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操作要点:
1、销售类型(按照产品项)分为五种:
车体改装销售、机加产品销售、多媒体商品销售、材料销售、系统集成销售
重点提示:根据销售统计和核算的需要,在销售订单的表头栏目内必须选择对应的销售类型,从以上五种分类中进行选择。
2、销售业务类型(按照结算情况界定)为三种:
普通销售业务:无论赊销、现销,当月完成发货后(含多次发货)当月结算完毕(含多次结算)的销售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普通销售业务。具体操作见普通销售业务处理流程。
分期收款业务:当月完成发货后(含多次发货),需分次、跨月进行结算、开发票,分批结转收入成本的销售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分期收款。具体操作见分期收款业务处理流程。直运销售:销售的商品不经过公司库房,直接将商品从供应商处发送到客户方的销业务(例如:商品代购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直运销售。具体操作见直运销售业务处理流程。
重点提示:
根据销售统计和核算的需要,在销售订单的表头栏目内必须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型,从以上三种分类中进行选择。因为三种业务的核算处理方式不同,所以在增加销售订单时一定要区分清楚。
一、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签订、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合同/定单(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签订的买卖合同、框架协议和代储代销协议等)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10、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XX条款”执行。
四、职责与权限
1、公司采用同一的销售合同模板,有市场销售部编制,总经理批准,经综合部备案后发行使用;
2、销售部主管业务员负责来自顾客方队产品的要求好而技术指标等,并依照销售合同模板具体拟定销售合同;
五、实施程序
1、销售合同在正式签订之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主要是对顾客信用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要求、技术指标、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进行全面评价与审核,旨在降低销售风险。
1)一般要求的销售合同(成熟产品)由销售部主管业务员或部经理直接进行评审;
2)特殊要求的销售合同(新产品)由销售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包括研发部、工艺部、生产部、品质部、技术部等共同进行评审;
3)合同金额巨大或比较关键的销售合同评审,应在总经理和其他有关副总经理的主持下进行。
4)合同评审中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协商,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力争达成一致。
1)销售合同必须使用公司标准模板(甲方主持签订的合同除外),统一编号,编号方式为:SZ+对方缩写+年月日—(1、2、3),编号不得重复。
2)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销售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市场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的汇总和管理,并建立“销售合同管理台账”;
1、销售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本着“守法、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销售部人员负责将已签订合同/订单录入公司A6管理系统中;
2)销售部人员负责确认合同/订单中各项产品的完成方式,比如外购、开发、生产、外包等等:
(a)需要外购的产品,信息传达给采供部采购人员,由其完成采购;
(b)需要生产的成品产品,与生产部门勾通并下生产计划单到生产部进行生产;
(c)需要外包的产品,由由市场销售部人员从档案室调出图纸,交予有资质的合格外协厂家进行生产。
3)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订单中指定产品的交付和跟踪,以及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销售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订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只作为原销售合同的附件,共同使用产生法律效力。
1、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2、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3、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4、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积极主动,不互相推诿、指责。
5、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六、相关记录
七、合同的管理
1、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2、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
保证合同的严肃性、有效性,规避销售风险,减少销售损失,降低销售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则
1、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以销售本公司产品为标的的所有销售合同。
3、合同的签署应坚持“规避风险,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4、合同的执行实行营销业务员负责制,即每一合同由营销业务员全权负责管理。负责合同的洽谈、起草、签订、履行(包括:货物的生产、出库、运输、交付)以及结算(包括:票据的传递、出口退税资料的传递等)。
5、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经理以及公司财务部门有责任指导和监督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和结算工作,其他有关人员和部门应积极配合营销业务员履行合同。
第三条、合同的洽谈
1、合同的洽谈工作由营销业务员负责完成。
2、营销业务员在洽谈合同时,应做到:
(1)遵循国家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遵循公司产品的种类及质量体系。
(3)遵循公司对各类产品的定价原则。
(4)尽快了解需方的需求、公司资信等基本情况。
(5)规避各类风险,尤其是合同回款的风险和汇率风险。
第四条、合同的起草
1、营销业务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工作。
2、合同起草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国际贸易规则,完整、准确地表述各项条款。
(2)必须从供需双方的利益出发,明确合同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所有合同的合同号应按合同编号办法统一编写,同时应及时登记在《销售合同台帐》上。
第五条、合同的评审按公司规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签订
1、对产品的要求确认后,由授权人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
2、合同价格需符合定价会议所定产品出厂价格。
3、销售合同章由专人管理,只有当合同签署授权人签字后,才可加盖合同章。
4、合同为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权限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条、合同的执行
1、合同的执行工作由营销业务员负责。
2、产品生产:
(1)对无现货的销售合同,营销业务员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填写《客户定单》,通知市场部物流专员。物流专员结合生产情况及时合理下达《生产订单》送达生产单位备货。对有现货的合同物流专员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及时填写《产品发货详情单》,经财务部签字后组织安排发货。
(2)生产单位接到《生产订单》后,立即根据要求,保质保量地组织生产货物,并按时交付。
第九条、合同的修订
当合同的内容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时,合同应及时修改。如有必要,对变更后的内容再次进行评审。变更后的条款必须经过顾客书面认可。
第十条、合同的管理及保密
1、营销业务员、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对公司的销售政策和合同内容严格保密,违反者将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除公司财务部和业务往来银行有权索取相关业务合同外,其他任何部门取阅合同,须经销售经理批准。
3、营销业务员、档案管理人员平时应注意合同的存放,避免合同被他人偷阅。
4、销售合同每月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按合同编号整理归档,业务部门应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完整性。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加强销售部对规范销售合同签订管理,以及对合同签订监控和归档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全款合同三份,合同中必须填写的内容:合同必须用签字笔填写,场上、品牌、机型、整机编号、发动机号、销售价格、交货日期、公司制定的付款账号、客户提车地点、车辆或设备的详细工作地点、签订合同的时间、在合同上必须由业务人员签字、客户签字(按手印或公章);各分支机构经历要在业务员签订的合同上签字确认销售。
2、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业务员要尽量做好客户的工作,让客户以公司为被保险人为所购买的车辆在当地保险公司投财产险、第三者责任、车损险,以减少公司的业务风险。
3、全款业务中业务员签订一式三份的销售合同正本,销售运费承担协议一式两份,整机交接表一份,客户信誉调查表一份,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
4、业务员必须将合同交给销售内勤进行审核。如审核不通过,销售内勤不得上报销售部经理审批签字,必须返给业务员重新签订合同。
6、销售内勤必须认真审核合同填写内容,并检查合同签订的价格和分期期限是否符合权限规定。
7、合同必须在销售部经理签字后,销售内勤方可加盖合同章,合同生效。
8、合同生效后,全款合同必须交客户一份、财务一份、销售内勤留存一份。
9、合同生效后,一经涂改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一经查明,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合同生效后,客户提取车辆前必须要求客户填写《整机交接单》,分支机构保修卡由销售代表填写,分支机构保修卡由销售内勤填写,如漏填,相关业务员、销售内勤需承担相应责任。
11、销售合同的使用必须按销售方式的不同使用专用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其他合同代替。因合同文本使用错误和材料不全责成相关业务员限期补全,如不能补全的与下月考核挂钩,并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风险及损失。
12、分支机构在《销售合同》签订后,当日将合同传回公司本部,合同传回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12:00。分支机构应将《销售合同》、《整机交接表》和保修卡原件、分期业务还需将公证书四分原件合同、公正需要的相关资料在整机出口次日,五日内寄回总公司。
13、分支机构送回公司的合同,经审核与销售权限不符的合同,次份合同将不作为业务员业绩。
14、分支机构未签合同,私自将车辆出口使用或调拨的分支机构,一经查明分支机构经理和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一、目的:
为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内容
合同的管理主要体现为以下内容:报价方案及技术协议的起草、合同条款的签订、合同的评审、合同的生产过程、产品包装发货、发票的开具、资金回笼及对账、调试及服务、档案管理等。
三、制度要求
(一)报价方案及技术协议的起草
1、为了保证报价的有效性和统一性,销售人员项目报价应通知事业部经理,由事业部经理通知报价组,坚决杜绝销售人员私自通知报价组报价的行为。
2、销售人员需要先期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及时传递给方案报价组或事业部负责人。
3、报价组人员在接到项目信息后,对信息认真消化,并结合我公司产品的实际情况出具报价单和技术协议书。
(1)技术报价过程中对外询价的资料要进行保存,待合同落实后将相关询价单和询价时的技术参数、要求、价格反馈给技术、采购等部门。
(2)报价单上材料明细,除用户指明的厂家外,需要加注“或同等品牌”字样,以保证合同执行时材料的可选择性。
(3)技术协议的内容要保证可操作性,技术协议中原则上不对质保期等合同条款中的内容进行标注,若客户要求标注,需与主合同保持一致;技术协议中明确表明“仅限于国内服务,若需国外服务另行在合同中注明”类似内容。
(4)技术协议签订过程中的变更或业主强调的内容,需通过文件传递的方式在下发合同时一并下发。
(5)销售人员不得私自签订或更改技术规格书。
(6)报价组签订技术规格书前应由技术部门最终把关(公司标准文本的常规产品除外)。
(二)合同条款签订
1、合同文本:销售合同原则上采用我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对于一些重要客户坚持使用对方文本的,在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对方文本,但使用对方文本时要考虑双方权利的对等问题。
2、合同交货期的确定:
合同条款中对交货期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技术确认、采购计划的"下发、采购周期、生产调试周期等时间因素,对于由于认可时间较长或物资采购周期较长影响合同交货进度的,技术采购部门提供相关依据传递给销售部,销售部反馈给业务员,由业务负责与用户协调交货期变更的书面手续。
3、付款方式的确定:
(1)合同原则上必须有预付款或定金,对于资信等级较高的客户,经公司同意可以没有预付款或定金。
(2)所有款项的支付时间要有明确注明,如调试款的支付在调试后几天内支付。
(3)必须明确调试交验时间,不能确定的,需注明不超过发货多长时间不调试视同调试合格。
(4)质保期时间必须明确,特别注明不超过发货之日起多长时间。
4、质量要求要明确
对于合同中的质量条款要明确注明是按照国家标准、供方企业标准还是技术规格书等,不能全部选择,避免在执行过程中产生歧义。
5、管辖权和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中注明管辖权和出现合同纠纷时的解决办法,如采取法律诉讼还是仲裁,原则上管辖权放在泰兴。
6、为了保证产品的顺利交付,压缩技术认可时间,在其他约定事项中需要注明技术认可的时间,在此期间内不认可视同认可所提方案意见的条款。
7、对于涉及到国外服务的项目,必须在合同中注明质保期内服务为国内服务,如需国外服务,另行收费。
(三)合同的评审及变更
1、合同管理员在接到合同文本后12小时内组织对合同的评审,对于重要的合同,销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前应收集最终签字版的技术协议、投标报价资料、询价单等与合同相关文件。
2、对于合同评审中各部门提出异议的部分,合同管理员与合同经办人沟通,在最终评审前要对异议关闭,并由提出异议部门补签字。
3、合同评审结束,签字盖章后需要邮寄给客户的,需要跟踪客户是否收到,并让客户盖章后寄回原件一份,以便销售存档。
4、合同签订后发生变更的,合同管理员履行合同变更手续,并将客户书面确认手续连同合同更改申请单一起存放于合同档案中。
5、收到双方签字的原件合同后,及时进行合同的复印下发工作,下发合同时有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文件等一并下发,并做好登记工作。对于合同盖章返回周期长而交货期又比较急的合同,由合同经办人出具手续审批后,可以先下发工作联系单执行,并由合同经办人跟踪合同原件的及时返回。
(四)合同生产过程
1、合同管理员收到合同后,根据项目交货时间与生产部门对接,编制在生产任务书中。
2、销售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合同履行的跟踪工作,从技术图纸的认可、生产图的下发、采购计划的下发、生产过程的知悉等全面了解合同执行情况,并将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人员沟通,以保证产品的顺利完工。
3、为了保证既不影响按期发货,又不造成新的积压,负责合同履行的人员需加强与销售人员和客户的沟通,了解项目的真实进度,销售人员作为合同的第一责任人更要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反馈给销售部和事业部。
4、对于合同中明确发货前需要来工厂验收的,必须提前发函通知对方,如不来验收,由对方书面回复确认,以免产生纠纷。
(五)产品的发运
1、销售部发货人员需要了解合同的交货时间,并提前了解需发货产品的状态,特别是加强与质检部门的沟通。
2、按照合同内容提前对需交货产品的技术资料和备品配件进行准备。
3、做好产品发货前的包装工作,发货前需经质检部的最终确认,以质检部发货通知为准。
4、打印好发货清单和回执,对备品配件需要在备品配件清单中明确注明,以便查找、核实。
5、联系好运输车辆,运输单位必须具有运输资质,出现运输问题时能够可追溯。
6、发货前与对方收货人员联系,发货清单回执必须要有收货单位人员签字并盖章,收到回执后及时与合同一起归档,销售人员协助做好客户在回单上签字盖章的工作。
(六)发票的开具
1、登记发票台账时,合同管理员要登记合同要求的发票开具时间,对于需开具发票后的付款,要与合同经办人联系及时开具。
2、开具发票前合同经办人向客户索取客户单位的最新开票资料,以免税务信息变更引起发票退回及影响资金回笼。
3、合同管理员根据开票资料填写开票通知单,财务开具发票。
4、发票寄出时需在台账上进行登记,注明发票号码和邮递单号等信息。在邮寄发票时在封面上注明发票等信息,同时将发票签收单随同发票一起寄出,收到回执后存放于合同档案中,合同管理员要跟踪回执的催要工作,确保回执到位,如对方不邮寄的,必须提供签收手续的扫描件或传真件。
(七)资金回笼及对账
1、合同经办人作为合同执行的主体,对资金回笼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合同经办人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确保资金回笼。财务部在业务费结算时,根据营销大纲的要求严格执行奖惩。
2、销售管理部对合同资金节点充分了解掌握,及时将到期节点通知到事业部和合同经办人,并督促资金回笼。
3、对所有往来单位每年必须确保对账一次,财务部及时提供对账函给销售管理部安排人员对账取证,客户单位在对账单上加盖财务章或公章,保证账户的一致性,合同经办人作为对账的主体,事业部负责督促催要,此项工作作为销售员业务考核的内容之一。
4、对于转入清欠的往来,合同经办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全力配合清欠人员回笼资金。
(八)调试及服务
1、用户通知调试时,需采用邮件或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销售管理部,再由销售管理部通知服务部。合同经办人必须了解现场的进度情况,是否真实具备调试条件,从而避免财力和人力的浪费。
2、服务人员调试交验完毕,用户验收单上必须有对方签字并加盖部门章或公章,从而保证调试交验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九)档案管理
销售管理部对合同档案进行按合同号进行分类集中存档,并建立电子档案,对于技术认可资料、调试资料、服务记录等档案管理人员向相关部门索取扫描或电子文档,并及时进行电子档案的备份。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凡属于不能即时结清的对外销售活动,都要依法签订销售合同。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及政策。
2、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
一、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方可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销售合同,否则一律视为无效合同。
二、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因公或其他原因调离本职岗位,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交回单位,否则,一切责任均由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负责。
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以本公司名义,部室不得独立对外签订销售合同。
四、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须有专人保管。
五、本公司对销售合同实行评审制度(一般常规性合同除外),由营销部组织,其他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1、一般常规性合同: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下及交货期在2个生产周期(粘土砖50天、硅砖90天)以上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常规性合同:
连续2年及2年以上有业务来往,且是相同或相类似品种;
2、合同金额在5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的,有营销部部长主持评审。
3、如需预砌组装、技术条件有变化但现有生产工艺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营经理主持评审。
4、如交货期过紧,技术条件过高现有生产工艺不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理主持评审。
5、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必须全面履行。
6、生产部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作好如下工作:
A、图纸的审核。
B、生产工艺、技术标准的制订和发放。
C、生产计划的安排及组织。
7、营销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包装、交付及与顾客沟通。
8、财务部及时准确办理结算事宜。
9、各有关部室应加强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力求避免后期被动。
10、销售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对合同进行修订、解除,由营销部与顾客进行协商,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的修订、解除手续。并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
11、如合同发生纠纷,由营销部提出意见,经经理同意后,及时与顾客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将全面情况汇报经理。如需仲裁或诉讼,须经经理批准,由营销部清欠办统一对外办理。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
一、正常销售合同的签订由营销部全权负责,营销部部长为销售合同签订的负责人。
二、合同的传递
1、营销部订货室负责及时将合同发放给有关部门或班组。
2、合同传递的部门
1)生产部
2)技术部
3)财务部
3、销售部订货室应及时登记《订货台帐》,每月累计一次。
4、销售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有关部门需查阅合同时,须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
第三章附则
一、本规定遇有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管理规定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