大型汽车(7座以上)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每宗奖励10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10、举报泥头车有严重超载违法行为的,每宗奖励500元。
那么,深圳既然能拿出来这么多钱奖励举报,对违章司机的处罚就行有多严厉呢?请看标准:
①、驾驶机动车占用导流线行驶、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处三百元罚款;
②、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三百元罚款,一年内有以上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五百元罚款;
③、机动车于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桥梁、隧道以及高架道路、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使用远光灯的,处三百元罚款:
④、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粘贴防爆膜、遮阳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处三百元罚款。
⑤、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
⑥、在道路上或者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或者等候处理。 未按前款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⑦、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五百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遇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路段,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⑧、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逆行或倒车、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处五百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⑨、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违反规定上下车的乘车人处一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对车辆所属经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⑩、 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一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和十五日以下拘留。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两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和十五日拘留。一年内两次醉酒后驾驶的,除给予罚款和拘留处罚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⑪、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⑫、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一百的,处两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三千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⑬、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车辆所有人处两千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⑭、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造成人员受伤的,处两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⑮、驾驶无号牌、无行驶证或者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⑰、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处五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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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以上违法处罚规定,如果你所在的城市也如此严格,你还敢违反交通规则吗?相信随着城市交通压力不断增大,违章行车行为越来越多,还会有很多城市效仿深圳。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自由,为了自己的财富不受损,请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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