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对于富士康员工跳楼的新闻和帖子层出不穷,讨论也自然“不绝于耳”,但就其观点而言,无非是愤慨、抗议和对死伤者的同情和怜悯。愤慨者怒斥富士康是精神和肉体的血汗工厂,对职工和社会极不负责任;怜悯者为12个年轻生命而惋惜;同情者认为12人用血淋淋的跳楼轻生来唤起社会良知的觉醒。
可就在一片同情和抗议声中,富士康却认为员工跳楼事件,企业无所为力,难以杜绝。富士康大股东郭台铭在深圳龙华厂区表态称,富士康与心理专家讨论后的初步结论认为,一系列员工跳楼自杀事件跟工作压力和企业管理没有直接关系,而是由部分员工天生的个性、基因以及感情因素导致。对于无法阻止悲剧发生,他多次鞠躬道歉,并愿意收回要求员工签署的自杀免责声明,又指部分自杀个案涉及男女感情问题,他无法阻止事件发生。于是,一些企业认为,他们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可能全部承担起社会的责任,甚至某些企业在评论员工跳楼事件时极不负责,鼓吹教育和疏导职工心理不是企业的义务。他们的观点是:员工跳楼是他们的事,生死自便,与企业有什么干系,教育和疏导职工是社会和国家的事情,作为企业,管不着,也管不了,这没有什么!那么,我们企业应不应该承担社会的责任?
责任一词,我们并不陌生,人在社会需要担负责任,而企业也是处于社会之中,同样也要承担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的员工来说,企业更应承担一个无限的和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目前,在我们的社会里,一些人对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很是漠然,无足轻重,不当一回事,这已经成了一种畸形的社会经济现象。无论是一些地区发生的工资拖欠保险不缴,导致职工以死相逼,还是屡屡发生的加大劳动强度和延长劳动时间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精神崩溃,还有三废滥排所引发的生态环境恶化危害人们健康,都与一些企业重利润、轻生命、为了利润而不顾一切地压缩生产成本有密切的关系。
最近,媒体报道的依靠不顾工人死活压榨职工血汗的“为富不仁”的私人和外资企业太多了,有克扣拖欠工资的,有打骂工人的,有强迫工人加班加点进行高危作业的,有不顾工人死活强迫工人在有毒环境进行连续12小时作业的,有把工人当监狱犯人管理的,甚至有的企业雇佣打手把所谓不听话的职工活活打死而搞人间蒸发的等等。中国的富人成长得最快,有一些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那么,这种靠苦命的职工舍命工作而富起来的企业,社会责任是要还不要?有没有同情心和慈悲及报恩心?职工恶劣的工作环境和艰辛的生活条件还要不要改善和提高,要不要花一些钱在职工身上愉悦他们的身心,要不要缩短劳动时间,搞些福利回报职工?
说实在的,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协调对企业经营的社会环境影响很大。美国在发展中(开国以后)也出现了很多大富豪,但美国富豪致富之后,就开始缩短劳动时间,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捐助各种社会公益事业。中国的一些富人和企业家,似乎患了一种“社会同情冷漠症”,甚至千方百计逃避社会责任,搞劳资对立,认为职工就是我花钱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耍,职工就是我赚钱的机器,一时一刻也不能休息,要让他们像永动机那样永不停止地为我运转下去。如果这种状况不及时改变的话,不仅会伤害企业的长期利益,甚至可能毁灭企业。
透过这些问题的表象,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更深层次的思考: 企业是干什么的?企业应把赚钱作为唯一目标吗?履行社会责任是否意味着企业发展会受损?一些企业家错误地认为,任何企业的第一要务就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创造出经济效益,就实现了它的社会责任。至于说企业的其他社会责任,有能力就做,没能力就算了。某些经济管理部门的人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只要所有企业实现了利润最大化,就能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不错,企业是要追求利润的,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它的惟一目标是赚钱,它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但企业也是社会这个有机体的一部分。那么,企业在完成其经营目标之后,要不要完成其它的目标(也即社会责任)?对这个目标,企业是不是可以讨价还价,并认为它是可以做或可以不做的?一些企业会说,我已经照章纳税了,还要求我们什么?然而,这实际上涉及到企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企业经营组织尽管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但是,在现代社会,企业已经不能作为一个纯粹意义之经济组织存在了。本来,经济活动就是“嵌入”社会结构之中的,而企业也只能存在于社会背景之内。企业是社会之中的企业,也是社会当中的主体,完成了纳税任务以后,并没有充分完成其应尽的社会责任。企业担当社会责任,这是社会的期望或者是周围大多数人的期望。
笔者认为,深圳富士康连续出现了12名员工跳楼事件是富士康的悲剧,更是中国社会的悲哀。事件面前,富士康应该主动反省,别的企业就没有人跳楼,而为什么唯独富士康接二连三的出现呢?是不是你的管理太不人性化,是不是你没有把职工当人看,而只把他当做赚钱的机器,是不是超越了人体极限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是不是如监狱般的环境导致职工精神的崩溃等等,当然,这只是笔者的猜想。可是网上的一篇博客文章《半年连续12跳是什么让富士康“中邪”了》披露:富士康作为一个封闭的系统,自杀率不是一个简单的概率事件。富士康自成系统,是一个与外面世界隔绝的“封闭王国”,无所不在的保密制度,苛刻严厉的惩戒机制,内部优先的申诉、求助机制,不仅让富士康成为一个“孤岛”,也使每个员工生活和工作处在自我封闭的空间中。富士康内许多普工的宿舍里,同住在一起的舍友,彼此连姓名也叫不出。有人上白班,有人上夜班,每个人都分属于不同的事业群,彼此的生活没有交集。他们各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上班面对的是冰冷的机器,下班面对的是熟悉的陌生人。周而复始单调的生活,疲惫而且劳累,看到的别人就像自己。半军事化的企业文化和80后热爱自由的天性不断发生摩擦和冲突。他们的压力只有在自我体内循环,默默忍受,内部优先的申诉、求助机制也不利于他们向外界求助,直到有一天再也无法承受,就很容易出事。
富士康对员工频频自杀的反应令人失望,他们把这一系列事件看成是员工个人的自身问题,躲避自己的责任。富士康那么多人的接连跳楼难道都是个人原因,有没有被逼和不得已的苦衷?为什么选择自杀而不是离开?不管是从客观和主管因素来看,12名员工跳楼与富士康脱离不了干系。总裁郭台铭在深圳工厂演讲时说:“我一个晚上没睡觉,我不知道怎么面对大家,我们是不是会发生下一个例子(跳楼),从科学的例子来说,我没有把握,从一个企业责任的角度,我们要担当的责任是一个无限的责任。今天在这里,我除了道歉还是道歉,除了愧疚还是愧疚。我们要尽全力去做员工的心理工作。”他同时也提到过去5年来,他的太太、弟弟相继过世,令其对人生有了不同看法,“每个生命都值得关爱”。 事件面前,富士康应该负责任地用实际行动诠释对生命的理解和关爱,而不是简单的表态和说教。负起你的责任来,让悲剧不要重演!
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还是价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并不等同于企业的价值最大化,而是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取得企业品牌、美誉度、社会形象等的最大化。企业实现了它自身价值的最大化,这里当然是指经济和社会两个方面。回馈社会,回馈员工,关爱员工,体现了一个企业的价值观。财富取之于社会,就要用之于社会。工人创造了财富,就让一些财富用之于工人,或从精神上,或从物质上,如缩短劳动时间给工人以闲暇,或增加工资报酬福利,这就是实现了企业价值的回归。其实,企业不仅是经济属性的“经济人”,更是具有浓厚社会色彩的“社会人”。 企业存在于社会大家庭里,他要想得到社会高度关注和尊重,在社会上立足,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在利润与责任的天平上,保持左右平衡,不能够顾此失彼。企业的社会责任要随着利润的不断上升而加重,因为你占有的是社会的资源,财富不是凭空而来,是工人给你创造了剩余价值,利益来源于社会和工人,利润越大,反馈社会和工人的应该越多。
有些人会问,企业承担其它非盈利目标(也即社会责任)后,会不会影响其竞争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包括改善工人的身心健康条件,增加福利,捐赞助、花钱支持公益事业等,就得拿出一部分利益来,由此,会不会伤害企业的正常经营?会不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会不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快速发展?利益,利益,有利才能做有益的事情,否则是不可能的;而要有益于社会,企业就要拿出一部分利益来,这才是舍利取益也。其实,你关心工人等于关心你自己的企业,你爱社会,社会也会爱你。分析那些成功的跨国公司,不难发现,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始终是帮助其建设品牌美誉度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重要方式。在中国,跨国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其未来发展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爱德曼国际公关公司不久前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在中国接受调查的消费群体中,高达90%的人坚持认为即使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购买有社会责任的产品或品牌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很好地说明在经济不景气时企业社会责任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因为在经济危机环境下,消费者不但关心产品质量,更关注这个产品或者品牌的社会责任含量。具有远见的企业深谙这样一个道理:对于社会责任的执着也会给企业带来相应的回报。只有社会受益,才能得到社会的支持,企业自己才能得利,只有你把爱献给了全社会,你才会被社会所爱。社会受益面越大,你获得的效益越多。你爱社会多少,社会也会爱你多少。因为你舍的一部分利是在营造企业经营的良好社会形象,社会责任不是你的付出,是你这个企业赢得社会公众信任,是在你所在的社会环境中赢得或者改善生存环境的一个方面。因此就不应该说是我付出了什么,实际上是自己获得了什么,也可以看成是企业的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权衡,这与企业经营原则并不相悖,也才符合利益的本身内涵。企业既求利润,也要承担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不仅要利己,利于自己的发展,也要利他人,更要利整个社会。这才是企业的大利益观。
看待一个企业或者企业家成功的标准是什么?润丰集团董事长陈水波说得好:“一个企业家的成功与否,物质财富只是表象,社会责任感才是衡量的标杆。”笔者认为,这个成功的标准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你有效配置了多少资源,创造了多少财富,即利润;另一方面,获得的利益又是如何分配的。你占有了社会资源,从社会中获得了财富,你为社会又承担了多少责任。一句话,利润加责任才能完美地评价一个企业的失败与成功。
那么,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它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教科书是这样定义的,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企业社会责任最基本的是企业的法律责任,包括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不违背商业道德。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除了包括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赞助文化、教育、艺术、体育和其它的社会公益事业外,还包含了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的责任。
其实,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它强调企业对员工、消费者、环境和社会的价值,注重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当然包括对员工的回报。一个企业是否优秀,关键是能否对社会各相关利益方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既对股东利益负责,对社区和环境负责,更要对员工和消费者负责。
一些企业往往觉得在一个地方已经完成了纳税任务,至于其他的就应当是政府的事情。就当前我国一些企业(包括一些境外投资企业和跨国公司)而言,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不尽如人意,如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税收能逃就逃,对职工的养老钱能不缴就不缴,能少缴就少缴,管你三金不三金,社保不社保,只要不缴钱或少出钱就好;只要我能够赚到钱,管你休息不休息、生命不生命、环保不环保,精神崩溃不崩溃,要钱不要命,用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以及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来换取利润。唯利是图,自私自利,压榨工人,办血汗工厂者大有人在;为富不仁,压榨企业职工也不在少数;工人成为他们的奴隶、赚钱的机器。更有一些企业铁公鸡一毛不拔,对工人生命视同儿戏,缺乏同情心。大老板经常自己大肆挥霍巨款,用在自己身上再多也不心疼,可让他为工人做些事,他却受不了。他们愿意花钱去烧香拜佛求菩萨,但对在毒气中工作的工人不管不问。你还求什么菩萨,菩萨看你这样的德性也不会保佑你;金融危机来了,企业经营稍微遇到困难,就开始驱赶工人回家,将包袱甩向社会,结果,企业家应负的社会责任又还给社会了,更不用说为国家分忧,考虑再就业了。当工人眼含泪水追要拖欠的工资时,所谓的企业家以自我经营为藉口,一句话,钱没有,愿咋的咋的,一点同情心没有,更不用说社会责任感。
全国各地许多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甚至一些国有企业因为下岗补偿问题引发了许多劳资纠纷和上访事件。记得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曾经在一次报告中精辟地分析说,一个企业大致会经历三个发展阶段:纯粹挣钱、追求规模与“企业公民”时期。今天中国的绝大部分企业仍停留在第一阶段,一部分企业进入第二阶段,只有极少数企业进入到了第三阶段的边沿。王志乐认为,就中国的本地化公司而言,大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仍然处在“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层面。王志乐主任不无担忧地分析到,就现实来看,今天的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实力、经验以及所处的国内外环境,都决定了它们和他们要有一个新转型,迈上一个新台阶,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这个新阶段就是“企业公民”阶段。
所谓企业公民,简单地说就是指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在享受公民权利的同时要承担和履行社会公民的义务与责任。不难想象,一个“企业公民”在享受占用属于全民的物质精神制度资源后,在获得巨大的利润与财富后,却不思回报社会,这是多么的可怕。如果中国企业在这个问题上缺乏“企业公民意识”的认知与共识,不懂得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与重要,其后果是极其危险的。
王志乐先生的断言并不是危言耸听。不久的将来,这些企业不仅仅是遭到社会谴责的问题,更为可怕的是到最后将遭到社会的抛弃。到那时,你想尽社会责任也尽不了,因为,社会不需要你,你将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