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身上有两条虫:一条是可怜虫,一条是讨厌虫。可怜虫发作的时候带来怜悯,讨厌虫发作的时候带来反感和不喜欢。谚语说了上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它缺了下句:讨厌之人必有可学之处。
对讨厌机制的研究,心理学家说:“当我们讨厌某个人时,往往因为对方身上拥有和我们相同的缺点。”对方将我们的缺点暴露出来,所以我们也将讨厌他的情绪表达出来。这是讨厌发生的秘密。
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推翻了前人的经验,即优秀领导人身上一定具备卓越的品质,类似于“成功管理者的十大优点”云云。错!德鲁克的研究发现,那些所谓全能类型的人,实在是太难找了,有个别虽然符合条件,表现出来却是工作效益极低。德鲁克发现卓越领导者之间的差别,就跟医生、教师和小提琴家等其他职业一样,有不同的类型,唯一的相同点是他们常常不具备赞美之词所描述的那样与众不同。
完美的化身是不存在的,人们必须面对与他人的种种不适。
细数身边,总会有最讨厌的人存在。
就连传播学巨擘麦克卢汉也坦承,他曾受到讨厌的困扰:“有许多年,直到我写《机械新娘》,我对一切新环境都抱着极端的道德判断的态度……我几乎拒斥现代生活的一切。”后来,他将这种负面情绪转化为学术研究的动力,他说:“但是我逐渐感觉到这种态度是多么的无益无用。”他开始意识到 20世纪的艺术家——济慈、庞德、乔伊斯、艾略特等人发现了一种迥然不同的方法,这个方法建立在认识过程和创造过程合而为一的基础上。他意识到,艺术创作是普通经验的回放——从垃圾到宝贝。
“我不再担任卫道士,而是成了小学生。”麦克卢汉最后说。
讨厌是一种感性的说法,如果我们理性地看待,几乎最讨厌的人身上都有值得学习之处。人们的普遍应激反应是同情弱者、讨厌强者。强大者必有讨厌之处,最讨厌的对象往往是因为强大而“获罪”。美国哲人爱默生说:“所有的英雄最后都令人讨厌。”抛开这一点不说,将社会视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话,最讨厌的人只是少数派,他们的存在能够让人看清楚存在与不足。从讨厌模式切换到学习模式,是对待周遭事物最好的方式。
刘索拉有一本书叫《活着就是为了寻找同类》,这是艺术家的表达方式。活着绝不是为了讨厌异己。罗素说:“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有评论家说:最讨厌的人是世界的另一个我。此话不假。最讨厌的人的优点是有待发现的幽灵。
在异己和类己之间,异己最容易成为讨厌的人。无论是国家、城市还是个人,观念的不同很容易造成分歧、谩骂与讨厌。如何对待异类分子,是宽容、借鉴、欣赏、接纳,还是怀有偏见,这绝非是成功学的选择,而是基于一种心智的成熟。
尼采这样说:“如果我们不能胜任善,善就令我们讨厌。”他解决了一个哲学问题。我们讨厌的对象,是我们所不能胜任的事物,哪怕它是善。如果我们不能胜任学习,学习也会令我们讨厌。之所以有最讨厌的人存在,因为那也是个我们不能胜任的人。没有任何道理不去学习他。
伯特兰·罗素评述尼采时则说:“我讨厌尼采,因为他喜欢冥想痛苦,因为他把自负上升为一种义务!”但是这并未影响罗素对尼采的学习,他甚至是因为无法做到像尼采那样冥想痛苦、把自负上升为一种义务而懊恼。
那些走在时代前列的人,开启的是学习模式。可是人们也会担心,“我终于变成我所讨厌的人”,这种风险也是存在的,因此有人打趣道:“当你变成你所讨厌的人时,你就成功了。”讨厌是刹车,学习是踩油门,在经济提速的历史快车道,讨厌使人清醒;而在如今金融危机的滞速车道中。学习则使人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