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计算机管理制度
【篇一: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计算机管理,保障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计算机包括局内各队室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办公室统一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管理、维修,各队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计算机使用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与其它(如空调、照明、电风扇等)要分相用电,严禁其它用电设备使用计算机用电线路。
第五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时间间隔在一分钟以上。严禁随意搬动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动机箱及设备。严禁带电插、拨各种联接线和接民口卡。
第六条每队室只准一台微机上网使用,使用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着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重要文件等严禁在上网计算机上存放。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掉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阅计算机,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报告办公室,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计算机。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第十条计算机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对计算机设备每年应进行两次全面除尘保养。计算机硬件出现故障,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
第十一条每天早晨开机前要清扫计算机表面上的灰尘。若有脏迹应用无腐蚀的清洁剂或清洁抹布擦干净。
第十二条未经办公室同意,局长批准,任何队室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未经局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将电脑中储存的资料和软件提供给外部人员,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严禁各队室随意变更计算机系统设置,严禁私自安装和使用软件或光盘。严禁随意更改计算机叫址设置,影响网络运行。严防计算机病毒,不准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操作,严禁擅自使用外部磁盘、光盘。严禁在机器是玩游戏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在系统桌面设置淫秽、反动图片和各种密码。对新购进或交流的软盘、光盘,使用前要查、杀病毒。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及其它附属设备带回家中或其它场所。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计算机耗材要根据实际需要,由办公室统一胸进,统一发放,并做好入库、出库登记。不得私自下载、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严禁工作时间利用计算机进行游戏、聊天或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在全局通报批评。
【篇二:企业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条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第四条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1、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规定的机型、外设操作。
【篇三: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推动现代化管理,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心机房,各部门配备电脑系统。
2、条件成熟时,建立计算机内部网络系统。
3、计算机系统本着一次总体规划、分步建设方式实施。
4、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先进性、适用性,选择最优技术经济方案。
三、电脑系统选取型及采购
1、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电脑系统统一采购。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局务会议批准方可采购。
3、电脑系统选取型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选择合格的机型。
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
四、电脑使用和管理
1、落实电脑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管理的各种工作。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4、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
开机流程:
1、接通电源;
2、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3、开通电脑主机;
4、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
5、在权限内内对工作任务操作。
关机流程:
1、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
2、关断主机;
3、关闭显示器、打印机;
4、关断电源。
五、鼓励干部职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干部职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
六、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七、电脑维护
1、机关确立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
2、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电脑主管。
3、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对电脑中的工作信息资料进行拷贝,并不遗失。
4、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局党组批准。
5、UPS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市电情况下,迅速作存盘紧急操作;严禁将UPS作正常电源使用。
6、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7、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八、机房管理制度
机房安全规定:
1、机房(工作台)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主内严禁吸烟;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安装坚固门锁系统,防止电脑被盗。
机房净化规定:
1、机房内不得有卫生死角、可见灰尘;
2、调节适合电脑的温度、湿度、负离子浓度,定时换风;
3、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机房用品定期清洁。
机房参观管理的规定:
1、经局领导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2、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局领导指定人员陪同。
3、电脑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
4、操作人员按陪同人员要求可以在电脑演示、咨询;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参观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经同意,参观人员可以实地操作电脑,但须有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可,不得调阅机密文件。
6、参观人员不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
7、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
九、计算机保密
1、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
2、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3、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4、设置进入入电脑文件的权限表;
5、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1)、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2)、经特殊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
3)、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十、电脑病毒的防治
1、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篇四: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管理,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转,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设备是指各部门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共享打印机等专有设备;
2、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ups、外设(键盘、鼠标、音箱)等。
(1)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部门主任或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2)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未经授权同意,个人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本单位的办公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否则,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如果需要将私有或各部门自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中,必须预先争得主管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做登记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方可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7)更新计算机设备的途径: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设备更新和旧设备淘汰工作由根据计划分批进行。
(1)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2)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挪动或搬离办公地点(含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者,一经发现,报上级部门处理。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在检查中发现该部门计算机使用管理混乱,未按相关规定执行者,将收回所配给的计算机,待部门管理整顿改善并做出相应处理之后,再酌情恢复配给。
【篇五:办公室计算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购置和维护、维修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挑选(包括设备的采购)。公司及各部门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有公司指定的专人监督。
3、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4、公司及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二条使用
1、公司及各部门的计算机只能由经办公室授权及培训的员工操作使用。
2、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3、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4、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第三条安全措施
1、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该公司文件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文件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2、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3、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4、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