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如何管控才能履约
导语:项目目标经营责任制考核结果主要应用于项目班子成员年薪兑现、项目经理能力评价、干部晋升、中层副职年薪比例确定和项目生产经营管理绩效改进等几个方面。以下是小编介绍给大家的关于项目如何管控才能履约的方法经验,希望文章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如何管控才能履约
一、履约为先,支撑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任何企业要发展,必须围绕“保增长,提效益”的发展目标,坚持营销为重,履约为先,创效为本。全面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以良好的履约能力,支撑本企业平稳较快发展。为此,需要持续加强履约能力的宣传和落实,是大家认识履约对施工企业的重要性,使每项工程,特别是一些重点项目、最大项目,全面按期完成承诺目标。
二、高度重视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逐步推进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使每项工程安全合规。质量方面,要学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以“精工良建,品臻致远”为质量品牌,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的稳定局面。履约为先,首先保证合规履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专业水平控制关键节点,规范经营行为,做好过程履约,最终向业主交付质量、进度、安全的项目和服务。
三、管理为重,逐步夯实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
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为管理目标,每个项目开工前,首先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策划,明确施工方法,资源配置;进行风险管控策划和经营规划策划,明确控制要点和注意事项。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经理部的主体作用,全面建立权利和责任,成本和收益,业绩和激励相匹配的项目经营管理制度。要重视项目体系建立,要从项目经理、经营班子的选聘、施工过程策划、项目结算、项目竣工等方面着手;施工过程中通过考核激励与约束制度来实现全周期管控。
项目如何管控才能履约
(一)建筑企业对项目经理的尽职调查
在实践中我们注意到,不少建筑企业往往更为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完工后的风险,对项目承接前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有的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才发现项目经理管理水平差、染有赌博等恶习,对整个项目的进程产生了很坏的影响,最终给建筑企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对项目经理的调查,是承包人在配置人力资源以及选用外部合作项目经理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针对新承接的项目,该项目经理在技术上是否能胜任,如是否取得相应的执业资质证书,其之前完成的建设项目业绩怎样、业主评价如何,包括项目性质和规模如何,工程质量如何,其管理的施工现场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等与工程安全与质量有关的重要事项;
2、针对新承接的项目,如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为主的项目班子是实行经济承包的,那么该项目经理或项目班子是否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具体可通过要求其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房产或其他财产性权益的有效凭证。尤其是实行经济承包的项目经理,更要在对其经济实力有所了解的基础上,判断其履约能力与承接工程规模是否相符,当发生亏损时,往往会发现项目经理的经济实力比技术水平更重要;
3、针对新承接的项目,项目经理的行为品质是否能匹配,是否会给公司声誉带来影响、是否会给公司带来风险,这是所有调查要素中最为重要的一项。调查其是否诚信、是否存在欠付民工工资、材料商货款的行为,是否涉及经济纠纷,在生活作风上是否有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等。
(二)签订严密的内部承包协议,合理分配权利义务并有效防范风险
内部承包协议是防范内部承包风险的“基石”,至关重要,除了将总承包合同中公司对发包人承担的责任约定由项目经理即内部承包人承担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设定合理的.付款方式,既不至于让公司风险过大,也不至于让内部承包人丧失积极性。
2、鉴于内部承包人转包可能造成的风险,承包协议应约定内部承包人转包或未经公司同意即分包情形下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公司对承包协议的单方解除权。
3、对于因内部承包人原因致使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或先行承担责任包括导致公司账户被查封的,内部承包人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的范围应尽可能细化。
4、内部承包人应提供相应担保,且应在担保措施按约定落实到位后承包人才能进入项目现场。
5、此外,对于公司拟对项目部采取的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内部承包协议中予以明确,以使公司对项目部的管理有据可循。
(三)严格控制项目实施过程
1、项目部的各项计划包括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的制定及修改应在公司的掌控下进行。与此同时,应建立对项目部现场包括帐目的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制度。只有掌握第一手的信息,才能在项目部出现问题时、甚至在出现“苗头”之前,迅速反应,对症下药。
2、杜绝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直接付至只有内部承包人单独控制的项目部帐户或所谓分公司帐户甚至个人账户,公司应掌握收取发包人工程款的绝对权。公司在支付项目部当期进度款时,应要求内部承包人出具上期工程款专款专用的证明。
3、建立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对于总承包合同以及材料采购等重大外部合同中的关键性条款的变更,应明确告知第三方以公司盖公章确认为准,避免内部承包人以及项目部擅作承诺给公司带来风险。此外,项目部章应在公司留存印鉴,印章上应刻制“无签约权”的标识,避免项目部印章使用不当使公司遭受损失。